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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萬貪官外逃 捲款萬億

2012年09月09日 21:41 PDF版 分享轉發

【2012年09月09日訊】(周刊291期,記者王凈文報導)一般事先做好萬全的出逃準備,然後一撈再撈,直到聽聞紀檢部門的調查風聲,即刻以合法身份從容登機,被戲稱為「合法輸出的一種中國土特產品」。據1988年至2002年的15年間的舊資料,平均一名貪官捲走1億人民幣外逃。

中國究竟有多少貪官外逃?捲走了多少貪腐資產?2011 年中國人民銀行一份關於「腐敗資產外逃」的研究報告曾引起不小震動。報告引述中國社會科學院的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萬6000至1萬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最高法院前院長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曾引用有關部門的統計稱,1988年至2002年的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外逃資金超過了1.5萬億(兆)元人民幣。一直關注反腐的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顯示,外逃官員保守估計仍有上萬名,攜帶金額約1萬億(兆)元,也就是平均每人1億人民幣。

貪官外逃后,官方對他們的抓捕也很不得力。比如2003年4月20日,原溫州市副市長、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及外孫從上海機場途經新加坡出逃美國,她貪污了2億多人民幣。有報導稱,楊秀珠已在2005年5月31日于荷蘭落網,但消息出現幾小時后便被刪除。2011年荷蘭媒體驚嘆,六年過去了,到底楊秀珠是身在荷蘭,還是已被引渡回國,怎麼中外媒體都找不到答案呢?


2003年4月20日貪污兩億多人民幣外逃美國的中共官員楊秀珠,在2005年于荷蘭落網,但是否被引渡回國則成謎。圖為楊秀珠2001年以溫州副市長身份參加某會議。(新紀元資料室)

大陸不成為貪官到底有多難?

貪污在大陸官場已成常態,甚至是必然。承諾「不偷懶、不貪錢、不貪色、不整人」並聲稱已完全做到的湖南祁東縣縣長雷高飛,一夜之間成新聞人物。然而,這位高調述廉的縣長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卻表示:「抵禦誘惑非常艱難,官員也是人。」

貪官常說的話是:「我不貪,別人會罵我是異類。別人接受好處,我不接受好處,得罪兄弟感情,同時會讓更多的人疑心,是否你會去告密。」在這樣的氛圍中,想保持清廉,不是想不想的事情,而是敢不敢的事情。還有人說,「貪官人緣好,人人都想保;清官自管清,個個都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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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央紀委一位幹部曾主動向大陸媒體透露,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因涉嫌嚴重違紀而被「雙規」后,廣東因害怕被牽連的黨政軍官員不計其數,在風聲鶴唳之下,外逃高官多達150個家庭。其中退休的省級幹部六人,廳級幹部多達70人,這些人潛逃帶走了高達上百億的資產。由於事發突然,他們在國內囤積的房產幾乎都沒有來得及變賣,截至2009年5月底,中紀委查封的「無主」(已經潛逃)的房地產僅僅廣州一地就高達1800多套,散布在碧桂園等上百萬的豪華別墅就多達160套。


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2009年被雙規后,恐慌被調查而外逃的廣東黨政軍高官多達150個家庭,捲走高達上百億的資產。(Getty Images)

這隻是說那些潛逃官員留下來的貪腐房產,不包括被雙規和正式逮捕的,那更是一個天文數字。這位中紀委高級官員說,由於這種查封和沒收的貪官房產數量巨大,處置作價可以由反腐辦案官員隨心所欲,於是出現了「大貪辦小貪,一貪連一貪」的事情,這讓他很絕望,他希望透過披露的消息,能提醒那些專門懲治貪官的貪官們,懸崖勒馬。不過,法律都管不了的,他這幾句勸告就能管用嗎?

中共貪官潛逃的程序和去向

一般大陸貪官有三個去向:一、泰國、緬甸、蒙古、馬來西亞、俄羅斯等。二、非洲、拉美、東歐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國。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等。前兩者是涉案金額相對小、身份級別相對低的出逃官員的首選,但風險也較大。所以這些地方往往只是貪官出逃的跳板。對於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員,主要是去西方發達國家,那裡講,把人的生命看得很珍貴,不允許經過他們之手遣送回中國的貪官被判處死刑,賴昌星就是這樣在加拿大滯留了十多年。而且美、加、澳是移民國家,只要夫妻中一方加入國籍,另一方就很容易定居下來。

每一個貪官的出逃除了那種東窗事發后,臨時決定的以外,都會經過一年左右的準備。大概的出逃步驟包括:家屬先行→轉移資產→準備護照→猛撈一筆→出國探親/考察→藏匿寓所→獲得身份。

