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雨:力拓「間諜案」真相
作者的話: 外面看是中國和西方的鐵礦石博弈,裏面看才發覺是民營經濟和特權腐敗的市場博弈。力拓案深刻而具體地暴露出中國在意識形態,傳媒輿論,法律及體制等多方面的「社會主義特色」問題。編寫改革開放以來的教科書時,中國已經不可能繞過這一重大的歷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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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09年7月5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澳大利亞鐵礦石公司力拓的駐上海辦事處首席代表胡士泰和其他三名中國籍員工 「涉嫌為境外刺探和竊取中國國家秘密」,他們被拘捕是「給中國的經濟利益和經濟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中國有關部門是「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對胡士泰等人依法採取行動的」。中國國安部和司法部門的職責不清和處理緩慢,使此事迅速全球性升溫,西方輿論群起攻擊中國對「國家機密」的定義過於寬泛模糊。秦剛在後一次新聞發布會上反擊「(西方)有一些人就此案吵吵鬧鬧,這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干涉,它改變不了客觀的事實,也左右不了中國的有關部門依法辦案。」力拓「間諜案」使中澳關係一度陷入緊張。在國際干預下,澳中兩國政府參与溝通,最後四人以「商業秘密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起訴判刑。「力拓間諜案」案最終得以解決,但此案揭示的問題嚴重,其給中國的海外資源併購造成了難以解決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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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間諜案」人員名單:
胡士泰:澳洲力拓公司中國區首席代表,同時是力拓旗下哈默斯利鐵礦在中國的業務總經理。胡系天津人,自北京大學歷史系畢業后曾服務於中信集團,上世紀90年代初轉至一家澳洲企業北京代表處工作。1995年,胡加盟澳洲第二大鐵礦哈默斯利公司,后隨力拓集團兼并哈默斯利,而成為力拓集團的職員。胡士泰是四人中唯一擁有澳大利亞國籍者。
葛民強:力拓(中國)公司上海代表處的團隊經理,上對胡士泰負責。
劉才魁:力拓(新加坡)公司銷售經理,與葛民強是上下級關係。
王勇:屬於力拓集團控股子公司-羅伯河鐵礦公司的銷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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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力拓「間諜案」有重要聯繫的大事記:
2009年6月5日:力拓單方宣布與中鋁將注資購買力拓18.9%股份的交易告吹,中鋁和力拓的關係緊張起來,此事後來被個別媒體解釋為力拓「間諜案」的報復緣由,中鋁方面在力拓「間諜案」發生后,針對上述言論向《每日經濟新聞》明確表示,「此事與中鋁無關。」
2009年6月30日:從年初開始的鐵礦石談判還是陷入僵持,中國鋼鐵工業協談判團「要求降價40%」,三大礦業巨頭拒不接受中鋼協的「不合理要求」。
2009年7月4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全球智庫峰會上表示,目前中國國企特別是央企大部分資產已經上市,並非國有獨資,因此「把上市公司當成國企」是一種「無知的表現」。
2009年7月5日: 胡士泰、葛民強、劉才魁、王勇等4名力拓員工,被上海市國家安全局以「商業間諜罪」名義拘留。
