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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案將擇期宣判薄熙來稱黨內「坦白」只怪心存幻想

2013年08月27日 3:30 PDF版 分享轉發

薄熙來在山東濟南中級法院受審照片

在山東濟南中級法院受審照片路透社

持續五天的今天在濟南中院審理結束。該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后擇期宣判。今天,控方和辯方進行了最後的辯論。公訴人認為薄熙來“拒不認罪”,“必須依法嚴加懲處”,但薄熙來認為在法庭替自己辯護不屬於“惡劣行為”,希望法院不要只聽檢方一面之詞。“導致冤假錯案發生”。薄熙來還披露了自己先前在調查時認罪是因為還殘存著希望:保留政治生命。

薄熙來案庭審一開始,薄熙來就對檢方提供的證據一一否認,尤其指在中紀委所做的陳述是“違心”的。今天,薄熙來首度坦承,他在中紀委調查階段認罪,是為“取得組織的諒解”,“心中燃有一個希望,希望保留黨籍,保留我的政治生命。”

一些分析人士稍早指出,薄熙來在法庭上全盤翻供,應是在中紀委調查階段時刻意放低姿態,爭取中共以黨紀作內部處理,但當權派執意將全桉訴諸司法后,薄熙來希望破滅憤而翻案。而他上述的說詞,證實這些分析的正確性。

根據濟南中院官方微博公布的庭訊內容,薄熙來在提到商人唐肖林3度贈他金錢,且在升任商務部長后贈予他人民幣5萬元后說,“我當時為表示態度,為了配合,為了取得組織的諒解,我寫了這段話”。

薄熙來說,後來的事實證明,他先前供稱唐肖林送他的3次錢“根本不存在”。在為自己涉及受賄辯解時,薄熙來又提到,“我的自白書,是因為我心中燃有一個希望,希望保留黨籍,保留我的政治生命”,再度證實他在中紀委調查階段,確曾為爭取內部處理而放低姿態認罪。

由於辯論階段受到檢力抨擊,薄熙來在辯論階段當庭反擊說,如實陳述意見是“法庭賦予我的權利”,希望檢察官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講我的意見,當作是“惡劣的行為”及翻供。如果只聽檢察機關的一面之辭,“會導致冤假錯桉大量發生”。

薄熙來堅稱,檢方對他指控是“非常勉強的”。辦案人員辛苦找尋大量證據,組成了90卷,“我尊重他們的工作,這確實是重大複雜案件,但這90卷到底有多少和我有關?”

阿波羅網來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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