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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桿:對赴英國打工女子「遭法輪功迫害」一案的分析

2006年01月19日 10:20 PDF版 分享轉發

據吉林《新文化》報道:「在打工的吉林市居民榮娜,被境外「」分子威逼脅迫,非法羈留英國近兩年之久,身心受到嚴重摧殘,險些喪失性命。2005年12月9日,榮娜在我國駐英國大使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成功回到祖國懷抱,和家人團聚。」

吉林省是法輪功的活動基地,所以被中共列為重點打擊法輪功的地區,不擇手段的進行反法輪功宣傳也在人們意料之中。但了解中共和中國國情的人都知道,象發生在榮某身上的這類重大劫持事件,特別是涉及到了法輪功,至少應該在全國範圍引起轟動,即使不掀起反「邪教」高潮,也會產生類似趙燕案那樣的國際影響,遺憾的是,應該發生的這些效應都沒有發生,做為公眾就有理由對這一事件及其報道的真實性產生懷疑。不過,我在此考量的,並不是法輪功迫害誰的問題,而是本案當事人的人格或者精神健康問題。

先談談當事人是怎麼出國的?據報道,榮某是以勞務輸出方式出國打工的人員,在國內,辦理勞務輸出的移民中介公司都有勞動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外經委外貿局等政府部門的背景,甚至乾脆就是官辦的,這是中國各地方政府一為財政創收(主要是為官僚們先富起來),二為緩解失業壓力而實行的短期政策,不管境外的蛇頭是否有騙局,但中國政府方面都會旱澇保收。一般勞務輸出的中介費是三至五萬人民幣,簽證為二年。國內的平民百姓迫於生活,迫於子女就學就業等經濟壓力,都有出國打工的強烈願望,但他們要受政府和移民中介的雙重盤剝才能走出國門。

讓我們來演繹一下這個案件的全過程:榮某出國二年後簽證過期,她面臨兩個選擇,要麼回國,要麼申請難民。一般情況下,出國勞務人員如果最終目的是想藉機移民,會選擇婚姻的方式,這種方式對女性來說比較合適,但不知什麼原因她沒有這樣做,也許是在簽證過期時才做出了移民的決定,因為她有個孩子,為了子女的前途,她希望能定居海外,我想除了真正的政治難民之外,大部分中國移民都是這個動機。

但非法移民都要經過申請難民這個過程,她聽說以法輪功受迫害為理由申請難民成功率較高,就選擇了投奔法輪功,但法輪功組織不可能為一個非學員以學員名義幫助她,那麼她就必須成為正式學員。既然以法輪功名義申請政治庇護,就要參加法輪功的活動,特別是在中國領使領館示威發放宣傳品等活動,顯然,這樣做的結果是斷了回國的後路,這對榮某來說,確實是個患得患失的兩難問題,結果她選擇了與中國政府為敵。

但申請政治庇護要有個時間過程,在這段時間里榮某卻改變主意了,這是因為她和所有的中國普通人一樣,對中國政府懷有恐懼,比如累及家人,永遠不能回國等。另外由於語言障礙,對在國外長期生活失去信心,還有諸如文化傳統生活習慣等差異,都會影響她改變初衷。她後悔走政治庇護這一步,想家想親人孩子,想回國,而且患了,這是女性的弱點。但中國政府對法輪功人的嚴厲鎮壓她是很清楚的,她知道一旦回國,等待她的是什麼結果。

所以聰明的榮某就選擇了對法輪功反戈一擊這條出路(也不能排除有人指導她)。
其後發生的一切也就都在事先安排好的動作中了。但這些動作顯然是做給國內公眾看的,而且,主要是給那些對中共依然懷有習慣性恐懼的普通百姓們看的。沒有任何一個對自由社會有一定了解的人會相信這些動作。我僅舉三個破綻:

一,《新文化》報道說,「2004年5月以後,榮娜的電話完全受到夏澤的控制。『出去行動時,為了便於聯繫,她們給我手機,一回到住處,手機就被沒收。夏澤不讓我與愛丁堡的朋友聯繫。』榮娜說。」

這段話,有點頭腦的人都能明白,除非給她的手機是專用的單程對講機,不然她能沒有機會與外界聯繫?除非她是個天生的傻子,但一個有弱智殘疾的女人有可能獲得勞務簽證嗎?

