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心武:中國修憲 讓人重新思考如何面對中國崛起
作者:杜心武

最近中國事務的熱門話題無疑是修憲。輿論界反響最大的是取消主席任期限制的做法,因為它最直觀地預示了“帝制復辟”的可能。但修憲,無論是條文變化本身,還是修憲的提出過程,是一個總體,只有一併考察,才能更好地理解之。
中國的憲法並不穩定
從1949年中國共產黨建制以來,修憲頻繁是中國特色。從1949年到1982年,短短30多年,中共已經制定了四部憲法(1954、1975、1978、1982)。1954年憲法廢除了建制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制定的具有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拋棄了“新民主主義”而實行“社會主義”。
1975年憲法產生於文化大革命,與其說是憲法,還不如說是黨章。1978年憲法減輕了75憲法的文革氣息,但在“兩個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的影響下,仍帶有濃厚的文革色彩。1982年憲法才是“撥亂反正”的成果,沿用至今。
雖然1982年憲法相對穩定,但此後修憲仍頻。1988(允許私營經濟,允許土地使用權轉讓)、1993(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1999(加入“鄧小平理論”)、2004(加入“三個代表”)都曾修憲。
這些修憲都有重大意義,是中國“改革開放”進程的見證者。當然,對比以往那種重新制憲,1982年憲法總體穩定,但大約5~6年就修憲一次,也堪稱頻繁。這些修憲也說明,在中國修憲是正常的,2004到2018年之間跨度14年都沒有修憲,反而是少見的。因此,2018年修憲,不令人意外。
2018修憲的內容大部分不出意料
除了修憲這個舉動不出意料之外,修憲的內容也沒有太大意外。中共中央向中國人大提出的修憲建議主要有四個重要內容。第一,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序言,也把其“思想”的重點如“和諧”“環保”等插入不同的條文中。第二,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加到憲法第一條中。第三,在制度上加入“國家監察委員會”,把它提升到與“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並列的地位。第四,刪除憲法中有關中國主席與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限制。
先撇開最具爭議的任期問題,其他三個改動都符合預期。
把中共領導人的標誌性思想寫入憲法是中國長期以來的做法。1999修憲加入鄧小平理論,2004年修憲加入江澤民的“三個代表”。胡錦濤太“廢”,所以“科學發展觀”不能在卸任前後入憲應該被視為特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去年中共十九大已經寫入黨章,入憲是遲早的事。
如果考察標誌性思想入憲的時間。鄧小平理論入憲是在他逝世之後,應被視為肯定了他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做出的貢獻。江澤民的“三個代表”入憲,是他卸任之時,乃保證其“歷史地位”與延續其下台後政治影響力的措施。
總體而言,這兩次修憲都是在他們的時代基本結束后才入憲。胡錦濤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入憲更是這次才“搭便車”。相形之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卻在習近平當政的第一個任期結束時就“強勢插入”,還是顯示了不一般的強勢。但這也與公認“習近平是毛澤東之後最強勢領導人”相符。
中國1982年憲法中只有序言中出現中國共產黨的字樣。憲法序言是否憲法正式和有效的一部分,一直是法律學者的爭議點。1978年憲法中第二條有“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到了1982年憲法中,就把中國共產黨從正文中刪去。
