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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雇傭華裔移民被加國判刑

2016年10月20日 4:20 PDF版 分享轉發

柯耀鈞(右)與其妻禤藹玲(資料圖片/人在溫哥華)

來自的一名移民,日前被控非法雇傭,並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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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來自香港的加拿大華裔移民,日前被他的菲佣起訴買賣人口並剝奪她的基本勞工權利。法庭近日宣判該男子非法雇傭罪名成立,法官還認為他剝削了這名保姆的“廉價勞動力”,有損加拿大的勞工制度。

這起案子的原告是一名女性菲佣,她最初時持著加拿大臨時旅遊簽證,被從香港帶到卑詩省,在53歲的被告柯耀鈞(Franco Orr)家裡照顧他的三個孩子。但在該女子的簽證到期之後,柯耀鈞仍繼續聘用她。

2010年,該女子打電話報警並投訴稱她被強行要求長時間工作,而且薪水極低。柯耀鈞及其太太被控買賣人口罪名。2013年時,柯耀鈞被判罪名成立,要入獄18個月,但後來上訴成功,法庭重新進行了審判。

柯耀鈞上個月被判人口買賣罪名不成立,但非法僱用外籍勞工罪名成立。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6個月有條件刑期,並賠償3萬7000元,辯方則尋求有條件釋放。據報導,控方指該菲佣來加拿大后每個月薪水只有500元,遠達不到卑詩省的最低工資,因此要求賠償。而被告解釋在菲佣簽證到期后是她拒絕離開,只好收留,但法官也不認同這種說法。

法官認為柯耀鈞的確剝削了菲佣的廉價勞動力,而他說的“已經給菲佣提供食宿”理由也不成立。但法官認為這名菲佣並非可靠證人,因此拒絕了控方提出的賠償要求。

在量刑庭審上,卑詩省高等法庭法官判處柯耀鈞三個月的有條件刑期,無需入獄,但期間要遵紀守法、60天內要完成25小時的社會服務,不可以與本案的菲佣接觸,而且服刑期間必須留在卑詩省。刑期結束后,被告還要被繼續勘察9個月。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導,柯耀鈞十幾歲時從香港來到加拿大,後來申請破產,並失去了在酒類商店的工作,現在在做一名保安。法庭宣判之後,柯耀鈞在法庭外未發表任何評論

資深媒體人陳鴻特別提醒說”在加拿大有僱用外籍工人計劃的僱主,應小心避免落入陷阱,而違法僱用勞工。必須注意對方所持的是合法簽證,以免在未來發生與勞工之間的糾紛時,因本身違反《移民法》在先,而被放大檢視其他的違法行為,因而像這次的香港夫婦一樣,面臨《刑法》“人口販賣”等較重罪名的指控,這樣子就是給自己帶來無限的麻煩和困擾。”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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