二,「在隨後的一年半時間里,夏澤她們每天只給榮娜吃方便麵,由於長期營養不良,榮娜開始生病,全身浮腫。服用夏澤幫助開的葯以後,榮娜更吃不下東西,並開始發胖,越來越難受。自此,榮娜警惕地不再服藥。」

這就更象弱智了,如果沒有被囚禁,一年半的時間只吃方便麵?這可能嗎?說到服藥,我認為最合理的解釋是,榮某患了焦慮症,但還不屬於精神分裂,或者她是裝瘋賣傻,被醫生診斷為神經官能症也未必,又因沒條件住院治療(在沒獲得難民身份之前是沒有醫療保障的),就只能在家服鎮靜葯,懂醫學的人都知道,大部分鎮靜葯都能致人虛伴。而拒絕服藥本身,也是精神病的癥狀之一。

三,《新文化》報道中描述的最精彩的戲劇鏡頭是榮某從自由社會又投奔自由的一段:
「跑出來了……」15分鐘后,電話里傳來榮娜無力的聲音。
榮的兒子趕緊給大使館打電話:「我媽正往大使館跑,你們趕快去救她!」
「好,我們馬上派人救她!」
大約30分鐘后(9日14時許),大使館的工作人員來電話說:「榮娜被我們安全營救到大使館。她的身體狀況很差,現在她正在吃東西。一會兒,我們會讓大使館的醫生給她看病,儘快安排她回國。」

從上述文字看,榮某的住所到大使館需要三十分鐘時間,在這段時間里,她應該是用手機或電話與外界聯繫,這就從根本上推翻了她不能與外界通訊的謊言。
如果她能往大使館方向跑,就說明她居住的地方不會很偏辟,只要她求助,任何人都可以幫助她,沒必要非得使館人員到場才能「安全營救」,再說,英國國民也沒可能全都是法輪功。這種情況,即使在中國大陸,也不會沒人管。

榮某的「惡夢」,只有一段是真實的,這就是她確實患了精神病,《新文化》記者的愚蠢也就在這裏。因為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的行為不具法律責任。那麼正在患病的榮某所說的話,可信度又有多少呢?如果《新文化》報還想有讀者,它本來應該如實的報道中國政府協助一名女精神病患者歸國治療的人道主義,而不是從政治需要,胡編亂造出一個天方夜譚的故事來愚弄國人。

吉林

榮娜不希望再有同胞遭受像她這樣的迫害

面對家人,榮娜激動地說:「如果沒有大使館的幫助,我根本不能活著離開英國,也不可能再見到媽媽和兒子。」2006年1月12日下午,記者來到吉林市榮娜的家中,榮娜及其家人向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和中國駐英大使館對她解救的全過程。

求救 越洋電話傳來求救聲

今年45歲的榮娜原是吉林市一家醫院的護士,離異后靠自己的工資獨自帶著兒子生活。為改變生活現狀,榮娜決定出國打工,想多賺點錢讓兒子過上好日子。

2003年初,榮娜通過吉林市一家出國勞務公司辦理赴英國打工的簽證,她賣了房子,又借了幾萬元錢才湊夠出國費用。2003年5月31日,榮娜動身前往英國愛丁堡。

剛到英國時,榮娜幾乎每周都與家人通電話,2004年6月以後,榮娜的電話越來越少,幾乎中斷。2004年12月,榮娜往家裡打過一次電話,對母親說:「媽,我不能掙錢了,沒法再給你寄錢了……」

「我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她死活不說,最後掛斷電話。我一著急就犯了心臟病,真是太擔心了。」榮母說,「此後,女兒杳無音信。她的手機總是無法接聽,我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榮母難過地擦著眼淚。

2005年12月4日晚,榮母忽然接到從英國打來的越洋電話。電話里一個自稱姓夏的女人告訴榮母,榮娜住在她家,她是榮娜的監護人。夏還說,榮娜身體不好,吃不下飯,身體浮腫,總想回國。夏讓榮母勸勸榮娜不要回國。

榮母向夏提出讓榮娜回國的請求,夏說:「不能讓她回去,回國她就得被迫害死。她一定活不成,在英國,師父能施法保護她的肉身,可榮娜不誠心修鍊……」

在榮母的請求下,夏同意讓榮娜接過電話,「媽呀,我不行了,你忘了我吧……」電話里傳來榮娜有氣無力的聲音,突然,她壓低聲音,急促地說:「媽呀,救救我,快救救我,快,快點兒。」隨後,電話「咔」地被掛斷。

