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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原副校長褚健涉六罪 被起訴

2014年11月02日 10:15 PDF版 分享轉發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1至9月查辦職務犯罪的有關情況。

最高人民檢察院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透露,2013年10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對浙江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褚健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行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犯罪一案立案偵查,現已偵查終結,正在審查起訴中。

經偵查查明,1998年至2013年間,褚健利用職務之便,實施上述犯罪,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嚴重,且本人在案發期間先後採取行賄、銷毀證據等非法手段阻礙、對抗調查和偵查,社會影響惡劣。

來源:今日早報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石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