2009年7月9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力拓的駐上海辦事處首席代表胡士泰和其他三名中國籍員工 「涉嫌為境外刺探和竊取中國國家秘密」,「給中國的經濟利益和經濟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中國有關部門是「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對胡士泰等人依法採取行動的」。鳳凰衛視評論員解說為:「中國大型國有企業屬於國家,其商業機密當然就是國家機密。」海內外媒體猜測,如果間諜罪成立,胡士泰很可能被判處死刑。
2009年7月12日:澳外長史密斯指責中國,稱中國此舉將傷害國際上對中國的商業信心。
2009年7月14日:澳洲總理陸克文屢屢得不到中方信息,公開對中國施壓,呼籲「透明行事」。中澳關係一度陷入緊張。
2009年7月16日:美國的華裔商務部長駱家輝(Gary Locke)訪華,表示「給出一把鑰匙,『兩國政府參与』」,事後證明政府參与對打破個別利益集團操控有極大幫助。
2009年7月18日:澳大利亞外長史密斯與中國外交部副部長何亞非進行了溝通后表示,「商業和經濟事件」屬於中方所定義的國家機密」,此話屬最後「塵埃落定」,中方體面改口,「力拓案」不再用「間諜」一詞。
2009年8月11日:胡士泰等4人被正式批捕時,罪名降格為「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至此,從開頭37天前的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言之鑿鑿到最後副外長的定性;即從政府高調參与到政府要求任何人不干涉「司法獨立」再到最後的政府的低調參与「溝通」,「力拓間諜案」畫出了一個圓圈。
2009年9月24日悉尼舉行的「澳中投資論壇」上,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委員帕特里克·科爾默 (Patrick Colmer)明確對在場的中國企業家、官員和媒體表示,澳大利亞不會允許本國大型企業中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超過15%。這是澳大利亞官方首次明確對外國投資者的限制標準。FIRB官員向記者介紹,「力拓事件」后出台了嚴格的規定,同時頒布了「六條原則」,其中一條是針對國有企業的投資上限。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澳洲力拓公司胡士泰等4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侵犯商業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0年3月22日至3月24日:該案于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入庭審階段。4人最後因「受賄及侵犯商業秘密罪」被起訴,4人均承認受賄行為,無一人有行賄行為。
2010年3月29日:因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法院一審判決王勇14年、葛民強8年、劉才魁7年。王勇和劉才魁表示將上訴。判決胡士泰有期徒刑10年,面對判決書,胡士泰表示自己得到了公正對待。澳大利亞力拓集團隨即發表聲明解僱4人。
2011年2月19日:維基解密資料公布,澳洲力拓集團早在2009年六月之前,已發現胡士泰等人有可能受賄,力拓集團並且在第一時間通知了中國公安部。至於中國國安部如何從公安部手中「接管」並此案將其升級到「間諜案」過程沒有披露。
2011年2月21日:中鋼協第四次會員大會上,中鋼協秘書長單尚華和副會長羅冰生宣布卸任。他們的接替者分別是中鋼協副會長張長富(兼任)和原國務院國資委規劃局局長王曉齊。王曉齊將負責主管行業業務工作。首鋼董事長朱繼民任新會長。任期為2011年-2013年;寶鋼董事長徐樂江將擔任2013年-2015年會長。原鋼協市場調研部主任陳先文也將從中鋼協卸職。中國鐵礦石談判「元老」的退休,被視為「鐵礦石談判舊時代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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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澳鐵礦石談判的國際博弈
