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遒真言實:「民主亂象」 正是制度優越性的靚麗展現

2016年12月23日 10:39 PDF版 分享轉發

【導語】

與自由民主世界針鋒相對勢不兩立,共產黨集團攻擊抹黑普世價值觀與自由民主制度乃普遍現象。這種攻擊與抹黑始於馬克思恩格斯,瘋狂于斯大林。蘇東劇變以後,激烈的較量基本上水落石出是非分明。然而,共產黨依然存在,共產黨國家依然存在,兩大思想體系的鬥爭自然尚未塵埃落定。

由於是非善惡基本分明,世人看得真真切切:馬列主義共產黨是抗拒歷史潮流的反動邪惡勢力。其之所以興風作浪長達一百多年,主要依靠的是欺騙。時至今日——21世紀,一些跳樑小丑仍在攻擊抹黑普世價值觀與自由民主制度,毫無疑問,更是無視人類的智商挑戰真理招搖撞騙。

前些年,中共黨國不少人嘲笑台灣所謂的“民主亂象”,2015—2016,又有一些人跳將出來嘲笑全球自由民主聖地所謂的“民主亂象”,說什麼“民主一團糟”。其中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徐覺哉的文章《西方世界的民主“亂象”》(發表於2014年初)兩年多來在中共黨國網壇上廣泛流傳,被中共官媒捧為寶貝。為正視聽,不能不辯一辯。

【正文】

一個雄心勃勃的紅色帝國正在崛起!它要重振共產主義雄風!目標就是,最終徹底消滅資本主義(自由民主主義)。因此,必先製造輿論。這場輿論戰的意義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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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中共黨國在意識形態領域重新發起了攻擊:攻擊普世價值觀,攻擊自由民主制度。一個集中的火力點是,攻擊自由民主世界——特別是美國的“民主亂象”。

美國的民主亂嗎?

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徐覺哉的《西方世界的民主“亂象”》認為很亂。他所談的第一個論題是“違法行賄拉票成為常態”。

徐覺哉論道:

考察西方選舉制度的歷史和現實,不難發現近六、七十年來,雖然普選權日益擴大,但投票率一直不高。以選舉為例,這麼多年平均投票率大約是55%,當選總統一般得到大約50%多一點的選票,上次當選得了53%左右的選票。55%的選民投票,當選者只得到50%的選票,這意味著當選者只獲得了27%左右選民的支持。也就是說,美國總統就是在這27%左右的選民支持下選出來的。一位英國觀察者曾質疑,一個僅僅得到這些選票的政黨卻擁有政府的全部權力,這一體制的合法性何在?現今,按照選票多少來排定座次的西方民主規則已發展到極致,政黨政治完全成了選舉政治,由議會形式來支撐的民主也就成了選票民主。各個政黨奉行“選票至上”,由此被選票綁架,選票成為政客們“登基坐殿”的敲門磚。為了多拉選票,他們會在每次大選中使盡渾身解數來迎合選民,使違法行賄拉票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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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你有什麼根據斷言“違法行賄拉票成為常態?你的上述論證支持這一結論嗎?豈有此理!哪有這樣講道理的?

把邏輯荒謬暫放一邊,討論一下徐大研究員這一段論證——

“投票率一直不高”說明什麼?難道是美國人民反對民主共和制度嗎?中國網壇上有人提出:“現在美國人民已經厭倦這種選舉制度”。請問:在一個能夠充分自由表達個人意志的國度里,如果此說當真,豈不要出現一場聲勢浩大的群眾運動——像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那樣——要求改變或者廢止現行的選舉制度?可是,美國人民卻安之若素。那麼,選舉執政者和民意代表,關係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那麼多的美國人為什麼不踴躍投票?只有一種合乎邏輯的解釋:在成熟的民主國家裡,全國性大黨必以大多數民意為宗旨,又經過一年多的演說辯論表白施政方針和初選預選,公民們放心,最後當選的執政者和民意代表絕不會太出乎意料,絕不會違背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一些人就自動放棄了最後投票。也就是說,表面上看,美國這麼多年平均投票率大約是55%,而實際上確實代表了多元社會廣大民眾的意願。反觀共產黨國的偽選舉——在暴力威脅下毫無自由裝模作樣的選舉,即或投票率非常高,它表達的難道是人民的真實思想嗎?領袖的得票率都是100%,難道真是全國人民100%地擁護嗎?

