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法輪功為什麼具有強大的集體行動能力?

作者:胡平,文章內容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沒有組織形式卻有組織功能,有強大的集體行動能力,而且比許多有組織的還能量更大。這是為什麼呢?

我們知道,成立組織的目的,首先是為了讓具有某種相同理念、相同利益或相同要求的人們走到一起來。這些人本來分散在茫茫人海之中,需要有一種方式使他們與其他的人區別開來,聚集在一起。法輪功宣稱,只有公開練功,集體練功,才能達到練功的最佳效果,所以願意練功的人就通過公開的集體的練功活動而聚集在一起,自然地實現了某種組織化的目的。中國的煙民起碼上億,但由於抽煙不要求「公開性、集體性」,所以煙民們始終不會自發地形成一種組織形態。馬克思在分析法國小農為什麼很難組織起來的原因時指出,小農的利益「相同而不共同」。法輪功由於堅持練功的公開性和集體性,正好把「相同」變成了「共同」,所以很容易地就達到了組織化的效果,雖然它沒有組織的形式。

有組織就要有組織生活,也就是說,要有一些經常性的集體聚會和集體活動。如果你建立了完整的組織形式,章程規則一應俱全,但是卻缺少經常性的組織生活,你的組織就會鬆鬆垮垮,就會散掉,徒留虛名而喪失集體行動的能力。法輪功在這方面有天然的優勢。基督徒七天作一次禮拜,現在大概一個月也過不上一次組織生活(況且其成員早就貌合神離,越來越變成走過場),而法輪功成員卻幾乎天天在一起練功,這等等天天過組織生活。法輪功成員通過這種經常性的集體練功活動,彼此由生疏到熟稔,從交流練功心得到閑聊家常,議論世道人情,平日噓寒問暖,有事互相幫忙,不但加強了練功的信念,而且增進了相互信任,增進了同修情義和集體觀念。這樣,一旦有什麼事需要集體行動,信息可以傳播得很快,很多人都會認真參与,沒有組織卻勝過有組織。

其他類型的組織,例如海外的,照說其成員的素質不低,組織形式有模有樣,規章制度精益求精,但就是苦於缺少經常性的組織活動。一年下來,你又能舉行幾次代表大會、支部會議、講演會、討論會和示威活動呢?於是有人建議多搞一些別的活動,如郊遊、卡拉OK、春節聯歡會等等,以便聯絡感情,加強集體認同。可是這些活動一年也辦不了幾次。畢竟,民運人士走到一起來,是因為大家在上志同道合,在其他方面則各有所好,各有各的朋友圈子,球迷有球友,歌迷有歌友,和民運圈子並不重合甚至很少交叉。再加上大家身處異國,分佈稀疏,謀生不易,生活中缺少共同興奮點。所以,儘管許多人當初滿懷熱心地加入民運組織,加入后卻發現沒什麼組織活動可以積极參与,於是那份熱情就難以持續,對組織的認同就難以鞏固,組織本身則逐漸虛化,整個組織功能也就隨之萎縮了。

奧爾森(MancurOlson,Jr)在其名著《集體行動的邏輯》里指出,集體行動的最大困難在於所謂「搭便車現象」。贊成民主理念的人很多,可是願意挺身而出參与民運的人就比較少,因為參与民運要付代價,冒風險。在自由世界參与集體行動,例如工人為改善工作條件提高工資待遇而舉行集會、示威、罷工,由於基本人權受到保障,一般談不上有多少風險,但至少也要付出諸如時間、精力等代價。集體行動的目的是實現集體利益或共同理想,民運的目的是實現自由民主,民運一旦獲勝,人人都可以享受自由民主,勝利果實人人有份,不管你先前是否為勝利做過貢獻。這樣,許多人出於個人利害的算計,不肯吃虧,只想多佔便宜,就寧可對民運袖手旁觀,等著坐享其成。這就叫搭便車。如何克服這種搭便車問題,實在是解決集體行動的最大難題。

如上所說,一般集體行動的困難在於手段與目的的分離,手段主要是為目的服務的,手段本身不是目的,沒有目的性。工人罷工是為了提高工資待遇,不是為了罷工而罷工,參加罷工活動本身對工人沒什麼利益。為了克服搭便車現象,奧爾森建議提供副產品刺激,也就是說,找出一種辦法,使得參加集體行動本身就對參加者有利。法輪功恰好解決了這個難題。按照法輪功,手段與目的不是分離的而是統一的,手段本身就有目的性,本身就是目的。按照法輪功,練功是個人自己的事,誰練了誰健身得道,誰不練誰健不了身得不了道。堅持公開練功,本身就是對練功者自己十分有利的事情。如果你懾于當局禁令停止練功,吃虧受損的是你自己。如果你不敢公開地練,只敢偷偷地練,你的功就長得很慢。你當然可以搭便車,現在不參加集體抗爭行動,等別人抗爭勝利了你坐享其成,只不過到那時,你已經把許多功力、許多大好時光給荒廢了。不錯,在當局明令禁止的嚴峻形勢下,你仍然堅持公開練功是會吃苦頭的,這就要求你格外要有「忍」的功夫。問題在於,對法輪功來說,「忍」不只是一條道德律令,更是一條練功的律令。你越是為練功而忍受苦難,那麼,失就是得,你的功力就越是突飛猛進,你就越是能夠修成正果。

選自:法輪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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