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遼寧王珉涉受賄1.46億元 玩忽職守致使賄選

2017年07月23日 7:39 PDF版 分享轉發

已落馬的委前書記被控、貪污及玩忽職守罪,周五(21日)在河南洛陽市中院一審,他被指受賄金額達1.46億元人民幣,又因〝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省人大發生拉票

大陸媒體引述檢方指控報道,由2004至2016年,王珉利用擔任吉林省長、省委書記,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解決財政補助資金、獲取開發權、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透過他人收受財物摺合1.46億元;而在2009年11月,王珉利用職權侵吞公款100萬元,用作支付個人費用。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檢方另指控王珉在遼寧省人大有關選舉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反映相關人員的拉票和賄選行為,未按規定調查處理,導致選舉中大範圍的拉票賄選和部分人員違法當選。

遼寧是18大的反腐重災區,共有6名省部級官員被查。

除王珉之外,還有遼寧省人大前副主任王陽、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省政協前副主席陳鐵新、省人大前副主任鄭玉焯、李文科,他們多與遼寧賄選案有關。

另外,中紀委網通報,天津市委前副秘書長、辦公廳前主任剛,及上海市第一中院前黨組書記、院長,因涉嫌嚴重違紀立案審查,劉劍剛被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而潘福仁亦遭開除黨籍處分。

報道指經調查,劉劍剛在提拔幹部過程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並收受財物;違規安排他人出國考察;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至於潘福仁,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人安排旅遊;他和親屬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和影響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

來源:自由亞洲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