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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人因聲援香港遊行遭羈押虐待

2019年08月06日 20:15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 民生觀察


重慶渝北區公民黃洋,因8月1日在中發言聲援,至8月3日被重慶市寶聖湖派出所傳喚、羈押、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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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洋反映:2019年8月1日,我在某微信群跟某群友閑聊,隨便說了一句「敢不敢像我一樣走上街頭聲援東方之珠?」萬萬沒想到,次日我就接到我所居住轄區重慶渝北區寶聖湖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是要我去做個筆錄。

8月3日上午11點,我按照與手機號17823397880的人(此人沒有透露自己姓名)約定的時間到了重慶渝北區寶聖湖派出所,值班民警楊雪就直接把我帶到負一樓的訊問室,要我取出隨身攜帶的物品。我當時感覺自己上當了,就質問他:「作為執法人員應該依法辦案,麻煩出示你的手續。」這位楊警官居然說這叫「口頭傳喚」,不需要什麼手續。然後就指派了一個協勤看住我,把我涼在那裡,乾等了三個多小時,中午讓我吃了一碗稀飯。

直到下午三點半,有一位姓賀的副所長才過來跟我講,他們補了一張傳喚證,上面寫的是「涉嫌在網上散布不當言論擾亂社會治安」,讓我配合一下。於是我配合他們順利的做了筆錄。我在筆錄中明確的講「我通過官方媒體看到有遊行,香港人民正在呼籲改變政策。那麼,我人民錯了嗎?我只是在微信群里說里說了一句上街頭聲援東方之珠,又沒有說聲援哪一方,這何罪之有?」「希望網監部門不要捕風捉影,小題大做,給基層警察和公民製造麻煩,這樣做既浪費納稅人的時間和金錢,而且還容易適得其反。」

做完筆錄大概下午四點半,賀副所長說再做個信息採集就可以走了。於是我又配合他們做了一個信息採集,這個過程中他們又提出要採集手機信息,我雖然表示質疑,但是仍舊配合做了。

大概一小時后,做完這一系列的事,楊警官突然說讓我再等等,他還要檢查我的手機。我感覺他們透支了我對他們原本就所剩無幾的信任,可是他卻不顧我的勸阻,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直接拿走了我的手機。此後,一直把我羈押在訊問室里,指派了幾個協勤輪流看守,直到8月4日上午八點二十才放我出去,中途沒有提供任何食品。在訊問室的鐵椅子上里饑寒交迫的度過二十多個小時,讓我深刻感受到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那種絕望,裏面的人既不講法律,又不講道理,更不講人性,用一句「上方命令」掩蓋他們天良喪盡……我甚至突然想起了2008年發生在上海的楊佳襲警案,對楊佳的事迹,感同身受……

雖然這次為了一句該說的話而受到這種殘酷的折磨,但是我並不後悔,因為面對邪惡,我不能袖手旁觀!

如今,滿大街都是「打黑除惡」的標語,可是黑惡勢力的根源又是什麼?離我最近的黑惡勢力又在哪裡?寶聖湖派出所這次對我的所作所為夠不夠黑?他們以哄騙的方式誘使我到派出所,然後在缺乏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拘禁我,又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查看我的手機信息,並且在羈押期間沒有按照規定提供食品、休息時間,這些都是極其不人道的行為……試問,一個普通人一旦不幸被公安機關抓進去,如何通過正常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另據重慶知情人許先生介紹,近期因為香港政府試圖制定「送中條例」,引發香港市民反對大遊行,國內許多維權人士密切關注事件進展,也有部分維權人士在國內微信群轉發聲援遊行消息,然而中共警方就以莫須有的罪名傳喚、拘留這些網民。例如,在7月間,四川維權人士衛小兵就因為在微信群轉發香港市民大遊行的圖片,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為由抓走拘留了10多天。

中共警方的這一做法很無理,因為中共主辦的《新華日報》在1946年1月17日就發表過《迅速釋放政治犯》社論,文中稱:在民主國家中,人民有發表政見的自由,有組織政治性的會社和從事政治活動的自由,有批評政府、反對政府的自由,因此在民主國家中根本不能有所謂政治犯存在。今日中國,還有無數的政治犯不明不白地被拘禁著,這是極可恥的事。

對於香港市民的反政府大遊行,中國公民有知情權及發表自己看法的合法權利,中共警方無權禁止公民評論和聲援,更無權羈押、拘留、虐待聲援香港遊行的網民。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宋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