上世紀80年代初以來,鐵礦石談判形成了不成文的慣例:澳洲必和必拓、力拓和巴西淡水河谷這三大巨頭代表供方;日本新日鐵、歐盟鋼廠代表需方。以離岸價作為結算價格,供方與需方交叉談判。在談判中,任一對談判對手率先達成協議,即為首發價,其他各方均接受此為年度均價,中方稱為長期供貨協議價(即長協價)。長協礦價的稱呼是中國獨家特有的,因為根據中國商務部政策,只有具備鐵礦石進口資質的企業才能進入長期協議價格市場,而中小鋼企則只能向有進口資質的企業代理買賣礦石,這就產生了兩種市場價,即長協礦和現價礦,其差價在15%-100%之間波動。中國鐵礦石需求在2004年後暴增,長協價和現貨價不僅價格差異巨大,2008年最高峰時,達100美元/噸。中投顧問能源行業首席研究員姜謙透露,2008年有超過10%的長期協議鐵礦石中被轉手倒賣,各進口大企業倒賣「長協礦價」給沒有進口權的鋼企的差價收入超過200億元人民幣。僅僅10%的鐵礦石就產生200億元利潤,可見每年初談判時具備鐵礦石進口資質的企業拿到的長協礦價格與中國市場實際價格的兩者距離。
2004年起,上海寶鋼代表中國開始參与全球鐵礦石價格談判,由於全球鐵礦石價格連年上漲,負責協調工作的中鋼協出面代替寶鋼。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暴發,全球鋼廠生產下降,已簽的長協價合同不能兌現。中鋼協出面簽署的大量長協價合同價反而低於現貨礦價。民營最近兩年,中方在鐵礦石年度談判中屢談屢敗,中鋼協一度態度十分強硬,要求礦山降價40%-45%,但2010年三巨頭放棄一年一談的長協礦,取而代之的是一季一談的季度礦價。許多民營的鋼企為求生存轉身直接向外定貨。這種變化是「力拓案」的主要背景。
長協礦價機制已經壽終正寢,而埋葬這一優惠慣例的,正是中國人自己。 以「商業間諜罪」被拘捕的4名力拓員工的故事和「長協價」這一特定名詞緊緊纏繞在一起。
二,受賄細節曝光
法庭旁聽者向記者透露,胡士泰在庭上自述:一家河北鋼鐵企業,當面送給他一隻皮包,他開始以為是送包的,打開一看,裏面是包得很整齊的人民幣現金。他將錢留下,將包還給了送禮人。隨後他點了點這筆現金,足足100萬元。2008年12月,河北敬業鋼鐵與力拓簽訂為期5年、每年100萬噸的長協協議。相關負責人李慧明在作證時也承認這一事實。
《每日經濟新聞》披露,國豐鋼鐵跟力拓簽訂每年100萬噸、為期5年的長協合同后,胡士泰向該公司索取好處費的計算標準為,一船現貨30%的利潤。國豐鋼鐵為了爭取成為拿貨更優惠的長協公司,經多家公司輾轉,將80萬美元交給了胡士泰。
幫助軋一鋼鐵獲得長協協議,葛民強獲得了30萬元的好處費。
晉城鋼鐵以指數形式採購了一船現貨,為此向劉才魁支付了90萬元賄款。
為從力拓採購半船現貨,「傳洋集團在上海新錦江大酒店停車場行賄劉才魁27萬元。」
證詞說,日照鋼鐵「安排兩人從北方攜現金300萬元駕車至上海,在世貿停車場將錢給了力拓公司的王勇,『直接給了5個紙箱的百元大鈔』。」
出席庭審的人士表示,普陽鋼鐵向王勇透露想進入長協,「由王勇給其作諮詢工作,后在上海東湖賓館對面的小南國支付王勇諮詢費50萬元。」
山東華信2009年依靠王勇幫助,給了王勇11.58萬美元(摺合人民幣79.16萬元)的好處,才從另一家鐵礦石貿易企業轉讓得到了一船貨。
安陽保泰盈沒有進口鐵礦石的資質,受劉才魁指導,完成了與中國鋼鐵協會會員山西建邦集團的同一價格拼貨購買。安陽保泰盈購得4.3萬噸鐵礦石,藉此「獲利67萬余元」劉才魁為此收受安陽保泰盈給的20萬元人民幣。而另一方面,「劉才魁從山西建邦集團索賄30萬元,事後劉向上級推薦該公司進入鐵礦石銷售名單。」
行賄力拓20企業名單: 部分真相(9233萬元)
資料引自財經新聞
三, 長協價背後的國內博弈