徐覺哉發問:這一(自由民主)體制的合法性何在?

無論如何,美國的執政者和民意代表都是美國人民完全自由自主選舉出來的,表達的完全是人民意志。不能不反問一句:中共黨國連自由自主選舉制度都沒有,它的體制它的政府執政合法性何在?

共和制度——自由民主選舉,被中國共產黨以及徐覺哉之流嘲笑為“選舉政治”“選票民主”,實際上,恰恰正是這”一人一票”,是最基本的人權;恰恰正是這”一人一票”,使得以前的“黔首”、草民、屁民變成了選民變成了國家的主人,任何政治家都不能不敬重,不敢不敬重。

這第一個問題的關鍵在於,中美對比。

徐覺哉,你是一個大陸國學者,現在,全球70%的國家國民都有自由選舉制度,“選舉政治”“選票至上”有什麼不對?其實質難道不是人民至上嗎?可是,你的祖國有真正的民主選舉嗎?你的同胞們有真正的選票嗎?能自由參選嗎?中共黨國人民有做人的正當權利嗎?不替自己的祖國和同胞呼喊正義,卻妄圖抹黑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共和制度,你的良知何在?你有什麼資格嘲笑美國的自由選舉?

試問:如果中國有一人一票的共和民主制度,殺人惡魔毛澤東能肆意妄為發動血腥土改、鎮壓反革命、反右派、反右傾、四清、文化大革命等等運動殘害一億多殘殺幾千萬中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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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覺哉談的第二個論題是“代議制度發生結構性失衡”。

徐覺哉論道:

去年,為了不給奧巴馬醫改法案出資並推遲實施這一法案,眾議院內的人不惜讓政府關門。美國是唯一沒有全民醫保的發達國家。據美國人口調查局統計,截至2010年美國人中的16.3%(約4990萬人)沒有醫療保險,這些人如果去醫院接受治療,將自己支付全部費用,而他們大多是窮人。奧巴馬的醫改對象就包括這些群體。然而,醫改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將由保險公司、僱主等強勢利益團體承擔,使地方財政負擔加重,從而引發26個州告到,並要求全盤廢除醫改方案。

由於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在這場交鋒中針尖對麥芒,導致預算案遲遲得不到通過,聯邦政府的非核心部門只能重蹈17年前關門的覆轍。這是1977年以來,美國聯邦政府因國會不給撥款第18次關門。從中可以看到,當前美國政治文化三個結構性特徵都出了問題:第一,強調通過司法和立法機構包括兩大政黨去制約政府,造成由立法部門去解決行政事務而政府運作缺乏連貫性和效率低下的局面;第二,和遊說團體的影響在增加,不僅扭曲了民主的進程,也侵蝕了政府有效運作的能力;第三,立法機構分成了勢均力敵的參眾兩院,每一院又被不同的政黨掌控,為在國家層面上按照多數派的意願行事設置了進一步的障礙。即使美國的車輪已經走到“財政懸崖”邊上,兩黨議員和總統還在打口水戰,這種劣質化的政黨競爭和三權制衡最後導致的結果,便是形成了“否決政體”的格局。

**

福利制度是人類社會的偉大進步,是自由民主制度產生的偉大成果。

誠如思想家徐文立先生在《正常社會論》中所言“人人有差異”,先天稟賦不同,後天能力不同,對社會的貢獻大小不同,所以,在分配上應該採取收入“按勞分配”“按貢獻大小有所區別”的社會經濟政策,這也是維護競爭機制保持人類社會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是以,財產佔有有所差別。同時,為了維護社會道義和社會穩定,必須利用社會公權力(財稅手段)強制進行二次分配,劫富濟貧,建立福利制度,以確保低收入者能夠有尊嚴的生活。這是文明社會必須兼顧的兩大方面。但是,任何事情都有限度,美好的福利制度亦然。自由民主制度的大敵是平民主義。平民居總人口的多數,而民主選舉的原則是多數決定(沒有比之更好的原則),缺乏理性的平民主義自然容易產生,於是福利容易過度,財稅亦隨之而過度。因而,勞動者和投資者的積極性大受挫傷,進而產生不勞而獲坐吃福利以至於全社會負重而行發展遲滯的不正常現象,此乃自由民主國家必須高度關注的政治偏差。

