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湖北男童掐暈4歲女童「丟糞坑溺死」 法律管不著

2024年03月24日 12:06 PDF版 分享轉發

大陸荊州公安縣1名和鄰家4歲女孩發生爭執,不料他竟把拖到400米遠的菜園掐暈,再扔入旁邊的茅坑,上面還用木板蓋上,導致對方溺斃。 被害女童近日透露,自己收到了警方的《撤案決定書》,理由是兇手未滿12歲,讓他難以接受。 對此,當地警方證實已撤案,目前肇事男孩正在接受心理矯正。

綜合陸媒報道,死者家屬表示,該名男孩去年8月哄騙女兒前往離家400米左右的菜園進行施暴,他先是掐住女童脖子直至昏迷,隨後又將她拖到茅坑屋,將孩子扔進去后,又向坑內丟了20多塊磚頭,臨走時還把井字型木塊蓋在缸口用做隱藏,因為糞缸裏面有留存的糞水,最終導致女兒溺亡。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女童父親鄭男指出,男孩施暴原因僅因女兒和他的妹妹多次因玩具問題發生爭執,「刑偵當時告訴我們這個原因時,我們是接受不了的,畢竟小孩之間發生爭吵是正常的,但是這個男孩想讓我女兒消失的想法卻持續了1年多,我很難相信,也不敢相信」。

家屬無奈地說,「我很難想象,一個12歲的男孩,心思如此縝密,作案手法及心性如此惡劣,簡直令人髮指」,然而僅因男孩未滿12歲,無刑事責任能力,因此獲當地公安局撤銷案件,「從法律的層面講,我尊重法律,無可辯駁,作為一個父親,我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可能一輩子我都沒辦法接受這個結果。 」

案件引發嘩然,許多司法界及刑偵方面的專家主動聯繫女童父親,表示願意為其提供幫助。 死者父親悲痛回應,「發生這麼久以來,這件事情第一次受到這麼多人關注,但是我並不開心,因為她已經走了,什麼訴求之類的,我真的沒有考慮,我現在內心和腦子裡只有這個結果(涉事男孩撤訴),我真的接受不了。 」

鄭先生表示,自己在案發後逐漸了解到相關法律規定,也了解到在現行法律背景下,對12周歲以下的未來說,其行為很難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作為一個父親,他覺得很委屈和不公,「我尊重法律,但從情感上來說,我無法接受如此殘忍殺害我女兒的人卻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不接受對方的道歉。 我始終難以接受這個事實,我們希望能等待到事情轉機的出現。 」

來源:CTWANT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喬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