中鋼協是商業部下一個不掛官方牌子的行政機構。旗下有會員單位232家,包括了中國近400家鋼鐵企業的主要部分,該協會在鐵礦石年度價格談判中扮演重要角色,並就中國鋼鐵行業的整合及相關政策的制定方面向政府提供建議。中鋼協身份是代表國家集權,鐵礦石進口資質發放對象是以國有大鋼鐵企業、貿易商。由它們每年去全權代表整個中國鋼鐵行業與三大鐵礦巨頭進行談判,而這些企業僅佔國內鋼鐵產能的三分之一,佔全中國產能三分之二以上的民營鋼企一直處於「被代表」的地位。缺少監督利益集團很容易權貴連手,把持三分之一國企的「進口資質」,以超過長協礦價格50%甚至1倍的價格把從澳洲購買來的鐵礦石在碼頭上一轉,倒賣給沒有「進口資質」的非圈內企業。很具諷刺意味的是,鐵礦石談判中坐在澳方對面的一方,既是進口商,又是轉手倒賣的直接受益者。可以說長協價是掛著國企招牌的一些寄生蟲們的銀行取款機。這個取款機受益人不投資分文,近通過向國內中、小鋼廠倒賣長協礦石營利,賺取差價。一條18萬噸礦石船,如果以長協價買入,轉手高價賣出,其中套利現鈔1千8百萬,而且容易脫手,許多長協價船沒到碼頭就變現貨價轉手。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表示:2005年,我國超過500家擁有鐵礦石進口資質的企業中,「貿易商」佔了一半以上。鐵礦石進口許可證制度明令禁止獲得進口資格的企業將鐵礦石轉賣給沒有進口許可權的企業,但雙軌制產生的價差必然驅動一些人將長協礦加價在現貨市場坐收漁利。(從賣出一船貨,胡士泰們就能拿幾十萬賄賂的案例中可見一斑),當他們參与進口長協礦談判時必然儘力壓低外方的開價成本,以擴大本國市場的差價。表面上鐵礦石是「雙軌制」的漏洞,其實是一些特權集團享受壟斷體制保護。有關鐵礦石長協價的中國市場內部博弈其實是腐敗特權和市場力量的鬥爭,「力拓案」是中國社會主義轉型期間的一個典型案例。
四,到底是誰改變「長協價」格局?
2008年的全球金融海嘯后,中國百家鋼企因為減產,長協礦到境后頓成為粘手貨,毀約的現象很多,(目前力拓和必和必拓分別要求中國進口商支付90億美元的長協礦毀約賠償金,力拓提出索賠的理由是,去年金融危機期間,由於中國鋼企推遲出貨甚至取消船隻,導致其鐵礦石業務共計損失50億美元;涉及租船費用差價、海運差價方面則另需補償40億美元損失)。鐵礦石「長協價」和現貨價格出現倒掛。大量的有「資質」的公司公然拒絕執行合同。急於生存的礦企大量推銷現貨,「長協價」的審批出現鬆動。知情人士透露,在金融危機后,長協礦價格高於現貨礦,力拓在中國的銷售團隊迅速火紅,他們開始讓多家中、小鋼鐵企業加入長協序列,以「一船高價長協礦加一船現貨礦」作為加入長協的條件,趁機推銷囤積的鐵礦石。而中小鋼鐵企業考慮到暫時吃點虧但以後有長協礦貨源能夠相對穩定,不受官倒利益集團和「潛規則」的敲詐,便只能同意。
胡士泰們開始「掙外快」,一是幫助手裡握有鐵礦石的國企和貿易商,把長協價合同改成現貨價;二是幫助那些等米下鍋的中小鋼企乘機進入長協價榜單,為長遠的擺脫高價做好準備。有時這兩者對胡士泰們而言很容易,將發貨單如麻將牌一樣對換即可。
行賄表格中的中建材進出口通過中間人高波,向葛民強行賄13.58萬美元,從而在2009年獲得了力拓鐵礦石現貨。2007年和2008年,中化國際通過中介公司的「居間協議」給予葛民強「好處費」分別達212萬元、43.7萬美元,基於這種「友好關係」,中化國際在2007至2009年中從力拓購買了7.5船120萬噸現貨鐵礦石。
中建材進出口和中化國際兩家是行賄名單中有「資質」的的國企,他們手中有合同買家。它們的行賄是為了賺取暴利宰割那些沒有「資質」的民營企業。據力拓公告,因中國不履行長協礦的合同索賠90億澳元。胡士泰所在的力拓公司此時債務纏身(200億美元,2009上半年無力按慣例向股東分股息),開始拋開中國官方認定「有資質」公司,大規模與中國的中小鋼企直接簽訂「長協合同」。既維持了力拓產能的釋放,也穩定了價格。這樣一來,在鐵礦石價格談判中,中鋼協為首的中方「缺乏代表性」的體制弊端顯露無遺,終致2009年之後的談判流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條規定:「國有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物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反壟斷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第三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對照力拓案中,有「資質」和力拓簽約的公司都是有背景的。長年被盤剝打壓的中小鋼企爭取「長協價」的願望之殷,甚似幾十年前無保障的農民想擁有城市戶口,吃到有定量和價格保障的「口糧」,這正是胡士泰們的「外快」之源。