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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漫漫申冤路換來無罪判決 聶樹斌母:「覺得值」

2016年12月03日 21:13 PDF版 分享轉發

「一案兩凶」的故事經媒體報導后,曾引發輿論的嘩然。(網路圖片)
「一案兩凶」的故事經媒體報導后,曾引發輿論的嘩然。(網路圖片)

作者:秦正

12月2日,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至此,前後歷經22年的最終有了結果。

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回憶起為兒子申冤的20多年,稱「覺得值」。「雖說我辛苦、我累,我就是想要公開公正的判決。這個判決給到我手裡了,證明這個事不是我兒子乾的,真兇不是我兒子。」

聶樹斌案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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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10日,石家莊西郊發生一起凶殺案。受害人康某某(女)的父親康孟東向中共公安機關報案稱,女兒的屍體在孔寨村西玉米地里被發現。

一個月後,當時在石家莊市鹿泉區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校辦工廠工作的聶樹斌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而遭抓捕,繼而石家莊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婦女罪對聶樹斌提起公訴。

1995年3月15日,石家莊市中院于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姦婦女罪判處聶樹斌死刑,聶樹斌不服,提出上訴。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級法院二審判決聶樹斌死刑。聶樹斌在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然而在2005年1月17日,另案被告人卻自認是聶樹斌案的真兇。

自2007年5月起,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父親聶學生、姐姐聶淑惠向河北省和多個部門提出申訴,認為聶樹斌不是兇手,要求改判無罪。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宣判王書金強姦、故意殺人一案維持原判。同時,河北高院裁定,王書金不是聶樹斌案真兇,但認為檢方提供的聶樹斌案證據在形式上存在瑕疵。

2014年12月12日,中共最高法院指定山東高院對聶樹斌案進行異地複查。

聶母21年申冤 艱辛換來無罪判決

21年來,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曾多次為自己的兒子高喊,表示要向最高法院呼籲:「刀下留人!」聶樹斌案的代理律師表示,「要不是老太太這麼多年的堅持,這個案子走不到今天。」

21年下來,張煥枝用了2本紅色塑料皮的筆記本,上面記載了這些年她去過的地方,見過的人。

聶樹斌的父親聶學生感慨地說,21年來,除了法官和律師,記者們成了張煥枝最常打交道的群體。「大陸媒體都來過了,日本、法國、德國的媒體也來過,但這麼多年來就沒見過河北的媒體來找過我們」。

法學教授:要追究辦案人責任

2016年6月6日,中共最高法院對聶樹斌案重新審判。有大陸法學教授表示,法院再審判決書要表達的意思是,聶樹斌案原審不僅沒有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甚至連「兩個基本」都沒有達到。

聶樹斌案發生在「嚴打」時期,當時中共高層有指示稱,案件證明標準達到「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就可以了,不能糾纏細節。

法學教授認為,「原來河北辦案機關拿這條當擋箭牌,認為當時辦的案子不能按現在的標準看,當時要求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就可以了。」教授還認為,這是辦案機關的辯解。因此要追究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包括甚至構成的「瀆職罪」。

另有報導認為,聶樹斌案是一個典型的中共刑訊逼供的案例。有法律專家對此認為,大陸司法系統的根本問題還沒有解決,即它不是獨立的,而是被中共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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