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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離就是壓制宗教和信仰嗎?

2017年07月17日 10:15 PDF版 分享轉發

宗教和信仰自由是美國立國之本,圖為自由女神像。(Pixabay)
立國之本,圖為自由女神像。(Pixabay)

記者/主持人:楊曉

最近一個月里美國出現了幾個有意思的案例都是與宗教有關的,而且都涉及「」的爭論,這些事情對於華人社會來說好像都不被當成什麼大事,可是在美國社會裡,對「政教分離」的認識和爭論卻真是個大事,因為這關係到宗教和信仰是受保護還是受壓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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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看這幾個案例都是怎麼回事。第一件案例是6月26日美國否定聯邦法院和上訴法院的裁定而最後認定密蘇里州的一所教堂有權獲得政府資金修建學生操場。第二個案例是6月28日肯塔基州頒布法律允許本州的公立中學開設講授《》的課程。第三個案例是7月14日上訴法庭認定北卡州羅文縣委員會邀請觀眾加入他們的基督禱告是「違憲」行為。

其中第一個案例已成為定案,對今後的類似案例也會有參照作用。新上任不久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戈薩齊對這個案子的判決意見是:「不允許歧視宗教活動」。由於大法官戈薩齊的加入,最高法院里的力量加強,這所教堂的上訴終於獲得最後的翻盤勝利。第三個案例里的羅文縣如果要繼續上訴的話,可能也會在最高法院那裡獲得翻盤勝利,這是羅文縣委員會的律師所期望的。

而第二個案例里,在公立學校講授《聖經》的法案由該州的一位共和党參議員提出,然後在該州的眾、參兩院輕鬆獲得通過。該共和党參議員的提議理由是,美國的《獨立宣言》和很多重要法案都是以《聖經》為基礎的,所以當然要給孩子們了解《聖經》的機會。

旅美資深媒體人方望明先生在分析這些案例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時認為,宗教和信仰自由是美國的立國之本,400年前在英國遭受宗教迫害的清教徒們來到美國的土地尋求自由,這段歷史促成了美國》,其中規定了美國不能把任何一種宗教立為國教,同時也不能妨礙不同宗教的信仰自由,因此,從根本上是要保護宗教和信仰自由的,而不可能是去壓制的。

另一方面,方望明認為,美國的建國先父們都是信仰神的,美國總統宣誓和其他的宣誓場景,不分黨派都是手撫《聖經》向神宣誓,對神的信仰超越黨派不同的政見,因為是神給人是非善惡的標準和價值觀,世界上各大正教的善惡標準是驚人的相似,這讓擁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可以和平相處,也讓不同黨派的議員們可以坐在一起共同治理好這個國家,因此,美國憲法從根本上也是要保護人們對神的信仰。

對於「政教分離」的說法,方望明認為這個概念是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衍生,因此它的根本意義還要回到《第一修正案》,它是要保護各種宗教和信仰不受政府的干涉,但是自由派人士望文生義地把 「政教分離」當成了壓制宗教和信仰的借口。

方望明觀察到,近幾十年來,左派、自由派思想在美國受到越來越多人的追捧,他們鑽了「信仰自由」的空子,把不信神當作是自己的自由追求,他們推動的東西也都是想讓人們離神越來越遠,不信神的人他們的是非標準和價值觀會變得混亂,他們會為一己之私而侵犯別人的權利,這也是如今太多社會問題的根本原因之一。

不過,方望明對於最高法院中保守派力量增強感到欣慰,他也希望川普總統能夠帶領保守派力量捍衛住美國的傳統價值,真正保護人們對宗教和神的信仰,那將是美國能夠真正變得強大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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