胡士泰在法庭上毫不諱言,他們把這個叫「火線入黨」,在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讓中小鋼企「火線入黨」,成為力拓四人小組的核心工作。胡士泰等人經常出差到中國三、四線城市,增加尋訪中小鋼廠的密度。他們的策略非常奏效,僅胡士泰就發展了幾十家「長協」客戶。胡士泰們的行為顯然踩到了利益集團的底線,他視為眼中釘,非拔掉不可。因為胡士泰有澳洲護照,所以最後由國家安全部而不是公安部,並且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高調對外宣布:「採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中國鋼鐵生產單位內部人員,刺探竊取了中國國家秘密,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以「威脅國家安全的間諜罪」名義拘捕,其目的就是想牛刀宰雞,一劍封喉。
五,利益集團利用媒體造勢
壟斷性國有企業在利用僅有的計劃經濟地盤坐地自肥、控制下游鋼鐵廠的壟斷同時,也利用官方媒體輿論。除了外交部發言人這一媒體之外,上千家中國媒體在不掌握任何資訊的情況下,用「完整的事實」,做出鮮明而煽情的評判。華夏時報等載文說「澳大利亞鐵礦石公司力拓去年從中國市場鐵礦石銷售中獲得超過600億元的收益,並巧妙地利用中鋁注資收購化解了一場債務危機,實現了超過3021億元的收益。力拓增資時再次從中鋁獲得102億元的現金,通過中國市場獲益已經近4000億元。然而,力拓依然不滿足於從中國獲取的收益,先過河拆橋,單方面撕毀與中鋁的合約,后大搞間諜活動,破壞中國鋼鐵企業的鐵礦石談判。」《中國經濟周刊》文章更離譜,說力拓「借中國崛起之機掠奪中國財富,自2002年以來﹐鐵礦石價格飆升,測算顯示﹐中方為此累計多支付8000億元,等於同期中鋼企業利潤總和的兩倍」。此文並透露說這數目促使中國官方下決心用非常手段打擊參於此間的澳大利亞公司和相關中國公司的人員。
記者馬上查了力拓資料,發現除了在力拓增資時用股票換取中鋁的現金外,沒有拿過其它錢。4000或8000億是天文數字,力拓的市值也只有280多億美元。統計顯示澳中貿易一年也只有2830億。研究員梅新育說,其實中國一年鐵礦石花費才600多億,也不是從澳大利亞一個國家進口,中國正真付給力拓的也就是109億美元。力拓呢,中國市場只佔它的銷售量19%。
記者檢查了整個「力拓案」過程期間的媒體記錄,整個中國沒有一位媒體人作出專業的文字,出面講話真正署名的只有兩位,其它媒體只是轉摘或照抄官方利益集團的原話。其中一個是清華大學中美關係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他說「西方媒體是在揣著明白裝糊塗,為什麼他們的報道中可以充斥著中國間諜威脅,而一旦中國抓捕間諜,他們就大驚小怪。這恰恰說明,我們抓的間諜還太少,西方不能適應。」他對《環球時報》說:「西方國家搞情報搞得大搖大擺,抓間諜抓得理直氣壯,輪到中國抓一個真間諜,他們立刻就跳起來,老虎屁股摸不得。中國這次絕不能向外部壓力屈服,今後也一樣。」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先生是另一個署名的媒體人士,除了把力拓案上升為外交問題之外,他還無視澳洲總理陸克文說的話,「不應把該事件政治化」。多次指責西方媒體「蓄意炒作」,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干涉,它改變不了客觀的事實,也左右不了中國的有關部門依法辦案。」他說此話時澳總理陸克文已在義大利參加8國會議中表示:希望力拓的中國員工「早日被指控,進入司法程序,因為這樣一來就會明朗了。」秦剛最後一次出面談力拓案時,自以為風趣地引用了中國的一句古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如果這話說給胡士泰等4人聽的,就不必在外交部新聞會上講,其目標明確對準力拓集團的企業文化和西方媒體。後來真相大白,力拓公司沒有為獲取情報慫恿胡士泰等4人向中方任何人士行賄,而中方向胡士泰等4人行賄的國企、民企數目高達幾十家!在一樁全球矚目的中國人集體行賄案中,秦剛多次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身份沾上「袒護少數利益集團」的嫌疑,加深了社會各界對「國進民退」之憂慮。
六,為什麼中方行賄企業無一人判刑?
