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勝平致習近平信是維護專制、編造美國歷史
馮勝平致習近平信是維護專制、編造美國歷史
作者∶鍾國平
美國歷史上從未有過「華盛頓革命集團」
——評馮勝平先生《致習近平先生的一封信》(修正版)
鍾國平
(小注∶此文發表之後,承蒙一些專家批評,現做了一些小的修改重新發表,請諒!)
馮勝平先生在《致習近平先生的一封信》中主張「黨內民主,以法治國∶讓少數人先民主起來」,他以美國實現民主化的「歷史」為藍本,試圖說明「從一黨為大的黨內民主出發」可以達成全社會的民主。他的「美國藍本」說,當年美國就是以「華盛頓革命集團」為核心開始搞「黨主立憲」,從而發展到了今天。這位號稱三十年前到美國讀書時就通讀了《美國制憲會議筆記》巨著的「學者」馮勝平先生,以學者和專業人士的身份提出了「華盛頓革命集團」的說法,筆者搜遍所有的英文學術與非學術資料,沒有找到任何一個此種說法的學術出處,而文中對美國歷史的篡改與歪曲,更是隨處可見。筆者將之集中分析于以下五個要點中∶
一、馮先生說∶「美國建國初期,也是一黨——華盛頓革命集團——獨大,沒有與其它政治勢力分享政權┅┅沒有與被趕到英倫三島的保守派共同制憲,也沒有與國內自由派托馬斯•潘恩和亨利•帕特里克分享政權。(華盛頓的)朋友麥迪遜忠實地記錄了制憲會議的全過程。」
事實上根本不存在一個「華盛頓革命集團」。1774年,富蘭克林召集13個殖民地秘密組成大陸議會並召開第一屆會議,1775年的第二屆會議任命華盛頓為總司令,因為在所有議員中他最有作戰經驗,指揮過不超過1200人的軍隊。任命華盛頓更是出於政治上的妥協∶非常多的議員厭惡北方殖民地的那種反抗精神,而華盛頓是弗吉尼亞州的農場主,而且具有領導能力、作戰經驗,富有貴族精神,家境富裕。因此他的背景讓每個議員都覺得滿意。獨立戰爭勝利后,他解散部隊,辭去一切職務,回老家經營農場去了,直到1787年再次被選為弗吉尼亞州的費城會議代表。
費城會議代表都是各州指派的專業人士,原定70名代表,實際到會55名代表,平均年齡42歲。富蘭克林被尊為議長(「patriarch」);華盛頓為會議主席,就是主持人,自己不參与發表意見;威廉•傑克遜被選為秘書長,做會議記錄,但他的筆記太簡略,而麥迪遜的筆記並非由代表們指定,但內容詳細,最終成為歷史文件留下來,與華盛頓無關。52名代表曾在殖民地政府或州政府任過職,一半以上是律師,75%曾經當過大陸議會或邦聯議會的議員,29名參加過獨立戰爭。這些人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而戰,沒有任何人以華盛頓個人為中心形成過「華盛頓革命集團」!
美國史料記載∶傑出人物中有人未參加制憲會議,原因如下∶托馬斯•傑斐遜在法國任大使,他在給在英國任大使的約翰•亞當斯的信中表示對這次會議的支持;帕特里克•亨利(這才是此人的姓名的正確順序,大學者連人名都沒搞清楚)拒絕參加費城會議,他說他聞到了「專制」的味道;其他的如約翰•漢考克生病;另有未入選者是因為選民認為他們不適合和平時代的國家管理。馮先生提及的托馬斯•潘恩是1775年才移民到美國的,雖然寫的膾炙人口的小冊子《常識》銷量極大,1777年卻因密通法國而後遭到邦聯政府解職,1787年他已經去了倫敦,加入最終於1789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所有這些原因都與華盛頓無關!
二、馮先生說∶「美國的憲法是人制訂的。具體地說,是戰勝了英國殖民者的華盛頓革命集團制訂的,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也是由這一集團執行的。」
真實情況是∶費城制憲會議既不是華盛頓提出的,也不是他擔當實際領袖,更不是他參与意見的∶1786年5月,南卡羅來納州的查爾斯•平克尼在馬里蘭州的安納波利斯召開的安納波利斯會議上向邦聯議會請求召開修改邦聯條例的會議,得到6個州的強烈支持,通過了一項議案,呼籲所有州在1787年5月相聚于費城以討論如何在「大公約」下改善邦聯條例。這就是費城會議的來歷。所有代表都是由各州依照他們的法律推舉出來的,制憲會議上代表們尊富蘭克林而不是華盛頓為議長(「patriarch」),也就是說制憲是在富蘭克林領導下完成的,馮先生很誇張地說的「富蘭克林一錘定音」之類的酸倒一整排牙齒的話恰好印證了富蘭克林而不是華盛頓在會議中的領袖地位,也說明了沒有一個「華盛頓革命集團」在制定美國憲法!
