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新聞評論

不銹曉鋼: 中澳同打大老虎的啟示

   案 vs 畢曉普案  這幾天,中國和不約而同地都在爆出「打」的新聞。

1.中國新聞

   中國的新聞,其實只是正式證實了已經私下流傳很久的消息。                                                              

  7月30日,已退休的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被最高當局以涉嫌受賄犯罪的理由宣布查辦,包括開除黨籍和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處理。

  因為郭伯雄是在前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在任期間平步青雲直到前軍委副主席高位的,並且是曾力挺江澤民在退職黨政后仍留任軍委主席的主要軍頭之一, 他的被查辦,除了之外,也被坊間解讀為現任最高領導人在軍中清洗異己勢力的舉動。

  根據坊間流傳,郭伯雄貪污受賄的金額巨大,家財近1800億元人民幣,可謂名副其實大老虎。

2.澳洲的新聞

  澳洲的新聞也是最近幾周的媒體頭條。

  8月2日,聯邦眾議院議長布朗雯·畢曉普(Bronwyn Bishop)通過聯邦總理托尼·阿博特(Tony Abbott)宣布辭去議長職務。準確地說,畢曉普這個「大老虎」並非「貪腐」,而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三周前她被媒體爆出曾在去年11月5日耗用五千多元 澳幣的議員旅行津貼,乘直升飛機從墨爾本飛往只有一小時車程距離的另一城市吉朗去出席一個籌款晚會。在公眾輿論眼中,這種行為難以接受。事件曝光 之後,她一方面堅稱這並不違反議員守則,另一方面也同意退還這筆報銷了的開支,外加25%的罰款。她的助手也一再辯稱她是為了在滿滿的公務行程中 儘可能多地會見民眾才不得不乘飛機。

  在自由黨內部,畢曉普被認為是總理阿博特的長期政治盟友,他們的友情可以追溯到數十年前。她是阿博特2009年擊敗喬·霍基和麥肯·騰博當選 反對黨領袖時的主要支持者之一,2013年她出任議長也是由阿博特提名的。

  這一次,由於她遲至事發兩個星期之後的7月30日才在壓力下被迫公開道歉,不僅被輿論和反對黨窮追猛打,不少同事也認為道歉來得太遲而 向她施加壓力,希望她辭職。因為很多執政黨議員都在擔心,這個事件的持續發酵,會影響他們在下次大選中連任的機會。

  壓斷畢曉普駱駝背的最後一根稻草來自8月1日,這一天媒體又通過調查「人肉」出她的一系列另外的飛行開支,其中包括她去年11月22日花了超 過六千元澳幣公款,租飛機從悉尼飛到約兩個半小時車程距離的小鎮諾拉(Nowra)去出席另一個籌款晚會。當天的媒體評論說,「畢曉普如果以為道 個歉就能躲過去,那簡直是開玩笑」,「阿博特總理別無選擇,只能要求畢曉普辭職」。

3.兩件新聞的比較

  在中國,「郭伯雄被以貪腐罪名拿下」這樣一件早已傳聞很久的事件,媒體並不能隨意刊登,互聯網上的議論也會隨時被刪貼被封名,一直要等到事發 一年多之後,由最高當局正式決定和公布。在澳洲,「畢曉普濫用公款」是首先被媒體揭發,被媒體熱議,不論是當事人自己、她的本黨同事、受雇的飛機 公司還是當朝總理,都不停地被媒體和反對黨反覆追問,不過三個星期就導致了當事人不得不引咎辭職。

  在中國,郭伯雄的貪腐數額巨大,時間跨度悠長,涉案或知情的人物都數量眾多,但在最高層決定動手之前,遲遲得不到披露。在澳洲,畢曉普的問題 雖非貪腐,而是不珍惜公款,並且涉及的數額在人均收入遠遠低於澳洲的中國語境中簡直微不足道,卻在媒體的自發調查和議論之下,不到一個月就塵埃落 定。

  在中國,平民出身的農家子弟郭伯雄,在很多人的認知中,對出身「紅二代」的現任最高領導人全面掌控軍隊是一個障礙和威脅。在澳洲,創了任職最 久女聯邦議員記錄的畢曉普,不僅貴為相當於中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國會議長,屬於「黨和國家領導人」等級,而且還是當朝總理的政治密友,但幾篇媒 體的報道就足以把她拉下台。

  在中國,是由執政黨的最高當局決定和宣布處理郭伯雄的,也是由執政黨的最高當局決定和宣布將移送司法機關。在澳洲,畢曉普濫用公款案是被民間 媒體揭發出來的,至於是否還要被調查或檢察機關起訴,不是執政黨說了算,還要看法律的程序將會要廉政公署和檢察機關如何動作。

4.澳洲新聞的啟示

  澳洲的這項新聞,再次說明了澳洲之所以能連年在「全球清廉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中名列前茅的關鍵原因。

