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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傳文化中的樂舞 內涵博大精深(3)

2017年07月23日 22:25 PDF版 分享轉發

神傳文化中的 內涵博大精深(3)(多圖)

——樂舞之妙無法言傳

道生

《詩經》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

【來源:人民報,文章取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五、歌舞未竟 三軍解甲

最初的樂根本不是用來給人娛樂的,而是用來調節自然,歸正天地萬物秩序的,其效法超自然的神的智慧,以完美的天道法則為標準,能安撫萬物,使一切回歸大道,和諧而有序。因此,早期的樂是當時社會最重要的教化人心的工具。

樂對人心的教化作用從它誕生的那一天就具備了,在歷史的發展中也一直延續著這個作用,只是越到後面表現得越隱蔽、微弱,而樂的娛樂作用等反而起了主導。尤其到了近代后,這種教化作用幾乎完全被破壞,慢慢成了敗壞人心道德、放縱情慾的工具。

早期的樂除了教化人心,歸正萬物秩序等作用外,還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作為信息傳播與政令推行的工具。

古話說「四門貼告示,總有不識字的」,以文字傳播信息、發布政令這是文字在民間普及以後的事。雖然文字在黃帝時就已經有了,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接觸到文字,更不可能識字。在春秋時期開始建立民間私學之前,那時只有貴族子弟才能接受教育、識字,士以下的普通百姓是不能讀書識字的。在更是如此,商代連一般的貴族都不會識字,只有極少數與文字打交道的史官、巫覡或高級的貴族才能識字,普通百姓根本接觸不到文字。再往前推,能識字的就更少更少了。

所以那時候信息傳播、政令發布的主要途徑根本不靠文字。比如舜在位時,曾將五種刑法以圖畫的形式畫在日用器物上用來傳播法律,這是其中傳播的一種方式,但也不是最主要方式。那時傳播信息、推行教化的一個主要方式是樂,這是樂早期發展出來的一個重要作用。

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君王經常會派人到民間去採集民樂,後來稱之為「採風」。像《詩經》中的《國風》部份就是從民間採集來的,「採風」一詞也是這麼來的,還有漢朝樂府等也是如此。君王派人深入民間「採風」的目的,不是為了娛樂,主要是用來了解民風民俗的變遷、傾聽百姓的心聲、了解百姓的生活與民間疾苦,以對照發現自己施政的得失。

樂在那時,是君王向天下發布推行教化,以及了解社會風氣、傾聽民聲的重要渠道。君王將對天下的教化譜成樂舞,然後推行傳播於天下,天下百姓在載歌載舞間同化君王的教化,潤物無聲。

在兵法中,孫子認為「不戰而屈人之兵」是用兵的最高境界。孫子在這裏指的是用謀略達到不戰而勝的目的。如果連謀略都不屑使用,只是歌舞之間便令兵將解甲、遠夷臣服,這又是何等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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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帝時期,三苗部族時常作亂,破壞社會秩序,不服從統治,這一直是令當時社會的問題。三苗源於蚩尤的九黎部落,蚩尤被黃帝打敗斬殺后,其殘部發展出後來的三苗族,其民風剽悍、野蠻善戰、喜歡作亂、難以馴服。

》孔子授業圖。

《尚書》中記載:舜帝時,三苗又不服從統治而再次作亂,舜便派禹帶兵征伐。討伐了一個月後,三苗仍然不服,禹也無法征服三苗。於是禹便聽從伯益的建議,停用武力,班師還朝。退兵回來后,舜帝便大力施行教化,令人手執羽毛、盾牌,在皇宮的東西兩階之間大演樂舞,以示天下。教化很快通過樂舞傳播開了,也傳到了三苗那裡。七十天後,三苗被感化,前來歸順,表示臣服。