營救 駐英大使館接到求救電話

榮母一夜沒合眼,她不知如何從英國救出女兒。12月5日一早,榮母強打起精神,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諮詢,有人告訴她,這事兒可以求助我駐英國大使館。榮母給我駐英國大使館打電話說明情況,大使館的工作人員表示,一定會盡全力營救榮娜,並叮囑榮母儘快把榮娜的材料傳真到大使館,以便立即展開調查。當天19時,榮娜的兒子把有關材料傳真給我駐英大使館。

我駐英國大使館馬上以領事部名義致電倫敦查寧閣警察局,請英國警方協助尋找榮娜。12月9日,大使館再次敦促英國警方抓緊辦案。此時,英國警方擔心,營救過程中,挾持榮娜的人可能採取暴力手段,需要謹慎行事。9日,英國警方計劃下午去解救榮娜,但無法確認榮娜是否仍在原地。大使館人員致電榮母,簡單介紹了情況,希望家人與榮娜聯繫,讓她設法到我使館來。

榮母非常感激,她說:「沒想到今天就能救人!沒想到大使館的行動速度那麼快!終於有希望了!」

榮的兒子立即往夏的住處打電話,接電話的正是榮娜。

「媽媽,身邊有人看著你嗎?」

「沒有,那個人去買東西了。」

「媽,我們請求大使館救你,現在趕緊往外跑,直接去中國大使館,越快越好!」

「不行啊,我已經走不動了,我很久沒吃東西了……」

「跑不動也得跑!媽,你跑到大使館,獲救的可能性更大。」電話這邊,兒子急了。

「好吧,我試試……」

「這能行嗎?逃跑被人抓回去呢?我的心七上八下,不敢在屋裡獃著,就躲到廚房裡偷著哭……」榮母捂住胸口說。

在大使館,榮娜得到了熱情的關懷和精心的照顧。「在大使館我終於吃上了飯,那兒的人對我很好,還找醫生幫我看病。第二天,大使館的人又給我買了各種生活用品。我逃跑時,什麼都沒帶出來,衣裳也穿得很少……隨後,工作人員用車把我送到機場,幫我辦了登機手續,還親自把我送上飛機,臨走時他們告訴我,不用再害怕,回到中國就安全了。最後,還叮囑空姐好好照顧我……當時,我啥也說不出來,心裏卻特別感激,如果沒有大使館的人,我可能活不到今天。」說著,榮娜哭了。

夏發現榮娜不見后,多次撥打榮的電話,得知她在使館的情況后,夏帶著一些同夥將大使館團團圍住,企圖阻止榮娜回國。大使館在當地警方的建議下,將榮娜安置在一個安全的住所,並立即安排其回國事宜。

12月10日,榮家接到了讓他們心中的石頭最終落地的電話。我駐英國大使館致電榮家:「我們為榮娜辦好回國手續,買好回國機票,現在已經把她安全地送上飛機了,你們快去北京接她吧……」

自述 出國打工卻遭暗算

2003年6月初,榮娜抵達英國愛丁堡,勞務公司卻沒履行幫助找工作的承諾。環境陌生,語言不通,榮娜找工作很難。直至當年10月,榮娜才在一家中餐廳找到工作,3天能掙130英鎊。雖然辛苦了一些,收入卻讓榮娜很滿意。在餐館打工時,榮娜認識了中國留學生遲紅帆(音),不久榮娜就搬出來與遲紅帆同租一處房子。遲紅帆說她自己是「大法弟子」,榮娜也沒怎麼當回事。

2004年1月,榮娜遇到難題——簽證過期了。出國前,勞務公司告訴她商務簽證有效期兩年,事實上她的簽證有效期僅半年。如果不能續簽,榮娜將失去在英國合法居留的權利。這時,遲紅帆主動提出,幫榮娜找一位律師,並拿走榮的護照和800英鎊,之後一直沒有消息。不久,遲紅帆又找了另外一名律師,對方又要了350英鎊,還是沒有消息。一個月過去了,續簽一直沒辦下來,錢和護照也沒給拿回來。

2004年2月,遲紅帆把榮娜帶到倫敦,介紹給一名華人律師——「法輪功」人員莫正芳(音)。當時莫答應給榮辦護士移民,並稱可以為榮娜申請「政治庇護」。莫正芳要求榮娜在她家當3個月保姆。可是不到1個月莫就把榮娜趕出來,原因是榮娜不練「法輪功」。莫說榮娜親情太重,不誠心修鍊。