家屬先行,一般是送子女出國留學,這相對簡單而且有必要,否則一家人誰都不會外語,在國外生活也有困難。送孩子出國留學,自然有人會送上學費和路費,然後妻子出國探親,有的是去陪讀,有的是工作關係,有的甚至是和丈夫假離婚。接下來就是轉移資金。涉貪腐問題的「裸官」需要將聚斂的巨額資金轉移到境外,有的是匯給已經在境外的家人,有的是通過海外開辦公司,有的是通過地下錢莊,有的是隨身攜帶。地下錢莊是主要方式。

如何獲得護照呢?與偷渡客不同,貪官普遍用的是真護照。在中國許多地區,花上3、5萬元人民幣,向一名派出所所長行賄,就可以另辦一個正式的身份證,有了身份證就可以辦理護照。近年、湖南等地已爆出數起公安機關參与盜賣護照的醜聞。

接下來就是安排探親或商務考察的機會,去探探路,一則經歷一下辦理簽證的過程,並選擇日後逃到什麼地方比較舒服,一般這時貪官們會爭取多次往返的外國簽證,一旦東窗事發,可隨時出逃。

關於出逃時間,貪官們總想多撈點,一撈再撈,都是聽到紀檢部門要調查他的風聲了,才咬牙決定出逃。由於前面準備工作做得好,他們大多以合法身份從容地登上飛機,從來沒有悶死在貨車或淹死在太平洋之類的消息傳出,以至於海外媒體戲他們為「合法輸出的一種中國土特產品」。

很多時候貪官出逃並不只是為了「自己」,或為了家人,更多時候還要保護更多的利益相關者,包括更高級別的領導,因為貪腐很多時候是一條鏈,他不走,大家都麻煩,所以暗中互相幫忙出逃的人很多。在一些西方國家甚至已經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貪官一條街」、「貪官二奶村」和「貪官子女村」。

比如賴昌星這個走私「大王」,之所以能成功外逃,與的通風,以及原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庄如順的「鼎力幫助」密不可分。1999年8月11日至12日,庄如順在得知公安機關正在緝捕賴的情況后,四次給賴昌星打電話,敦促其出逃。出逃的和還沒逃的,他們早就是一條線上的螞蚱了。

裸官118萬 平均每市縣逾50人

2010年兩會上,中國全國人大代表、著名反腐專家、中央黨校教授林哲披露說:「從媒體曝光的情況看,從1995年到 2005年,我們現在有118萬官員配偶和子女在國外定居。對這些官員,他們應該及時向組織彙報,其配偶和子女到國外去定居留學,費用從何而來,是誰提供資助的?」118萬意味著每個省平均有近四萬個裸官,全中國2000多個市縣平均每個市縣也有50多人。

這個數據是非常驚人的。儘管中共組織部在某些地區提出「裸官不能當一把手」的紙面規定外,實際執行中根本沒有落實。一個連官員自身財產都不能公布的國家,怎麼能要求官員彙報其家人出行變動呢?

而且,中共還一直隱瞞貪官的出逃。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早在2002年已外逃,但官方一直捂著不允證實,直到八年後的2010年,才在一篇文章中提到:高嚴,1995年6月任雲南省委書記。任職不久就與雲南省電視台的一位美女主持人倒在了雙人床上,1998年高嚴擔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正部級),高一度藏身在美國洛杉磯的一個小鎮。

原河南省安陽市委副書記李衛民在人間蒸發達三個月後,河南省高檢才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對李衛民的失蹤,安陽市主要領導還有一句經典回應:「他去看病了」。這次政治局高官逃往美國未遂案的真相,人們可能要等到中共倒台那一天才能真正知曉。

沉船前老鼠先棄船而逃了

如今中共的統治已危在旦夕,不說百姓們起來造反,就連其內部官員也在用腳投票,拋棄中共,逃出中國。據統計,2012年一季度,中國對外國非金融類直接投資達到160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大幅上漲了驚人的95%。外匯資本項目順差約為50億美元,是中國近15年來的最低水平。

2011年底,《華爾街日報》、《》、胡潤《2011中國私人財富管理白皮書》等,相繼報導中國資金外流嚴重,出現了富人攜資外逃的現象。據知情人透露,一方面是因為中國富豪們沒有安全感,而且大陸投資機會減少,人們對未來中國經濟持悲觀態度,加上有人擔心18大后政治動亂,於是出現資金大量外流現象。

在資金外流的同時,大陸也出現了新的移民潮,其中投資移民比例驟增。福布斯資料顯示,2010年中國高凈值人士(私人可投資產超過1000萬元)達到38.3萬人,超高凈值人士(私人可投資資產超過1億元)已達到128人。在這些人中,60%表示已完成或正在考慮投資移民。很多大陸富豪認為,獲得外國護照就像上保險一樣,他們需要這樣的保險,否則,災禍臨頭無處可逃。◇

本文轉自291期【】「封面故事」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gb/293/111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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