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也:也強征強拆 演繹一寸山河一寸血
作者:賈也
據陝西傳媒網報道,11月16日晚,陝西延長縣發生一起重大凶殺案,已致4死4傷,死者中包括七里村鎮曹渠村村長曹英海,持刀行兇者為村民黑延平,此前曾因土地補償事宜與村長發生衝突。日前嫌疑人已被控制。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這片土地浸潤了血,底層特別是農村的矛盾呈越來越劇烈的趨勢,因為征地、拆遷,動不動就鬧出個駭人聽聞的大案來,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血性”抗爭?還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尿性”貪婪呢?或兩者兼有,雜糅疊合,最終血沃中華大地?
從河北賈敬龍到河南范華培,再到陝西黑延平……因征地、拆遷而引發的血案,層出不窮,這背後到底是促使他們紛紛採取極端手段,走上了人生不歸路,難道真的僅僅官逼民反式“樣板戲”重演,採取“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的“與汝偕亡”,最終留給我們社會一個巨大的驚嘆號?
令人噓唏不已的是,無論是賈敬龍,還是范華培,甚至是黑延平,並非“生非容易死不甘”的社會淘汰者,就像賈敬龍和范華培,無論是受教育程度還是家庭經濟狀況來看還算可以的,也根本談不上是社會上的不務正業者,更多原因是因拆遷補償無法得到滿足,一直怒火中燒,採取了極端的報復手段。
我們作為吃瓜群眾,在圍觀中顯然有些不明真相:他們到底是捍衛私權,還是漫天要價,早已傻傻分不清。但是,對於因此而引發的血案,聞之無不拍手稱快的,反正“看熱鬧嫌事大”,無論是村長被殺,還是官員被砍,無不喜大普奔的,為什麼呢?其實,廣大群眾也沒有“大是大非”的觀念,只要砍殺的人比自己位高權重,看到了血,無論是被殺者的血,還是被執行死刑的殺人者的血,都一副搶到血饅頭的吃相。同時,內心樸素的同情心,開始升騰並泛濫成災,開始美化起這些殺人者,總想套進“官逼民反”的戲路里,一定會掀起一陣一陣輿論狂歡。
就像射殺村主任的賈敬龍剛被執行死刑第二天,突然又冒出個黑延平來,不少人就浮想聯翩起來,說“賈敬龍案效應”立即顯現了,開始幸災樂禍地帶起節奏來。
無可否認的是,我們現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少,但是社會矛盾卻在日益激化,民間充滿了戾氣,官場瀰漫著腐氣,關鍵問題出在哪裡呢?其實,大家心知肚明,就是社會不公,有一句老話:“不患寡而患不均”,整個人心已失衡,浮躁的內心卻又找不到合理髮泄途徑,久而久之,就養成了病態的社會心理,人人擅走極端,動輒就拔刀相向,上演“匹夫之怒,血濺五步”。
而這把血淋淋的匹夫之怒的大刀砍向誰呢?反正砍不到真正要征地、拆遷的主導者的身上,只不過那些執行這個命令的人,即基層的官員——主要是村官,其實,這些人也只不過替人挨刀罷了。
那麼矛盾為什麼總是出現在基層呢?這是我們權力結構決定的!
雖然我們國家的官僚機構無比龐大,但是官場的生態很不健康,呈現出“基層在潰爛,中層在觀望,高層在傾軋”的趨勢,爭權奪利,內耗嚴重,管理社會的能力十分堪憂的。更重要的是,既定的權力結構,是上級任命制的,下級只對上級負責,而不是對民眾負責,導致權力層層下壓,最終把最尖銳的社會矛盾壓回到基層,也就回到了農村、社區。
正因為如此,農村、社區的工作最難做,也是社會矛盾集中之地。
眾所周知,村委會和居委會雖然作為中國政治的“權力末稍”,但它只不過是民眾的自治組織,並非作為“一級政府”存在的。在這種狀態下的“自治”,要想管好這三分三,要麼是“無政府化”,要麼就是“黑社會化”,特別是偏遠的農村,天高皇帝遠,權力缺乏監督制衡,村長儼然說一不二的“土皇帝”。而地方政府不得不仰賴“地方能人”來管控無比龐大的基層,默許基層這種令人唾棄的“政治生態”。因此,村長等“地方能人”往往擁有常人不可比擬的“私力強制”的能力。
特別是當下,中國正處於快速城市化的階段,各種征地、拆遷在過去、現在,還包括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將在中國高頻發生,而征地、拆遷又往往是在農村和社區,其背後又存在著激烈的利益博弈,這必然勢必會催生各種血案來。
按照我們國家權力結構“層層下壓”的模式,地方政府極“不負責任”地把棘手的事件下壓給下一級政府來執行,最後就落到了“權力末稍”——村組織、居委會來執行,比如征地、拆遷這個事,大陸不少地方基本套路如右:村委會(居委會)做規劃,村委會(居委會)做協議,村委會(居委會)給補償,村委會(居委會)搞拆遷……“莫道村官不是官”,在征地、拆遷補償上,村委會(居委會)的“村官”們又擁有了生殺予奪的至上權力。
沒有“行政強制力”的村委會(居委會)要辦成上級壓下來“政治任務”,或者出於個人的私利,只能使用“私力強制”了,這就不難理解不乏出現動用“黑社會”的力量來實現強征、強拆的。
這種不正當的行為,自然激發一些具備一定維權意識的村民(居民)的強烈反抗,頓時將中國底層演變滋生林沖的土壤,民眾採用“私力報復”來對抗“私力強制”,出現“打成一片”的局面,他們打得頭破血流,底層民眾與基層官員(村官、鄉官)就進入了“互害模式”。
可悲的是,剛開始地方政府默許底層村官採用這種“私力強制”,而一旦出現了極端事件后,又充當起“和事佬”或“大青天”角色,來調解或者壓制,祭出公檢法,對“反抗者”訴諸專政手段,比如賈敬龍、范華培最終被判死刑或直接擊斃。
有些事情就是那麼荒誕,本來就主導這個事就是地方政府,也應該具備行政強制力的地方政府來執行的,比如走強制拆遷本應地地方政府向法院申請司法強拆,獲得許可證的,再由地方政府來執行的,結果呢,這個主體一直隱匿。
如果這種征地、拆遷的方式不改變的話,那麼中國的土地上將滲透進更多人血。
回望神州,真可謂“一寸河山一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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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賈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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