這是鄧小平主政時期,力主“黨政分開”的成果。最後黨政沒有分開,但至少在形式上,黨與國家還是不同的。但習近平主張“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又重新強調文革期間的“黨政軍民學,東南西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的口號。自然覺得在憲法正文中沒有共產黨不“名正言順”,是不可接受的。
習近平主張的“依法治國”,不是說要“按法律辦事”,而本末倒置為“按辦事修改法律”,把一直在做的不符合法律的事,通過修改法律來合法化。於是加上這句也就順理成章了。
監察委員會的成立,實際是把這幾年勢力空前龐大的中央紀律委員會(中紀委)的權力擴增“正規化”與“合法化”。
原先,中國監察系統中,中紀委與國務院核下的監察部其實是一套班子兩塊牌。通常做法是,中紀委用“家法”對“違紀黨員官員”進行雙規(要求有關人員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對黨外官員則由監察部的名義根據《行政監察法》進行“雙指”(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就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在此前體制下,中紀委與監察部在國務院的管理下。但從這幾年的發展看,國務院已經罩不住監察部了。無論出於“反腐”需要,還是出於殲滅政敵,習近平都需要給“御史大夫”或“東廠”一個更高的名分。中國歷史上,御史大夫與宰相同屬“三公”,孫中山的五權結構中,監察權與行政權並列。因此,把監察委員會提升到與國務院平級,雖然有背後的政治考慮,也不能說沒有依據。
此外,雙規的法律依據一直備受爭議。首先,共產黨員首先也是公民,黨內條例不能逾越法律;其次“雙規”把調查對象“非法禁錮”在某地,僅憑共產黨的內部條例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同時,還時有刑訊逼供,甚至死於非命的傳聞。憲法上加入監察委員會之後,另外會為此立法規定其許可權,到時就再次“按辦事修改法律”,名正言順了。
取消任期限制等於終身制
現在可以談一下引起嘩然的取消任期限制。應該說,在去年中共十九大之後,習近平要打破傳統,連任多於兩屆已經不是什麼新聞。當時我認為擔任到第四任也是非常可能的,這樣他就會掌權20年,2033年任滿時已經79歲。
根據中共與香港吹捧手的說法,由於黨章上沒有總書記與中央軍委主席的限期,憲法中沒有國家軍委主席(其實就是中央軍委主席的另一塊牌子)的限期,因此在“三位一體”的權力結構中,如果國家主席有任期限制,就是“沒有理順”關係。又說廢除任期限制不等於終身制。因此這個修法是正確的。
這種說法固然不是全無道理,但它忽視了任期限制是防止“終身制”乃至“帝制”的最後一道屏障。
首先,取消終身制是鄧小平時代的最主要政治改革成果。鄧小平等元老意識到,終身制是發生“文革悲劇”的重要原因。於是,1982年,中共通過老幹部退休的規定,又設立了“中央顧問委員會”作為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的過渡方案。
鄧小平自己在1981年就任中央軍委主席,在1989年與1990年,分別辭去中央軍委主席與國家軍委主席的職務。1992年,中顧委取消,中共元老全部退下。此後江澤民、胡錦濤都在擔任兩屆國家主席之後就退下。
在這個過程中,不少默認的規則得以建立,比如在成為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年齡“七上八下”的限制,比如在完成國家主席任期后就一併辭去總書記與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領導人當兩任已經成為中國絕大部分人的普遍認識。
其次,伴隨廢除終身制的是建立領導集體的分權制。在80年代,中共國家主席、總書記、軍委主席由不同人擔任。軍委主席鄧小平雖然被認為是最後拍板的人,但他並非權力一把抓,也不干涉一般政務。總書記、主席、總理、人大委員長等都有很大權力。
