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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專學界訪台促落實《難民法》為受政治迫害港人提供庇護機制

2019年12月04日 10:20 PDF版 分享轉發

台灣立法院(圖片來源: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由本港多個大專院校學生會組成的「香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今天在台北舉行記者會,促請台北政府能夠提供明確管道,落實赴台尋求庇護的援助機制。同場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徐永明批評,台北政府對香港的「救援」缺乏明文規範程序,僅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顯得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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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記者會的包括教育大學學生會會長梁耀霆、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副會長梁兆玉、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陳穎茵,以及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台灣時代力量主席、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徐永明亦有出席。

徐永明指民進黨在香港反修例風波中「撿到槍」(類似「執到寶」意思),但在坐擁選舉紅利之外,也應更積極的行政作為來幫助香港朋友。他又指本港局勢嚴峻,而時代力量較早前已希望蔡英文政府落實《難》,但當時行政單位認為立法有困難,只能把法的精神置於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修法中。徐永明批評,台北政府對香港的「救援」缺乏明文規範程序,僅賦予行政機關裁量權,顯得隨意。

方仲賢梁兆玉鍾翰林出席

出席同一場合的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時,是無保留條文送出,即只要在立法院最後會期直接進院,會直接二、三讀,那麼援助港人提供庇護的相關制度就能立刻建立。

邱續指,現有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雖然列明「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由於沒有明確的機制及制度,也沒有定明確切的庇護資格:「到底怎麼認定誰符合因政治因素生命受危害,而『得提供必要協助』的『協助』又是什麼?條文已經在那邊,落實法條是行政部門該做的事。」

嶺南大學學生會會長陳穎茵在記者會中指出,台灣朝野黨團應將《難民法》列于優先法案,或者啟動《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以因應香港緊張情勢。

她指,難民法草案已在台灣立院經歷了四個屆期,國、民兩黨輪流執政下,躺在立院超過10年,而現時世界都在注視香港,「反送中一役,其實就是我們的終局之戰」;台灣無論是訂定難民法、修訂港澳條例,或依照現行辦法制定明確規定的「救援計劃」,都能讓需要協助的香港人更順利在台灣找到安身之所。

來源:立場新聞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李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