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公權 辱母殺人案刺破中共警察濃瘡
近兩日山東辱母殺人案已經成為中國大陸輿論場中的熱點事件。關於這個案件的討論、爭議、分析在大陸網路上呈現“刷屏”之勢。上一次中國的網路社交平台上出現類似的民意沸騰,還是在雷洋案的時候。
而這兩個案件,背後都隱藏著一個巨大的陰影——那就是中國地方公安系統在整個過程中所呈現出的一種對於法律的漠視,對於民眾的傲慢,已經應對公共危機時的手足無措。于歡案,如同一根詞,戳破了以公安系統為代表的中國龐大的官僚體系陳舊、腐朽、官僚化的“濃瘡”。
偏袒與放縱
一篇中國媒體的評論文章中如此寫道:“警察的身影,在本案中一閃而過,看似微不足道,卻成為重要轉折點,成為壓死於歡的‘最後一根稻草’。”
據現場監控,當天晚上22時13分,一輛警車抵達事發地——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警察下車後進入辦公樓。而後警察進入于歡母子被杜志浩等人拘禁的接待室,但僅作“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的表示后便離開。當時于歡母子欲跟隨警察走出房屋,被杜志浩等人攔下。
于歡的一審辯護律師表示,于歡在當時情緒已完全崩潰,警察過來又離開后,杜志浩等人對於歡母子繼續毆打謾罵。“于歡在沒有得到保護的情況下,完全有理由相信對方會剝奪他的生命,所以他拿起水果刀捅了。”
上述警察的言行被認為有偏袒和放縱催債團伙的嫌疑。有陸媒便質疑稱,為何出警的警察在宣示“討債不能打人”之後便離開?為何沒有帶走被拘禁的于歡母子?警方和討債集團之間是否存在利益交換?
這些疑問雖然暫時還沒有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出警的警察至少已屬不作為,並且在事實上促成了于歡的暴起殺人。

公安系統的整頓和改革迫在眉睫
視法治為無物以公權為私奴
輿論場中的部分聲音傾向於將此案視作偶然個例,但也有評論人士指出,從雷洋案到于歡案,實際上反映出的,是中共警察系統長期以來的積弊和惡習。
漠視公義,漠視法治,當這些問題出現在公安系統身上,所能造成的傷害可能難以想象。
這類似於一種“惡的土壤”,浸淫其中的執法人員或是對“惡”視若無睹,或是自身就是“惡”的實施者,見怪不怪的文化自然醞釀出縱容包庇、橫行無忌的習氣,小則在個案中“不作為”,大則于整個法治體系造成破壞。
周永康、王立軍、張越,這些曾烜赫一時的公安、政法高官,卻都視法治為無物,以公權力為私奴。眼見於歡母子被拘禁在接待室而離去的警察,他們未嘗不知暴力討債能夠帶來的威脅,但依然從容離去。
二者或許在層級上有著天壤之別,但本質上卻是一種互文,今日基層的縱容,不過是明日高層放縱的預演。
而這個被于歡案挑開的暗瘡,恐怕也不只是對公安系統惡習的揭露,它更是醜惡現實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嘲笑,對中共十八屆四中上依法治國意願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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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美中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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