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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天開庭審黃之鋒 威脅判5年刑期

2020年11月22日 17:52 PDF版 分享轉發
黃之鋒 資料照片
資料照片 © 網路照片

(來源:法廣RFI 作者: 小山 ,文章內容不知真假,也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民運活動人士黃之鋒案的庭審將從明天(11月23日)開始。9月24日,黃之鋒因為涉嫌與違反《》而遭到逮捕。在此之前的去年8月,他已經被指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与未經批准的集結”等三項罪名。如果被控 「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的罪名成立,黃之鋒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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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德國之聲報道稱,香港民運活動人士黃之鋒庭審明天周一開始,黃之鋒本周五(11月20日)向德國之聲表示,如果去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的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

在香港政府提出修改《逃犯條例》所引發的民主抗議運動中,黃之鋒表現突出。抗議運動導致這項立法計劃流產。假如它得以通過,那就意味著香港公民可能被引渡到中國大陸,而黃之鋒和其他活動人士認為,那裡的公民自由遭到嚴格限制。

法庭對黃之鋒的審判將從下周一(11月23日)開始。儘管可能面臨較長時間的監禁,但他表示仍然不願放棄抗爭。

該報道引述黃之鋒說:”監獄的鐵欄從未阻止我的抗爭行動和批判性思考。自去年夏天以來,已經有超過1萬名港人被捕,包括我在內的2000人被起訴,但我們仍然要堅持抗爭。”黃之鋒對即將到來的司法審判不抱希望。他說,”香港的法院受到北京當局的干預,法治已經名存實亡。”

9月24日,黃之鋒因為涉嫌非法集結與違反《禁止蒙面規例》而遭到逮捕。著名的香港民主活躍人士黃之鋒交1000港元保釋金后被釋放。黃之鋒周三(9月30日)推文表示,他接受了法庭聽證,暫時不受懲罰。在此之前的去年8月,他已經被指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与未經批准的集結”等三項罪名。

德國之聲報道說,儘管面臨壓力,黃之鋒並沒有表現出任何退縮的跡象。他說,”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要反抗(中國)這個最大的人權侵犯者。這對我們這一代和我們的下一代恢復民主至關重要。”黃之鋒希望,如果他被判刑入獄,人們會繼續密切關注香港的事態進展。

據黃之鋒說,”新的(美國)政府要讓中國承擔責任,這一點非常重要。尋求兩黨共同的支持很重要,因為支持香港不是左和右的問題,而是對和錯的問題。”黃之鋒指出,”我只希望在我入獄之後,全世界的人都能繼續和香港人民站在一起,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無論是取消選舉,還是帶來的大規模逮捕,以及12港人被拘押在中國。”

據德國之聲報道,上月初,中國正式批准逮捕8月拘押的12名香港活動人士。據稱,他們試圖逃離香港前往台灣。 12港人的家屬本周六赴吉澳的觀景台遙望對岸的鹽田看守所,並放氣球,表達其盼家人早日回港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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