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維讀者網讀者Aaron Han來稿:周末大家都在休息時,一則貌似平常案件的報道卻引起了軒然大波,短短半天時間已經發酵,圍著地球饒了好幾圈。
血案發生在2016年4月14日晚上10點20分左右。蘇銀霞因借月息10%的高利貸135萬,而在還完現金連同居住房屋摺合在內254萬的款項后,僅剩區區17萬元的餘款的情況下,竟然糾集11個討債者在當天下午上蘇的公司鬧事,限制蘇銀霞母子自由,並讓蘇在自己兒子于歡面前受辱。在此前一天,在蘇的居所,放高利貸者已經用摁腦袋到馬桶的羞辱方式折磨了蘇並讓蘇搬離居所,收走了房子。當蘇這晚被杜志浩用下體侮辱時,有員工跑出去打電話報了警。監視器顯示警察晚上10點13分到達現場,但10點17分就出了屋,在屋裡呆了4分鐘。
4分鐘里警察聽到了什麼?看到了什麼?根據討債者和蘇銀霞母子的供述,蘇一見警察就陳述被打了、被侮辱了,但討債的說沒打。警察看了看說了句「要賬可以,但不能隨便打人」就出了屋。看到這裏很多人都氣憤了,警察處置措施得當嗎?把被告和被害人留在同一現場?明顯得後患無窮。果不其然,警察一離屋,討債的就為難於歡,用椅子杵他,摁他頭,嫌乎報警行為。于歡被逼急了,正好旁邊桌子上有把水果刀就拿到了手裡並警告他們別過去,誰過去就攮死誰。結果杜志浩挑戰于歡的極限,真得就往前了一步,這下於歡爆發了,正面捅了杜一刀,然後又傷到了另外3人,其他人一窩蜂跑出了辦公室。這時警察還沒走,因為于歡的姑媽在攔阻警察,不讓警察走,問警察你們走了,他們娘倆出事咋辦?沒想到這檔口,真地出事了。警察發現出事了,趕緊折返,監控顯示時間10點21分。應該說警察的處置不當和提前離去直接造成了這起事件的必然發生。
而後法官的判決中又未認定於歡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的行為,就判處了于歡無期徒刑。這下激起了民憤,把民意整個推到了法律的對立面。
看完后直覺得令人髮指、直覺得熱血上涌。每個人都在捫心自問,遇到這種情況,我會怎麼辦?答案幾乎一致:我也會如此,甚至更過之。是什麼讓大家有如此強烈地觸動?是倫理?是道德?是法制?我思索了再思索,實際上是憂慮。假設國家機器已經不能保護你的安全,假設法律冰冷地只剩下文字,假設法律的操刀者只成了機械作業,那將是怎樣地不堪?你又能如何生存?這確實在給中國宣揚的全面推進法制完善的精神理念抹黑,它挑戰了民意,它挑戰了社會公信力。
相似的案件國外有,1984年美國路易斯安納州有個小男孩JODY被其武館教練JEFFREY DOUCET帶走褻瀆強姦,后被警察解救。他父親GARY在警察眼皮底下槍殺了罪犯,這個事件在全世界引起了強烈反響。這個父親的犯罪毫無疑問證據確鑿,GARY自己也說道:我明白我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我接受這一切。。。。如果你的孩子被綁架性侵,或許你也會做出和我一樣的決定。。。」然而,接下來法院的判決,卻有點出乎意料,最終只判處GARY5年緩刑和300小時的社區服務。負責這個案件的法官表示,這是一位憤怒的父親為了自己的兒子而犯的罪行,把他送進監獄,不會對任何人有好處。而他不認為他以後會再犯罪,因此予以輕判。那一刻,法律與人性站在了一起。
2016年3月8日,家住弗吉尼亞州的Mary Doggett在家中與男友John Conroy Jr發生爭執,衝突中男友John將Mary一拳打倒在地。Mary15歲的兒子Bailey當時在家。目睹母親被傷害后,他對母親的男友連開5槍,導致其死亡。其中3槍打在胸膛,2槍擊中後背。之後Bailey被警察帶走並被州巡迴法院判處二級殺人罪。但是本月17日,陪審團推翻了一審判決,裁定Bailey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宣布無罪釋放他。這一刻,法律與人性站在了一起。
就中國來講,實際在古代就有很好的條律先例和類似的案件。
《唐律》中有六殺,謀殺、故殺、斗殺、誤殺、過失殺、戲殺。殺因不同,量刑有別。這是情理關懷在法理中的體現。