必須指出,徐覺哉的評論是片面的。“奧巴馬醫改法案”事件的另一面是:

美國企業因不堪醫保費用負擔而破產或虧損的比例多年來一直在急劇增大。早在2007年,導致美國申請破產的企業,有62.1%的財務危機源於“醫療費用過高”,而不是外界所說的“房價下跌”或“投資資產縮水”。由於美國的企業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醫療保險,因此,僱員的醫療保險支出給不少經營規模較小、經濟效益較差的企業造成了沉重的財務壓力。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使這種狀況變得更為嚴峻。近七八年來,美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中小企業先後發生過因為醫療費用過高而出現經營虧損的情況。

社會本身是多元的。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能不兼顧各個方面的利益。這就是美國相當大一部分理智的人們反對奧巴馬醫改法案的原因。實在有道理。歐洲高福利民主國家也應該考慮。福利制度必須控制。否則,必然走向道義的反面,產生新的不道義,同時阻礙社會健康發展。

奧巴馬醫改——聯邦政府關門風波,被中國共產黨以及徐覺哉之流嘲笑為“劣質化的政黨競爭、三權制衡”與“否決政體”,實際上,恰恰正是“多黨競爭、三權制衡”與“否決政體”有效地預防和制止了行政權獨大造成嚴重的政治偏差。一些政治偏差,在專制體制下,常常釀成重大的社會災難。

這第二個問題的關鍵仍在於,中美對比。

試問:如果中國有“多黨競爭、三權制衡”與“否決政體”,會出現勞民傷財全國吹牛皮全民大練廢品的大躍退運動嗎?會發生餓死4000萬人的五年大飢荒嗎?會造成無恥吹捧禍國賊大屠夫毛澤東的造神運動嗎?會形成天下大亂毀滅文化自相殘殺的文化大革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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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覺哉談的第三個論題是“金錢是‘遊戲民主’的母乳”。

徐覺哉論道:

西方一直宣揚資本主義民主是神聖的、平等的,程序是公正的。實際上,西式民主常常被金錢、財團、媒體和既得利益集團所操縱,並演變成了一種“富人的遊戲”和“錢袋的民主”,即把民主等同於競選,把競選等同於政治營銷,把政治營銷等同於拼政治獻金、拼選舉謀略、拼造勢作秀。

在美國,誰要想在大選中獲勝,他就需要有大量的金錢作為支撐,說這種選舉實際是一場金融寡頭之間的拼搏一點不假,美國總統也幾乎成了富豪們的“專利”。美國最高法院認可,企業有權利用雄厚的經濟實力來支持有利於它經營的候選人及其政策,同時也可以抵制有損其商業利益的政策和候選人,2010年最高法院又判定企業的選舉獻金可不設上限。這就為“權錢政治”開了方便之門,選舉成了比候選人背後利益集團實力的政治遊戲,競選經費也因此不斷創造新的紀錄。美國大選1980年花費1.62億;到1988年翻了一番,達到3.24億美元;2000年又猛增到5.29億美元;2004年再創新高,達到8.81億美元;而2008年美國大選又足足花掉了24億美元;據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稱,2012年美國總統和國會選舉總花費達70億美元,創選舉史之最。美聯社曾做過一次數據分析,表明1999年競選獲勝當選的81%的參議員和96%的眾議員,他們的花費均超過了競爭對手。這就表明,美國民主是靠資本的“母乳”餵養的,金錢是駕馭競選的“潤滑劑”,而權力已被獻金最高的資本集團所掌控。有專家指出,“只要在聯邦大選委員會那裡查一下籌集資金的賬戶,就可以在大選之前就知道大選的最終結果”,真是一語中的!歷史學家作過統計,從1860年到2008年曆次大選中,競選經費佔優的一方几乎都獲得了勝利,例如2008年奧巴馬和麥凱恩對決時,民主黨籌得6.41億美元,而共和黨只籌得3億美元,結果自然是奧巴馬勝出,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這就是說,誰的資本雄厚,誰當選的幾率就高,這已成為一條鐵律。

