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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子游:聚會交流參選人大代表經濟遭警方拓壓——姚立法談挑戰惡法

2007年02月15日 9:50 PDF版 分享轉發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是中國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投票的第一天,就在這天,六名合法公民在湖北省仙桃市聚會交流獨立參選經驗時受到當地警方的傳喚,受到海內外關注。以獨立競選獲得成功而聞名海內外的先生,在準備與朋友交流競選經驗時竟遭到傳訊,雖然在經過六個小時后獲釋,但原來的計劃卻泡湯了。姚立法先生到家一個小時后,在電話中接受了我的採訪。

聚會的目的是交流選舉經驗

此次聚會發起人姚立法先生,職業是教師,從一九八七年開始,以民間獨立人士身份連續參選五屆湖北潛江市和一屆省級人大代表,並於一九九八年當選市人大代表,外界稱他為非欽點的「布衣代表」。

姚立法說:這次聚會我們約好的本來有十多個人,我們剛到,坐下還沒有二十分鐘,還有些朋友沒趕到,警察就來了。先到的六人都遭到了傳喚。六人中,除姚立法先生外,還有仙桃市本地的三位公民,兩位泛藍聯盟的年輕朋友,即法學博士左曉環先生和泛藍聯盟的孫不二先生。

姚立法介紹:聚會的目的是交流如何競選的經驗,法律上對競選有哪些規定,法律上的條文在實際中如何操作,以往組織者如何操縱選舉,我們現在應當怎樣影響選民來關注選舉、參与選舉,影響更多人自主競選,或者來投票,等等。

受到警察非法傳喚

據另一位參加聚會的當地人士鄢烈漢先生說,當日聚會的場所是仙桃市一家叫作「天馬賓館」二樓的秋菊廳。姚立法回憶當時的情景:來的全是便衣,沒著裝。十多個人,只有一個出示了證件,是公安的,應該是仙桃市國保大隊的吧。一進門來,就錄像,然後要我們跟他們走。警方一共出動了六、七輛警車,把六個人全部帶走,一個人一輛警車。把我們拉到沙嘴派出所里。到派出所后,要我們每個人按指印,十個指頭都要按,然後分開搞訊問筆錄。給我做筆錄的兩個警察的名字我還記得,一個叫周國懷,一個叫田華。他們說我們在非法聚會。我反問:什麼叫非法聚會?作為警察,連《治安處罰法》都沒學好。《治安處罰法》中,有沒有非法聚會?只有。非法集會是在公共露天場所,表達不同意志。我們是在賓館里,不是露天,是吃飯聊天,沒有表達不同意見。跟非法集會有什麼相干?荒唐得很!

看好民主前景

儘管遭到警方打壓,姚立法先生依然看好中國民主前景,他說:現在的選舉,有形式,沒內容,有假的,沒真的。法律的語義很模糊,很多半截話,語義表達不清。我們國家選舉法只三千多字的內容,美國一個州的選舉法,就有十三萬字左右,非常詳細。這樣,選舉就可以按規矩來,不按規矩,就會受懲罰。他們的程序法非常好,操作性強。中國的選舉法沒操作性。全國人大的解釋,也非常模糊。全國人大編的書,立法解釋方面的,比如喬曉陽等人編的,很厚,但內容非常空洞。這樣的法律,就是讓胡錦濤吳邦國他們去組織,去領導每個選區的選舉,也搞不好的。

儘管如此,姚立法先生認為今後中國的選舉制度一定會實現。他認為,實現普選需要公民去爭取,自己所做的,旨在用行動喚醒公民意識,用行動競選,挑戰惡法,使惡的一方面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百姓們都知道。

首發<動向>2006年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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