南宋時期,紹興府的王公袞,剛剛被提名為烏江縣縣尉(相當於縣警局警長),還未赴任,正居家候任。得悉母親遺骸被辱,墳墓被人盜掘,遺骸被亂丟于荒野。在中國人的觀念中,掘人墳墓、戮人屍骸,是對人最嚴重的羞辱,也是罪同殺人。王公袞十分憤怒,憑藉自己的專業和能力,很快訪得掘墓人嵇泗德下落,並將其抓住押送到紹興府治罪。然而不知為什麼,紹興府的法庭卻給嵇泗德判了輕刑。王公袞得知侮辱母親遺骸的罪犯才給判了一個撓痒痒一般的刑罰,「不勝悲憤」。此時嵇泗德還被關在紹興府鈐轄司的監獄內,尚未釋放。王公袞便尋了一個理由,誘使監獄的守卒飲酒,結果將幾個守卒都灌醉了。隨後,王公袞手執尖刀,進了關押嵇泗德的牢房,手起刀落,一刀結果了嵇泗德的性命。又斬下嵇泗德的腦袋,用手提著到衙門投案自首。按律當斬王公袞,但嵇泗德同樣是犯罪,地方不決上報中央。宋高宗下詔讓給事中楊椿、中書舍人張孝祥等人議法。這是宋代裁決疑案的一項司法機制:「天下疑獄,讞有不能決,則下兩制與大臣若台諫雜議。」
議法的時候,張孝祥發表了一番立意深刻的演說,闡明國家立法與司法的基本精神。他的這番意見,時至今日,尚值得學習和體會。一下三點是他的精髓部分:
一.張孝祥首先認為,血親復讎乃是自然正義的表現,但是,如果任由復讎行為肆行,則天下將陷入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死循環。故而,需要國家立法控制私人暴力,由法律來實施正義。為人子者,當他們的父母不幸被人侮辱、殺害,卻不敢以私人暴力復讎,那是因為他們相信,法律將會給他們主持公道、實現正義。所以,王公袞抓獲嵇泗德后,若是私自殺了,也不違自然正義。但王公袞沒有殺人,而是將賊人交給法庭。按大宋律法,嵇泗德理當判死刑。此人伏法,即表示法律為王氏兄弟伸張了正義。這也是王公袞沒有私自復讎的道理。
二.但是為什麼最後王公袞又追到牢里殺了嵇泗德?張孝祥指著審理嵇泗德案的紹興府司法官說,,是因為法律沒有替他受辱的母親討回公道。假如嵇泗德法不當死,而王公袞殺了他,那顯然需要問王公袞殺人之罪;但現在分明是嵇泗德罪已至死,卻被法庭故縱。看著掘墓戮屍的賊人逍遙於法外,請問如何告慰受辱的母親地下之靈?為人子者又如何心安於人世間?因此,王公袞殺嵇泗德,合乎自然正義,也不違背國家立法的精神。
三.最後張孝祥建議,王公袞刺死辱母者,應判無罪;依法追究紹興府法院司法官員「故縱失刑」的法律責任。
張孝祥的演說說服了議法的同僚,他們一致同意張孝祥的看法,呈報給皇帝。宋高宗詔:「給舍議是。」「紹興府當職官皆抵罪」;王公袞不用負刑事責任,只是他畢竟殺了人,所以還是受到「降一官」的行政處分。那一刻,法律、人性同理性被先人的智慧巧妙而睿智地結合在了一起,光芒閃耀至今。
縱觀以上,思索、感慨並呼籲如下:
1.法律的公正,更須建立在合乎倫理的基礎上,才能更加彰顯正義。
2.法律操刀者的水平非常重要,這種水平往往傳遞給人們去衡量法律進步與否的一種標準。
3.還有執法者的水平和能力更是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個人生命和財產受到威脅時,想當然地想到了警察,如果在警察都無法伸張正義的時候,必然要奮起抗爭。任何一個盡職的行為都可能是在挽救生命于危險,給社會多一份和諧。
4.任何冠冕堂皇亦或義正言辭的理由都不能忽略作為人的忍受極限問題。不能借法律的條文逼迫大家在母親或子女受到凌辱后都做行動的侏儒!沒有血性的人還能是人?沒有血性的民族還能團結?沒有血性的國家還能在受到威脅時一致對外?
5.高利貸是社會長期存在的一種畸形產品,自古有之。是對正常渠道融資不足的一種飲鴆止渴式的補充。借者知道借的後果,可能傾家蕩產,為什麼還借?走投無路啊!借了也可能活過來,也可能陷入更深泥潭;放者也怕被騙或耍賴,所以不擇手段,打罵恐嚇,還有甚者致人死亡。國家不能只是簡單地從法律上認定超過年息36%不受法律保護,更應該定為超過36%為違法行為,應該對借貸公司和個人予以取締和懲罰。這也是一種違法經營,就如同企業偷稅漏稅或造假一樣,給予同樣打擊。這樣,才能略加規範一下混亂的高利貸市場,減少更多危險性犯罪的發生。
6.當然,這個案件雖然群情激昂,可喜得是民眾也沒有單純地跟貼謾罵,多了很多對問題的提問和處置思路;最高檢察院,山東高檢,山東高法,山東公安廳都已經派人去調查,當地政府也專門成立了調查小組。這次政府沒有推諉,沒有說辭,沒有站到民意的對立面。這是共同進步得表現。希望結果能合乎帶有倫理的法律,能作為法治建設中的一個轉折點或者里程碑。
7.中國的審判需要陪審團制度。雖然現在也有審判委員會,但終究是法制層面僅對條款和法律適用的研究多一些。還應有各個層面有代表性的人員參与整個案件的審判並參与建議,真正傾聽民眾的聲音。
通過這一案件,希望各級政府真正地把權利和法制置於陽光之下,只要透明、真誠,人民群眾是買賬的!也真心地希望中國對待司法體系的建設就行對待腐敗一樣,進行刮骨療傷,來換取明天的長治久安。祝福祖國明天更美好!
來源: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