不光歌舞可以屈人之兵,古人在兩軍對壘之中,在衝鋒陷陣之時,亦能載歌載舞而戰,其精神的力量非兵器能夠摧垮。

據史書記載:武王伐紂決戰朝歌之野時,僅率領兵車三百乘,士卒四萬五千人,衝鋒三千人,而紂王的是七十萬人,眾寡懸殊。

就在兩軍交鋒之時,鼓聲震天,武王軍隊踩著鼓點的節奏,歌舞大作,前頭唱歌後面跳舞,迎向紂王大軍,「歌舞以凌殷人」。面對如此氣壯山河的陣容,商朝大軍的精神首先被擊垮,史書記載他們臨陣倒戈,帶領武王軍隊進攻朝歌,使弱小的武王摧枯拉朽般擊敗了強大的商朝,成為天下共主。這件事在《華陽國志》與《白虎通》中都有記載。

六、有樂幾變 感天降神

早期的樂因為效法天地神靈的智慧,能夠通神,所以主要也用作祭祀與溝通天地神靈的工具。

比如六代樂舞都是用來祭祀的,不同的時間與場合使用不同的樂舞,祭祀不同的對像。

《周禮》記載說:在祭祀時演奏六代樂舞,演奏一遍,就感召來了鳥類和川澤之神;演奏兩遍,就感召來了短毛的獸類和山林之神;演奏三遍,就感召來了魚類和丘陵之神;演奏四遍,就感召來了長有細毛的動物和水邊之神;演奏五遍,就感召來了有甲殼的動物和土神;演奏六遍,就感召來了麟鳳龜龍和天神。

又記載:以夾鍾律為宮音,使用雷鼓雷鞀,使用獨生的竹子製成的管樂器,使用雲和山上的良木製成的琴瑟,跳起《雲門》之舞,冬至那一天,在都城南郊的圜丘一齊演奏起來,在演奏到六遍時,天神就會紛紛降臨,這時就可以向天神行使祭禮了。

同樣,在演奏《咸池》祭地時,演奏到第八遍時,會召來地神現身。據此記載,在周朝早期祭祀時,演奏樂舞確實能夠感召神靈降世,親身接受祭祀,這也是早期樂舞能夠通神的力量所致。樂舞因為可以通神、降神,在當時便大量用於祭祀,於是便發展出了巫舞。

上古時期的「巫」,可不是現代人心中的那些巫婆神漢的概念。現代人所認為的「巫」,是處於社會底層的那些裝神弄鬼的,從事邪門歪道職業的人。上古時期的「巫」可不是這樣,他們社會地位非常高,受人敬仰,很多同時又是部落的首領。上古的巫大多都具有神通,具有超凡的能力與智慧,能夠通神,是神在人間的代言人,在部族和國家的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大的作用。

《國語》中記載:遠古時只有精神專註、聰明智慧、光明聖潔、純潔高尚的人,神明才會降在他身上,使他成為人與神溝通的媒介,這樣的人男的稱為覡,女的叫做巫。

上古人類與天地神靈溝通的儀式,基本是通過巫進行的;而巫往往是通過樂舞這個載體來達到與天地神靈溝通,達到使神降臨的目地。

從商朝留下的甲骨文中,關於巫舞的記載很頻繁,尤其在祭祀和時,巫舞幾乎是不可少的。如:「庚寅卜,辛卯隸舞,雨。壬辰隸舞,雨。庚演卜,癸巳隸舞,雨。庚寅卜,甲午隸舞,雨。」

這裏所記載的「隸(dài)舞」又稱為「盤隸」,是上古求雨時跳的一種巫舞。古時候凡大旱必定會舉行「雩祭」來求雨,「雩」是古時候求雨的一種祭祀。隸舞是雩祭時所跳的巫舞,一般舞蹈者是由巫擔當的,有時帝王會親自擔當舞者的角色。如:「王乍盤隸」、「戊子貞,王其羽舞,吉」等,有商王親自跳「隸舞」和「羽舞」的記錄。