「力拓案」一審判決書稱:「由於4被告的行為損害了中國鋼鐵行業的競爭力,導致2009年鐵礦石談判終止,僅首鋼和萊鋼的損失即達10.18億元。」實際上這句話只是從權貴和既得利益者的角度去看的。鋼鐵行業的一位資深人士對筆者說,「此話缺少法律依據,事實是少數利益關聯方以「國家利益」之名牟一己私利之實,是他們的行為『損害了中國鋼鐵行業的競爭力』,4被告只是第二被告,如果治標不治本,換上另外4人來,也會被幾百家無路可走,有怨難訴的小企業拉下水的」。
其實,參与巨額賄賂的中國鋼鐵企業遠不止媒體暴露的幾十家。僅筆者所知,還有唐山國豐等多家企業各自參与賄賂胡士泰們。根據偵查機關工作記錄,在案發前,王勇在香港的8家銀行賬戶上仍有港幣、人民幣總值近億元。而胡士泰的別墅價格也遠超目前公布的的受賄金額。
對於國家安全局方面對胡士泰等四人的「間諜」定義,不論是鋼鐵企業的高層人士,還是媒體知名人士,至今未見有人附和。在公開審理階段,雖然每觸及有關「商業間諜」時均被審判長高聲喝止。因為審判長心裏很明白這事和國際扯不上關係。另一個被審判長擱置一邊的就是對同罪的行賄方網開一面:一個不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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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受賄方的四人被判重刑,關心此案的人都會想到中國法律的畸形:不是間諜罪,是賄賂罪,那也必須雙方有下落才能結案啊!
整個「力拓案」中沒有一個行賄胡士泰們的中國人被起訴。因為桌面上已經公布的二十幾家行賄企業養著幾百萬人口,背後的民營中小鋼企生存困境將全部暴露。如果行賄方集體義無反顧,戳穿政府偏袒紈絝子弟,然後公開追查5年來倒賣那十幾億噸長協價鐵礦石差價錢(過千億的數目)的去向,恐怕無人能來出面擺平。「潛規則」在中國既是手段,也是土壤。澳洲中文媒體披露,力拓案宣判后兩月,就看到日照老闆杜雙華在西澳考察。
法院一審認定,王勇索取日照鋼鐵實際控制人杜雙華900萬美元及300萬元巨額好處費;而在杜雙華的證人證言中直白,王勇對日照鋼鐵的迅速壯大起了重要作用。王勇在庭審中自認為他對另一家年產量超過500萬噸的鋼鐵企業——榮程鋼鐵的發家亦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普陽鋼鐵出席庭審人士表示,在上海東湖賓館對面的小南國里支付王勇諮詢費50萬元,就是想進入長協價。資質考核等方面,胡士泰們擁有很大權力,可以給中小鋼企30%或者40%的折扣,折扣差價的參照物正是長協價。而如果是市場經濟,沒有雙軌制,壟斷利益集團沒有賺差價的權力,胡士泰們即使有權力也不會有機會。
中國缺少鐵礦石資源,但又是全世界最大的鋼鐵生產國,中鋼協旗下有會員單位232家,目前中國鋼企對進口礦石的依賴度已經達到70%,20家涉嫌行賄方除少數國企外,多為民營鋼企和普通鐵礦石貿易商。大量中小鋼企沒有礦山,拿不到國產礦,而在進口礦這一方面又缺乏中央政府給的「資質」,拿不到長協礦價。一位不願具名的鋼鐵行業分析師表示:「民營中小鋼企很無奈,在和以國企面貌出面的利益集團博弈時,胡士泰們就是一線希望。」
七,「力拓間諜案」的後果
「力拓間諜案」給中國造成的後果難以計量。據FIRB(澳洲外商投資審核局)透露,自2009年起,每周都會收到不止一份來自中國的投資申請」。至今已有429億美元,其中超過90%是在礦山上。中國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7月4日舉行的2009年全球智庫峰會上表示,目前中國國企特別是央企大部分資產已經上市,並非國有獨資,因此「把上市公司當成國企」是一種「無知」表現。但「力拓案」使李榮融的話成為笑柄,澳大利亞人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把國企機密說成是國家機密之言記憶猶新。