對於捐款的大財團來說,選舉過程就是投資過程,而投資是需要回報的,最直接的就是按政治獻金多少,把大小官位分配給各大財團。當然,西方政客與資本寡頭之間的交易有時需要顯得公正,於是便通過一種特殊的利益輸出通道來實現,即利益集團影響政治人物,政治人物制定出偏向利益集團的公共政策,最終謀求各自利益的實現。同時,議會運作機制也是為方便議員報恩設計的,有關法案要進入議會程序,首先要經過議院的常設委員會,而那批人不是經過選舉而是根據各政黨及其背後大財團的實力推薦的,自然有利於寡頭、精英特殊利益偏好的法案會優先得到審議和通過,而有利於人民大眾的法案往往會被無限期地推延。

可見,被誇得天花亂墜的美國總統大選,其背後隱藏的卻是政治獻金和回饋資助人的“政治分贓”和權錢交易。這種“金錢選舉”的常態化,無疑消磨著美國民主的理性,從而給政府運作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愛因斯坦曾經在《為什麼要社會主義?》一文中寫道:“私人資本趨向于集中到少數人的手裡······這樣發展的結果,造成私人資本的寡頭政治,它的巨大權力甚至連民主組織起來的國家也無法有效地加以控制。事實的確如此,因為立法機構的成員是由政黨選出的,而這些政黨要不是大部分經費是由私人資本家提供的,也是在其他方面受他們影響的,他們實際上就把立法機構和選民隔離開來了。結果是,人民的代表事實上不能保護人民中無特權的那一部分人的利益。此外,在目前的條件下,私人資本家還必然直接或間接地控制著情報和知識的主要來源(報紙、電視廣播、教育)。因此,一個公民要得出客觀的結論,並且理智地運用他的政治權利,那是極其困難的,在大多數場合下,實在也完全不可能。”(《愛因斯坦文集》第3卷,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272頁)實踐證明,這位大物理學家對“私人資本的寡頭政治”的揭示是深刻而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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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覺哉所舉的一些名人言論都非常荒誕。

如所謂的“有專家指出,‘只要在聯邦大選委員會那裡查一下籌集資金的賬戶,就可以在大選之前就知道大選的最終結果’,真是一語中的!歷史學家作過統計······這就是說,誰的資本雄厚,誰當選的幾率就高,這已成為一條鐵律。”——這是斷章取義惡意歪曲。美國有“選舉經費募捐制度”,誰獲得捐贈經費多,無疑標志著支持者人數多。能表明“美國民主是靠資本的‘母乳’餵養的”嗎?滿嘴胡扯八道。

再如愛因斯坦之言。愛因斯坦的生卒年月是(1879.3.14-1955.4.18),1955至今61年,半個多世紀,美國的民主制度已經發生了巨大的進步,能用61年前的故事證明當今美國嗎?十足的荒謬!

尤其令人憤慨和鄙視的是,徐覺哉大睜兩眼欺騙中國人民!

首先,徐覺哉說“美國總統也幾乎成了富豪們的‘專利’”,純粹是信口胡謅。請看史實——安德魯.傑克遜、馬丁.范布倫、米勒德.菲爾莫爾、亞伯拉罕·林肯、安德魯.約翰遜、詹姆斯.加菲爾德、格洛佛.克利夫蘭、赫伯特.胡佛、哈里.杜魯門、德懷特.艾森豪威爾、林登.約翰遜、羅納德.里根、比爾.柯林頓、貝拉克·奧巴馬,這些美國總統,都出身於寒門。

自由民主選舉,不在乎競選者貧富,重在施政理念和能力。

再者,徐覺哉說,“西式民主常常被金錢、財團、媒體和既得利益集團所操縱”,“金錢是駕馭競選的‘潤滑劑’,而權力已被獻金最高的資本集團所掌控。”等,完全是歪曲!請問,美國大選,選情常常出人意料,常常有一些名不見經傳的新人脫穎而出,難道不是生動地說明誰也操縱不了大選嗎?

還有一點,徐覺哉說,“議院的常設委員會,而那批人不是經過選舉而是根據各政黨及其背後大財團的實力推薦的”,也是信口雌黃,請問,美國國會哪一個常設委員會的成員不是國會議員?不是選舉出來的?而且,哪一個議案表決前不經過公開辯論?誰操控得了?