史料記載,華盛頓沒有搞助選活動,也不因為當選總統而興奮,他的太太還因華盛頓的當選而不高興。但因為初任總統責任重大,他更是全國最富有的人之一(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當年的總統薪俸低,卸任后沒有收入,若沒有強大的財富做後盾,卸任后的生活質量會大受影響),加上他的威望高,所有州都投票給他。華盛頓是美國歷史上唯一全票當選的總統和唯一無黨派總統,約翰•亞當斯數票第二,為副總統,亞歷山大•漢密爾頓被任命為財政部長,托馬斯•傑斐遜為國務卿,埃德蒙•蘭德夫為司法部長,這樣的內閣成員從能力和從資歷上看,哪一個不是最佳人選?哪一個與所謂的「華盛頓革命集團」有關係?哪個「其他政治勢力」,如果還存在的話,比這些人更加稱職?居然說沒與「托馬斯•潘恩」分享政權,請問馮先生知道他連大學都沒讀過,在英國是一個破產的小業主,於1774年底到的美國,1777年任外交部長期間,因與法國秘密談判的醜聞被揭露而於1779年被從邦聯議會開除的經歷嗎?還有帕特里克•亨利,他是律師也曾擔任弗吉尼亞州州長,但他是反對憲法的「反聯邦主義者」的代表人物。根據美國憲法,所有人就職必須宣誓捍衛憲法,馮學者認為他合適入職內閣嗎?還有什麽人,請拉個清單!
關於政黨問題。第一屆總統任期中,華盛頓就因為兩黨之爭感到頭疼,已經擬定了不再連任的告別信,但是考慮到正在與法國、西班牙等國進行領土方面的外交談判,以及國內形勢不穩定,各界仍然強烈要求華盛頓繼續擔任一屆總統,兩個對立黨派的創始人漢密爾頓和托馬斯這時居然也聯手要求華盛頓繼續擔任一屆總統,這樣華盛頓沒有發表這封告別信,勉強繼續擔任一屆總統。然而兩個黨派之間的分歧越來越大,華盛頓自己年事已高,對政黨之爭感到困頓,毅然決定必須辭任第三屆,讓其他人擔當此職。華盛頓修改了幾年前寫的告別信,于大選前兩個月在報紙上公布,很快轉載於全國100多家報紙和其他媒體。這樣華盛頓擔任了兩屆總統。
「華盛頓致美國人民的告別詞」已成為美國重要的歷史文件,至今每年華盛頓總統誕辰那天上午參議院都指定議員朗讀。在信中,華盛頓特意提到他反對政黨政治,他寫道,「我已經告訴過你們這個國家處於政黨之爭的危險中,尤其是以地區為界限來分黨立派的危險。現在讓我以更全面的角度,以最鄭重的態度告誡你們全面警惕黨派問題的惡劣影響。不幸的是,這種派性與我們的本性是不可分割的,並紮根於人類思想里最強烈的慾望之中。它以各種(即隱性和非正式的——筆者)形式存在於所有政府中,但多少還能受到抑制、控制或約束,而在顯性的形式下(即公開的政黨形式——筆者),派性問題特別明顯且確實是政府最危險的敵人。」
三、馮先生說∶「美國第一次總統選舉,390萬人中,只有不到20%的人有選舉權。沒有選舉權的人包括女人(50%),2/5的黑人(10%),不納稅的窮人和反對過革命的人(20%)。」
實際上,1787年舉行的聯邦制憲會議就把投票資格交由各州決定。選舉人口的確定在當時依據以下法律∶
根據從英國普通法演變而來的州法律,婦女婚後沒有財產,財產屬於丈夫。因此當時人們認為由丈夫代表全家投票是恰當的。
關於黑奴,南方代表要求算人頭以增加南方州的人口基數從而獲得較多議席;北方要求不算,因為黑奴是市場上購買的,屬於財產,應該徵收財產稅提高政府收入,而且算人頭會虛增人口基數,不公平。最後妥協為∶每個黑奴按3/5的人頭算人口,在憲法中屬於「所有其他人」。
投票權需要年滿21歲的男性公民,但參加叛亂或其它犯罪而被剝奪權利的人除外。
至今美國憲法仍不保證是公民就必然有投票權,投票權依然由各州法律決定。例如現在,多數在外國和海外屬地出生的美國公民、未在選舉機構登記的、緩刑期的、假釋的、在監獄服刑的以及被判重罪的美國公民,和18歲以下美國公民不能投票。
四、馮先生說∶「華盛頓革命集團完成了從革命黨向執政黨的過渡,自我分裂成聯邦黨和反聯邦黨」。「這不是君主立憲,也不是民主立憲,而是典型的『黨主立憲』」。