 
澳洲媒體News在報道奧法雷爾辭職的消息時,同時刊出了奧法雷爾州長(上 圖左)在阿博特總理(上圖中)陪同下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照片,和奧法雷爾州長與贈送他禮品酒的商人尼克·迪·吉羅 拉莫(下圖右)2011年共同出席一個商務晚會的照片

  首先,在澳洲,由於言論自由和有著基本的保障,媒體的調查也好,普通公民的「圍觀」也好,都不會被定罪為「尋釁滋事」或「顛覆國 家」,也不會被指控為炒作或介入「敏感案件」,更沒有警方或「國保」人員敢於阻止或干預,所以政客或官員的不當行為往往還處在以現今中國的標準衡 量來看屬於輕微得不值一提的階段,就被公開揭發和制止,使得腐敗或過失很難有機會發展到嚴重程度。

  實際上,政客再微小的過失也會成為媒體的焦點,如在1991年,當時的聯邦政府總理鮑勃·霍克(Bob Hawke)因為在座駕中接受電視採訪時未系安全帶而被警方發出罰單,成為那幾天電視新聞反覆播放的鏡頭和報紙頭條炒作的熱點。

  這樣的事情在澳洲層出不窮,因為政客跟所有的人一樣都是凡人而不是完人,都有可能做錯事甚至做壞事,而在新聞自由的社會中,政客做錯事或者做 壞事被揪住的幾率很大。例如,畢曉普之前的另一位議長彼得·斯利帕(Peter Slipper),也因為被指控曾不誠實地使用公款計程車津貼遊玩酒廠,而在2012年被迫辭職,後來還被送上法庭。此案所涉的金額,累計不到一千澳幣。

  又如,去年4月,新南威爾士州州長巴里·奧法雷爾(Barry O』Farrell)在被媒體發掘出曾收受價值三千澳幣的禮品酒而未申報,五天之後就被迫辭職。

  其次,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澳洲的司法體系完全獨立於政治運作之外,官員也好、政客也好、政黨也好,都很難有機會對案件的偵辦、訴訟和審理進行 干預或關說,更不要說在法庭未審之前就先確定如何判決了。對於官員或政客貪腐嫌疑的調查,通常也是由獨立機構進行和啟動的,例如,在2014年, 新南威爾士州奧法雷爾州長就是被獨立的新南威爾士州廉政公署(NSW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作為證人傳喚,調查禮品酒問題的。他在見到廉政公署已經掌握對他不利的證據之後,隨即宣布辭職。

  由於司法獨立是由體制保障的,不論是法官、律師、貪腐案件的受害者或揭發者,都不會因為與政客、政黨或官員的觀點或利益的不一致而被懲治,更 不會被以「介入敏感案件」入罪,這使得案件審理的公正性比較有保障。

  正因為很難通過政治或權力運作干擾對貪腐案件的偵審,司法才能足以形成對貪腐行為的威懾。

  第三,由於澳洲的各級政府都是由定期的、自由的選舉產生,不僅官員和執政黨會受到虎視眈眈地尋找一切可能的機會去「顛覆」政府的反對黨的監督 和質詢,執政黨的絕大多數議員也會出於謀求連任的自身利益,而施加對本黨政客和政府職員貪腐行為進行迅速切割的壓力。再加上由定期選舉導致的政黨 輪替,所有這些都極大程度上消除了在官場上結成貪腐利益板塊的可能性。

  換句話說,做為有著民主、法治和言論與新聞自由的社會,澳洲的反腐是制度型而不是運動型的。

  相反,在沒有言論自由、沒有司法獨立、沒有定期的自由選舉的國度,儘管也常常有著貌似霹靂的反腐運動和高潮,儘管也常常會揪出和清除一些超級 大老虎,但貪腐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地越演越烈。結果反腐運動和高潮往往淪為「換一批人貪腐」的權力和利益重新分配,成為另一輪更劇烈 的貪腐高潮的前戲。

  這種戲碼在歷史上層出不盡。反腐的「霹靂手段」恐怕再難找到能出朱元璋之右者,可這擋不住明朝成為最為腐敗的王朝之一。嘉慶除掉的和紳,不能 不謂之極大的老虎、極巨的貪腐,可除掉了和紳的清朝擋不住隨之而來的空前腐敗和衰落。即使當朝當下,儘管落馬的貪官一個又一個,打到的老虎一個比 一個大,人們還是不斷地見證貪腐規模一個比一個驚人。

  特別是,對媒體的管制、對言論的鉗制、對司法機構的「黨的領導」,對民間律師的構陷打壓,在本質上都是從制度上保護腐敗的舉措,足以將所有 「」表面文章的畫皮撕扯得乾乾淨淨,人們也就只好期待著見證程度更為空前的制度性腐敗了。因為,剷除對權力的約束,就是剷除對腐敗的制 約。那句老話,「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所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

  況且了,由權力決定反腐,由權力選擇反誰的腐,這本身。恰恰就是權力腐敗的一種體現!

(2015年8月3日) ——《縱覽中國》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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