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良知媒體
湖北維權異議人士劉艷麗,因要求中共官員公開財產,及發表政治言論,於2018年11月22日被荊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指控其妄議中共國家領導人(指毛澤東、周恩來、習近平等),屬於「辱罵、攻擊中國共產黨」,其言行涉嫌誹謗他人和擾亂了社會秩序;2020年4月24日,被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