關於商王求雨,最早源於商朝開國帝王商湯,在歷史上有著名的「湯禱桑林」的典故。

綜合《淮南子》、《呂氏春秋》、《屍子》等眾多古籍都記載:商湯推翻了夏桀,即位之初,天下連續五年大旱,顆粒無收。湯命史官在郊外燃燒柴薪,以牛羊豬作為犧牲,祭祀,乞求降雨。湯在祈禱時引咎自責,列舉了六條自己可能犯的錯誤,哀求上帝賜福降雨,但毫無效果。大旱延續到第七年時,民不聊生,湯又在桑林這個地方設壇,祭天求雨。史官占卜后說,要用活人作犧牲祭祀,上帝才肯降雨。湯說:祈雨本來就是為民,豈可因此而害民?便決定用自己充當祭品。他剪去頭髮指甲,沐浴潔身,再向上天禱告說:「我一人有罪,不能懲罰萬民,如果萬民有罪,都降在我一人身上,不要因為我一人的無能而傷害了百姓的性命。」禱告完畢便坐到柴堆上,正當巫祝要點燃柴薪時,大雨驟然而降,連綿幾千里地,百姓一片歡騰,作歌作舞頌揚湯的大德,這便是《桑林》之樂的由來。

《桑林》之樂到了周朝時,仍然十分流行。莊子在描述庖丁解牛時,曾說庖丁的刀法、動作、節奏等,完全合乎《桑林》樂舞,將《桑林》之樂用在了解牛上,真是將樂舞用活用神了。不光是庖丁如此,那個時代人人都以會此樂舞為榮。

《泮宮禮樂疏》舞譜圖。

《禮記.玉藻》中說:「古時候必須要佩戴玉佩。右邊玉佩碰撞發出的聲音應該是征音與角音,左邊發出的是宮音與羽音,這樣左右兩邊的玉佩在行走時就能發出音樂之聲了。快走時要符合《采薺》之樂,慢行時要符合《肆夏》之樂。返身時所走的路線要符合規,呈圓形;轉彎時所走的路線要符合矩,呈直角形。前進時,要將身體略俯,像作揖一樣;退後時要微微仰起身子,這樣,玉佩就會隨著人體姿態的變化而發出和諧的樂聲了。君子乘車的時候,能聽到車上的鑾鈴、和鈴的聲音,步行的時候,應聽到身上玉佩奏鳴的聲音,因此一切邪念就不會進入君子的心中了。」

《周禮.大司樂》記載:天子慢走時要合乎《肆夏》的節奏,快走時要合乎《采薺》的節奏,乘車出行時也是這樣。向後轉、左右拐彎、下拜行禮等,都要合乎鐘鼓的節拍。

這些史記具體的描述了先祖是如何使中華民族成為「禮儀之邦」、成為外邦羡慕與仿效的典範的。現代人對此感到好笑和費解,是因為現代人已經離道太遠。

周朝的貴族子弟從13歲開始就要學習「六小舞」,15歲要學「象舞」,20歲要學習「六代舞」,不學會這些正統的樂舞無法踏入社會。

那個時期,上至天子,下到平民百姓,時時都沉浸在樂舞之中,處處都離不了樂舞,整個社會上上下下都形成了一個由神傳樂舞所構成的敬神崇神的氛圍。

七、巫風時興 神跡漸沒

早期樂舞之所以具備如此大的能量,有一個決定性的因素,就是那時人類思想純凈,心誠意善,沒有什麼慾望和執著,單純而簡單,所以能直接與神溝通,將樂舞的能量發揮到極致。

慢慢地,隨著人類物質文明的發展,人類的慾望變得越來越大,心靈不再簡單純潔,社會人心也開始變得複雜而污濁。於是人們開始追求各種慾望享受,追逐物質利益,心靈被塵埃包裹的與神的間隔越來越大,人的神性的一面逐漸隱沒了。