從上述可見,徐覺哉這個所謂的中共學者,既缺乏邏輯知識,更缺乏為人道德。

下面,重點談一個問題——徐覺哉欺騙中國民眾,蓄意隱瞞了美國的“選舉經費募捐制度”。在此基礎上,說什麼“政治分贓”說什麼“金錢選舉常態化”,說什麼“消磨著美國民主的理性”,說什麼“給政府運作埋下了巨大的隱患”,全是造謠誣衊。為了剝下這個騙子的外衣,茲介紹美國相關競選法律如下:

【《競選籌款法》】

基本結構是候選人向選民籌款,有一定數額限制。

1907年通過的蒂爾曼法,禁止銀行和公司在聯邦選舉中進行政治捐款。

1947年開始實施的塔夫特-哈特利法永久禁止工會、公司和跨州銀行進行政治捐款,這個規定既適用於總統大選的政治捐款,也適用於大選初選的政治捐款。

【聯邦腐敗行為法】

1925年經過修改的聯邦腐敗行為法,對競選聯邦公職的候選人的競選開銷做出限制,同時建立了申報制度。

【聯邦競選法】

美國國會在1972年和1974年修改了聯邦競選法,對籌款數額實施進一步限制。比方說,每位捐款人最多只能向每位候選人捐款一千美元。候選人向自己捐款也是如此。

*獨立開銷限制在一千美元*

聯邦競選法還把每次選舉中的獨立開銷限制在一千美元。獨立開銷是指個人或組織在沒有與任何候選人商議或合作的情況下向選民傳達自己觀點時的開銷。這個法律還設立了“聯邦選舉委員會”,負責條款的實施。

總的來說,這些法律禁止公司、聯盟及其他組織從他們自己的財產中捐款給聯邦候選人或動用政黨賬戶來支持聯邦選舉的競選運動,對個人給候選人和政黨的捐款數額設置了上限,並要求公開選舉中所花費的金錢。

1976年的《聯邦競選法》解決了體制內競選籌款的問題,此後,有些人繞過它,找到了體制外的籌款途徑,因此出現了所謂的“硬錢”(hardmoney)和“軟錢”(softmoney)之分。“硬錢”指來自個人或是來自在聯邦選舉委員會註冊的政治委員會有限額的捐款,來源必須對外公開,而且不能是來自公司或工會的捐款,“硬錢”可以捐給候選人本人或是政黨,受到《聯邦競選法》的嚴格限制和聯邦選舉委員會的監督。“軟錢”指不在《聯邦競選法》限制內的支持競選的財政支出,即體制外的籌款,在2002年之前,它可以來自公司和工會,數額沒有任何限制,不能用於聯邦選舉,但是可以用在政黨的組建和行政開支上,包括選民登記、出門投票運動等活動以及“事務廣告”(IssueAds)(按照美國法律規定,“事務廣告”指不明確使用比如說“投票支持”或“反對”等字眼來表明其傾向,也不能有“競選人”這樣的字眼)上。

20世紀80年代以來,軟錢在大選及國會競選中越來越受到政黨的重視。

【《跨黨派競選籌款改革法》】

2002年美國國會通過《跨黨派競選籌款改革法》〔又稱《麥凱恩—法因戈爾德法》,由現共和黨總統競選人、參議員約翰·麥凱恩(JohnMcCain)和拉塞爾·法因戈爾德(RussellFeingold)聯合提出〕並由布希總統簽署成為法律,該法的最大功效就是從法律上堵住了軟錢漏洞。該法有兩個關鍵條款:一是禁止全國性的政黨委員會籌集和使用任何聯邦法律限制之外的資金。具體說,即禁止公司、工會或者富有的個人向政黨無限制地捐款,即便這些捐款只用於州和地方選舉或是政黨建設,如幫助進行選民登記、幫助進行出門投票運動以及宣傳政黨觀點等活動也不可以(這一條款遭到很多反對,於是在該法出台過程中,經過萊文修正案的修改,允許部分資金用於州和地方政党進行幫助選民登記、幫助進行出門投票運動,這一部分資金被稱為“萊文資金”)。二是禁止“事務廣告”。此前很大一部分軟錢不捐給競選人,而是用於做“事務廣告”,廣告上不說選誰,也不說不選誰,只是對某位候選人提出尖銳的批評,或者讚揚某位候選人的立場和觀點。新競選籌款法規定,大選前60天或是初選前30天之內做這樣的廣告,並且提到候選人的名字並附有他的照片。那麼,這樣的廣告就算是競選廣告,是被禁止的。