榮娜一出門就被警察帶走,關在拘留所。3天後,一個叫夏澤(音)的華人把榮娜保釋出去帶回家。榮娜後來得知,這個夏澤是當地「法輪功」組織的一個小頭目。

夏澤以監護人身份完全控制榮娜的自由,並沒收了榮娜的手機,以控制飲食相威脅,強制榮娜上街發「法輪功」傳單和宣傳品,或者和她的同夥去大使館前練功示威。有一次,榮娜說身體不好,表示不肯出去,夏澤說:「不去,你就滾出去!讓警察把你抓走!」

榮娜告訴記者,夏澤每天讓榮娜讀幾個小時的「法輪大法」,還要打坐練功。由於榮娜並不熱心於此,夏澤就派一個叫托尼的英國男人(也是「法輪功」分子)專門看著她。她外出時,身邊總有三四個人跟著,不許榮娜和陌生人講話。榮娜試圖逃過幾次,都失敗了。夏澤經常訓斥榮娜說:「你是邪靈派來搞破壞的,你不好好練功,得不到師父的庇護,回國就得被害死……」

夏澤還提出讓榮娜嫁給托尼,她說,這樣榮娜就能拿到在英國的永久居留權。榮娜說:「托尼有60多歲了,他平時一直監視我,我對他非常反感。她們讓我與托尼結婚,是想永遠困住我……」

2004年5月以後,榮娜的電話完全受到夏澤的控制。「出去行動時,為了便於聯繫,她們給我手機,一回到住處,手機就被沒收。夏澤不讓我與愛丁堡的朋友聯繫。」榮娜說。

在隨後的一年半時間里,夏澤她們每天只給榮娜吃方便麵,由於長期營養不良,榮娜開始生病,全身浮腫。服用夏澤幫助開的葯以後,榮娜更吃不下東西,並開始發胖,越來越難受。自此,榮娜警惕地不再服藥。

感謝 政府關懷恩情難報

第一眼看到女兒,榮母竟沒敢相認。這是榮娜嗎?她怎麼「胖」成這樣?兩年前,她從英國愛丁堡寄回的照片,人還是神采奕奕的,可眼前的女兒,行動遲緩,甚至連站都站不穩。

「媽,我這不是胖,我有病了,渾身嚴重浮腫。」母女倆抱哭。

「我們全家對於大使館的營救特別感激,沒有大使館的幫助,沒有國家和政府對她的保護,女兒難以活著回家啊……」一提到大使館,榮母就感激得直掉眼淚。

記者眼前的榮娜看上去很胖,圓圓的臉,腫眼皮兒,身體渾圓,身高有1.6米左右,看上去足有八九十公斤,走路很遲緩。榮娜說,她不是胖,而是嚴重浮腫。她用手指在臉上和腿上摁了幾下,就留下一個個肉坑兒……

「這已經比剛回來時好多了!肩膀也細了,你沒看她那時的樣子……人都走形了……」榮母比劃著,眼圈紅了。

榮娜對記者說:「現在我終於想明白,我的遭遇是夏澤一伙人設計好的圈套。遲紅帆以續簽為名騙光我的錢,扣住我的護照;之後莫正芳把我限制在家中強迫我練功、加入邪教;最後,夏澤見我不聽話,就把我看管起來,限制自由,甚至想讓我嫁給他們組織內的英國人,永遠地把我囚在國外……」

17時,記者臨走前,榮母告訴記者,2005年12月12日,榮娜回到家裡,精神狀態很差,提到「法輪功」或在英遭遇就十分害怕,晚上不睡覺,還總自言自語。「這段時間,政府方面給我家很多幫助,不僅關心榮娜的就醫情況,還常有人來開導她。經過一個月的治療,榮娜的病情和精神狀態已有明顯好轉。」榮母感激地說。

回憶身陷邪教的噩夢,對榮娜來說是痛苦的。她勇敢地說出自己的經歷,就是不希望再有同胞遭受這樣的迫害。(注:根據本人及其家人意願,報道中所用的「榮娜」為化名)本報記者 辛言 文/圖

<新文化報>

鑒於<新文化報>是中共的喉舌之一,不知內容真偽,請在英國的法輪功弟子據實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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