2011年1月, 維基解密(Wikileaks)爆料稱,FIRB的高層Patrick Colmer曾於2009年告訴美國外交官,財長施旺(Wayne Swan)簽署批准的新外商投資法規「旨在直截了當地限制中國對澳洲資源行業不斷擴大的影響力」。在與美國大使館經濟官員的秘密談話中,Colmer承認澳洲政府希望在新的資源項目中將外商股份控制在少數,將勘探開發中的外商股份控制在50%以下,重大礦業公司中的外商股份控制在15%左右。
如果我們仔細盤點中澳的磨擦,就會發現真正改變了兩國貿易關係的就是2009年9月24日FIRB出台的嚴格的規定:所有具有國資背景的外資企業在澳大利亞投資,無論投資額多少,都需要經過FIRB的審批。而且不允許外國國有企業在本國大型企業中的投資持股比例超過15%。中國有實力能在海外實行併購或參股的企業大多是央企、國企。15%的上限從此成為中國國企在澳投資的上限,而這始作俑者,毫無疑問,「力拓間諜案」事件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在澳大利亞對中國國有企業去當地投資出台了嚴格的規定的同時,卻放寬了私營企業在澳大利亞的投資要求。FIRB可以允許私營企業在澳大利亞控股當地的礦業公司,對於持股比例也沒有嚴格的要求。「但是所有具有國資背景的外資企業在澳大利亞投資,無論投資額多少,都需要經過FIRB的審批。」這一條規定所指十分明顯。
就中國社會而言,「力拓間諜案」的震蕩也是很大的,中國法庭無力將行賄者們判刑,但利益集團的腐敗還是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中鋼協將「打擊」的頭號目標從海外的力拓和國內的中小鐵礦石貿易商。中鋼協秘書長告訴有關記者:「整頓重點就是排名前10位的國營鐵礦石貿易商,比如中鋼集團」。
緊接著,2011年的中鋼協領導層大換血。但新鋼協在談判桌前已無重要籌碼,雖然中鋼協對外一直宣稱「談判並未終止」,但事實情況是:明瞭了中國市場「潛規則」的海外供貨商不再相信替利益集團出面代言談判的中鋼協,2011年,三大礦業巨頭先用季度定價取代年度,繼而表示採用月度定價甚至「更好地貼近市場需求」的周定價、日定價。分析人士說,這種變化似乎對所有鋼鐵企業比較有利。受日本大地震影響,中國現貨鐵礦石價格自2月中旬創出190美元/噸的歷史新高之後目前已經下跌了14%。但是據中鋼協有關人士透露: 中方還在堅持要求「談判」出一個相對的「長協價」來。
「力拓間諜案」是中國改革三十年來影響最大的一次國際經濟糾紛,但其背後實質是國營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市場衝突,其結果造成中國政府的海外投資受阻的結局。三十年前中國要「割資本主義尾巴」,現在看來問題是「社會主義尾巴」。長期致力於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經濟學家、澳洲莫納石大學經濟系史鶴凌教授說:「官員換人和抓幾個胡士泰,不可能會有多大作用。經歷了「力拓案」后,中國的全部改革仍然不能基於體制改革這一關鍵的話,改革的路將完全終止」。
(完)
作者:澳大利亞 王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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