《尚書.伊訓》中記載:伊尹訓導太甲,說先王商湯曾警戒官員「敢有一天到晚在宮中跳舞、在室內縱情歌唱的,叫作巫風……君王沾染了巫風,這個王朝必滅。」

這個記載說明,樂已由早期教化百姓、感天通神等功用,慢慢演變成供人娛樂享受的工具。當樂淪為人類縱情娛樂的工具時,社會道德就墮落了,風氣就敗壞了,這個王朝就在走向滅亡。

《管子.輕重甲》載:「從前夏桀時,宮中養有女樂三萬人,每天清晨高歌于端門,舞樂之聲,大路上都聽得見,她們無不穿著奢華的衣服。」

可見,在夏朝末期「巫風」就已經興起了。當樂舞墮落成給人類縱情享樂的工具時,它那通神的能力就在歷史中慢慢消失,其背後神奇的能量也越來越微弱。

《樂記》是我國現存最早、影響最大的音樂論著,收錄于《禮記》之中,成為儒家經典。司馬遷的《史記》中也有收錄,但有微小差異,名為《樂書》。

《樂記》中說:「樂的作用是用來歸正人心的,無論多麼隆重的樂,都不是為給人極盡聲情享受的;無論多麼盛大的食饗之禮,都不是給人窮盡味欲的。舉例來說,演奏《清廟》之樂所用的瑟,上面是紅色絲弦,下邊是稀疏的孔,一個人唱,三個人和,其目的顯然不在於追求動聽,但是內涵深遠。又如大饗之禮,以水代替酒,盤子里放的是生肉生魚,肉汁也不加任何調料,其目的顯然也不在於追求好吃,但意義重大。由此看來,古聖先王制禮作樂,其目的並不是要滿足人們口腹耳目的享受,而是為了教化人民清心寡欲,回歸自然大道。」

「人的天性是恬靜安寧的,後天受到外物的誘惑而躁動不安份,這是人的本性受到引誘而產生了慾望。人在感知外物的過程中,會產生喜好或厭惡兩種情緒。如果人的好惡不從內心得到節制,而外物又不斷的誘惑人,此時不加反省,人的天性就會慢慢喪失。外界事物的誘惑是無窮盡的,而人心又不加以節制,那物質就會把人心征服。人心被物質征服,就會滅絕天性,放縱人慾。人到了這一步時,就會產生忤逆作亂、欺詐虛偽之心,就會幹出淫亂放蕩之事。以至於強者欺凌弱者,人多的暴虐人少的,聰明人欺騙老實人,勇猛者折磨怯懦者,使有病的人得不到照顧,孤兒寡老無人撫養,這是大亂之道啊!」

「樂是讓人快樂的。但是君子獲得的快樂是因為用樂同化了大道,小人獲得的快樂是用樂來滿足了人慾。用天道來節制私慾,則會得到真正的快樂而不迷亂;放縱私慾而遠離天道,就會迷失心智而得不到真正的快樂。」

「聽姦邪的聲音,人身上的邪亂之氣就會被喚起,邪氣成了氣候,淫樂就會成為時尚。聽純正的聲音,人身上的正氣就會與之呼應,正氣成了氣候,和樂就會盛行……」

以上是《樂記》中的論述,根據這個標準,現代人類所流行的音樂、舞蹈基本大都屬於「淫樂」的範圍,起敗壞社會道德的作用,所以神跡全無。另外,《樂書》中還記載著這麼一個歷史故事:

春秋時期,一次衛靈公到晉國去拜訪晉平公,晚上時,他們住在濮水邊的上等客舍中。半夜時分,衛靈公突然聽到彈琴的聲音,就問身邊的人有沒有聽到,身邊人都說甚麼也聽不到。衛靈公便召來師涓說:「我聽到琴聲,但問身邊的人都說沒有聽到,這看來好像是鬼神的聲音,我將聽到的聲音向你講述一遍,你記下來。」於是衛靈公一邊敘述,師涓一邊拿著琴按照衛靈公的描述記錄,到了天亮后才記錄完畢。記錄完畢后,師涓又練習了一天,練習好了他們才一起去見晉平公。(未完待續)△

(轉自明慧網,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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