這完全不符合歷史事實。當年邦聯議會授權代表們修改邦聯條例,由於整個會議對外保密,當會議結果是一部美國憲法而不是邦聯條例修改案的時候,整個公眾社會一片驚愕!於是社會立即分裂為贊成的和反對的兩大陣營,贊成者被稱為聯邦主義者,反對者稱為反聯邦主義者——不是「政黨」。反聯邦主義者擔心一個強大的國家政府會侵害他們的個人自由及權利。漢密爾頓、麥迪遜和傑伊三位費城會議代表撰寫了一系列文章向公眾解釋憲法,消除反聯邦主義者的擔憂。這些文章被統稱為《聯邦主義者》文集。
根據美國史料記載,在第一屆政府產生以前,美國根本沒有政黨,不存在「黨主立憲」,美國歷史上第一個政黨——聯邦黨是在1791年成立的,由財政部長漢密爾頓發起,主要是銀行家與企業家,第二年,國務卿托馬斯•傑斐遜組建了民主共和黨與之抗衡。雖然華盛頓總統同情聯邦黨,但是他始終在兩黨中間保持中立。也就是說,兩黨成立根本不是從任何一個黨分裂出來的。事實上從聯邦政府剛產生,內閣的兩位部長就對憲法理解發生了分歧。
五、馮先生說∶「美國國父們的傑出貢獻在於把權力制衡的原則(普世價值)和美國現實(美國特色)有機地統一在一起,創造了人類歷史上第一部以三權分立為基礎的國家機器。制憲會議代表要決定的第一個問題是總統的人數和權力,富蘭克林一錘定音;爭論的另一個焦點是議會的許可權,代表們終於在富蘭克林的另一句名言上達成共識。」
這完全是捏造。在200多年前的18世紀,全世界根本沒有普世價值這個概念,更不存在與美國特色結合的問題。
而且,制憲會議爭論的第一個問題是議會結構而不是總統的人數和權力。當時南卡羅來納州的查爾斯•平克尼拿出一個方案,沒有被採納,埃德蒙•蘭德夫代表弗吉尼亞州拿出麥迪遜的方案,該方案對人口眾多的大州有利,人口少的州反對此方案,於是新澤西州的威廉•彼得遜拿出一個替代方案,但是大州又反對,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也拿出一個方案,由於和英國太相像而被放棄,於是在弗吉尼亞與新澤西州方案之間產生了劇烈的爭論,導致會議處於停頓狀態。最後不是富蘭克林一錘定音而是康涅狄格州代表羅傑•謝爾曼提出合併兩個方案,國會由上院(二樓)與下院(一樓)組成,上院按每州兩名代表,下院按照每個州的人口比例。這就是著名的「謝爾曼大妥協」。隨著這一大妥協的達成,會議也較順利地就行政權問題達成了協議,為了避免一個機構獨掌權力(像英國議會那樣),美國憲法給予總統較大的權力∶包括官員任命(含法官)、否決法案,三軍統帥等。同時就商業也達成妥協∶所有涉稅法案只能由下院提出。
後記∶
通過篡改美國歷史而編造出來的 「華盛頓革命集團」理論試圖為「取消民主運動」、「歸順權勢集團」、「建立『黨主立憲』的假民主憲政」等各種輿論造勢,提供所需要的「歷史源頭」及「理論基礎」。假以民運人士加美國學者身份、深諳民情的萬言書尤其是加上一些「故作尖銳狀的時局批判」,極容易騙取讀者信任,將其鼓吹的「假民主憲政」和虛假歷史當作真民主憲政和真實歷史,引導讀者主動放棄自由與民主的念頭與行動。
馮勝平先生說「人民應該再給這個黨一個機會」,如果你問「憑什麽」,那麽這就是他的答案∶——
你們既然崇拜美國的憲政民主,那麽我以30年「美國歷史專家和美國學者身份」告訴你們∶美國的民主憲政是由「華盛頓革命集團」通過結合「普世價值」與美國「特色」搞的「黨主立憲」而來的,所以你們應該歸順「中共革命集團」,等他們結合「普世價值和中國特色」,搞一場「黨主立憲」,之後中國就民主了,你們老實呆著,等到那一天就行。既然「華盛頓革命集團」打天下坐天下到今天,那麽,如果你們要學習美國,就意味著等待「中共革命集團」,他們會聽取和採納我的「諫言」而效法「華盛頓革命集團」,你們等著就是了!
一段杜撰、捏造的美國憲政歷史讓人們等到的將是「中共黨主」的「帝王夢」,其實就是「假憲政夢」。
2014年8月27日最後定稿
(編者注∶作者為國內學者)
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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