但在《跨黨派競選籌款改革法》通過之後的2004年大選中,一些527組織則成為了籌集和使用軟錢並進行“事務廣告”的主要承擔者(527組織指的是根據美國稅法第26條第527款下的免稅組織,527組織的主要目的是為影響競選提名、選舉、任命或者是擊敗競選公職的候選人。它不受聯邦選舉委員會或者州選舉委員會管制,也不像政治行動委員會一樣有捐款額的限制)。這種動向又引起了美國人民新的關注。聯邦選舉委員會於是要求它們登記為“政治委員會”從而受《聯邦競選法》的限制,並且在2006年對三個在2004年大選中違反《聯邦競選法》拒絕登記為“政治委員會”的527組織進行了大額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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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美國聯邦法律都是對徐覺哉所謂“美國民主是靠資本的‘母乳’餵養”無恥謊言的無情揭露和批駁。

總統和國會議員選舉,乃國家大事。競選,少不了活動經費。因而募捐(私人自願捐贈)是必要的。必要的合理的合法的公開的募捐,怎麼能歪著嘴說成是“富人的遊戲”、“錢袋的民主”“金錢選舉”呢?

美國選舉有問題沒有?有。——毋庸違言。癥結在於,民主美國的共和選舉制度本質是不是錢權交易?從上述可見,恰恰相反,美國人民在千方百計堵塞漏洞,嚴禁權錢交易。

這第三個問題的關鍵也在於,中美對比。

美國,人民當家做主,民主選舉執政者和民意代表,人民決定政治經濟外交方針;中共黨國,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裡,不許國民過問國家事務

美國,千方百計堵塞漏洞,嚴禁權錢交易;中共黨國,權錢交易比比皆是,不許國民監督。

美國大選,私人捐贈受限制受監督,花費捐款也受限制受監督(富翁參選用自己的錢也受限制受監督);中共黨國,財政收支(納稅人的錢)暗箱操作,大量用於少數人身上。對這一點,略舉幾例:

例一,中共黨國舉世聞名的三公消費,數額龐大——一年居然高達4萬億!大多都用於私人消費,而且花的是納稅人的錢;

例二,中共黨國大興土木為權貴們營建樓堂館所、逍遙宮,為毛澤東營建大量現代行宮,都用於私人消費,而且花的是納稅人的錢;

例三,中共黨國只有少數人享有公費醫療(廣大農民無緣),而公費醫療經費的80%都被廳局級以上高官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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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論,自由民主制度與共產極權制度,孰優孰劣?孰善孰惡?明明白白,涇渭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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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民主亂不亂?

誠如徐文立先生在“正常社會論”中所言“人人都不完美”,推而廣之,世上根本沒有完美的東西,只有比較好,沒有最好。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有或大或小的漏洞。任何人任何政黨任何政府都有缺點都會犯錯誤——從另一個角度講,矛盾無處不在,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又會出現。優秀的制度,貴在防錯糾錯——具有強有力的防錯糾錯機制。

自由民主制度,正是具有強有力糾錯機制的優秀制度。

其訣竅何在?一是三權分立,相互制約;二是定期自由選舉;三是言論出版自由;四是司法獨立,依法治國;五是重大國是全民公決。

共產極權制度與之相反。是以,政治不得妄議不敢妄議,一錯到底。——像毛澤東發動“大躍進”、文化大革命運動,不顧人民疾苦不顧國家危難,撞到南牆上也不回頭。一個治國白痴惡魔,竟然獨霸國權直至下地獄!

讓我們轉換一下視角,再看美國的民主亂不亂?

自由民主制度最根本的特徵是:言論出版自由,結社集會自由,遊行示威自由,選舉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多元社會,高度自由,“亂”乃必然現象——共產極權制度與之相反:萬籟俱寂——國民是草民,是啞巴——如此平靜寂靜,好嗎?其實是人間地獄!

如果說,“美國民主一片亂象”,一切良知尚存的人們都不能不大聲呼喊:

這種亂象好得很!正是制度優越性的靚麗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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