此外,陳雲等中顧委老幹部也有很大話語權,據稱,在決策層中,陳雲享有“否決權”。“三位一體”的制度是在90年代打到“楊家將”之後才開始的。雖然“三位一體”比80年代時權力更集中,但與“三位一體”同時確立的還有分權制。
江澤民與胡錦濤時代,各政治局常委各管一方,俗稱“九龍治水”。其中主席與總理權力相近,故又有“江朱體制”、“胡溫體制”之稱。這種制衡令“三位一體”不至於一人獨大。
最後,歷史上,鼓動個人崇拜都是權力獨大的先聲。鄧小平深知領袖個人崇拜對中國的禍害,於是在1981年中共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使黨的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黨內個人專斷和個人崇拜現象滋長起來”是文革的重要原因,最後得出決議“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是故,雖然擁有巨大威望,鄧小平反對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鄧小平理論在他死後才被寫入黨章與憲法。江澤民與胡錦濤也不搞個人崇拜。
可見,取消終身制、分權、反個人崇拜是一個整體,是防止從“集體的黨國體制”滑向“個人專斷的黨國體制”的一整套制度。值得指出的是,在一整套規則中,大部分都屬於潛規則或者中共的家法(黨章規定),唯有國家主席任期限制,才是真正寫在憲法上的條文。因此,這個任期限制可以視為防止獨裁製度的最終保障。
從過去5年可以看到:新聞網站天天頭條,媒體歌功頌德,對習近平的個人崇拜已經無以復加;通過建立各種小組並通通自任組長,習近平重演了雍正那套以軍機處架空內閣的做法,徹底架空其它常委,一開始的“習李體制”淪為空談;通過盟友王岐山主持的“反腐”與推行軍隊改組,習近平大幅清洗“前朝餘孽”,大權在握;在十九大上不按照慣例安排培養接班人選,這些已經說明其一步步打破“防止帝制”的藩籬。而國家主席的任期限制,作為唯一寫在憲法上的保障,就是最後一個屏障。
事實上,如果習近平不想“帝制”的話,大可兩任后不當國家主席,只保持黨總書記與軍委主席的身份,這樣同樣可以控制大局。但其他人擔任國家主席就多少會分權,這就多少可以防止完全滑向“帝制”。但他沒有這麼做。
再退一步說,如果他不想“帝制”,也大可選擇把任期擴展到三屆或者四屆,而不是直接取消。這也多少可以減輕別人對其“稱帝”的擔心。但他同樣沒有這麼做。
上述討論到的習近平式的“依法治國”,把默認但違法的事情“合法化”而承認之。但在取消任期限制一事上,他又反其道而行之,以前建立起來的默認的與完全合法的程序與制度,又通通不承認了,說根本沒有形成制度。可見,是否承認默認的制度,完全取決於其一己喜好。
地下還有暗涌
不得不說,即便這次取消任期引起海外媒體嘩然,也不能說毫無預兆。更令人意外的是這次修憲出台過程的遮遮掩掩。不可否認,在中國國內還真是有相當一部分人支持習近平“永續”,過去幾年習近平的強勢有一種“萬事皆掌控”的感覺。於是,這種遮遮掩掩給人看到明面下的暗流。
首先,修憲建議應該在一月份的二中全會就決定了,但一直沒有公布。
其次,三中全會與二中全會間隔之近,極為罕見;而這個三中全會又在人大會議前召開,顯示二中全會上雖然通過議案,但反對聲音仍多,需要在人大會議前再次統一黨內思想。
第三,修憲需要軍隊出聲表態支持,也極為罕見。
第四,在三中全會前夕才公布修憲議案,距離人大時間甚短,根本沒有想給公眾討論的時閑,事實上也封殺了所有的反對聲音。
第五,在二中全會到人大會議之間,又出手處理了一些敏感人物,包括安邦主席吳曉輝與李克強的愛將楊晶。顯然有敲山震虎的意味。
第六,新華社英文部搶先發放信息,強調取消任期限制,被傳“犯了政治失誤”。此後,出台要修憲草案全文刊登,不許畫重點,不許“標題黨”。除了寥寥數文,國內輿論不得把焦點放在任期上。有一種理不直、氣不壯,只想低調過關的感覺。
這些都顯示取消任期限制意味著推翻了鄧小平的政治制度遺產,即便在體制內的反對聲音也眾多。所以只能採取突然襲擊、快刀斬亂麻、霸王硬上弓的方式。但這樣的政治風險不小,畢竟鄧小平在廣大中國人中威信甚高,其政治遺產也是不可輕視的政治力量。如海外評論人胡平所言,以往習近平祭出“反腐”的政治大棒,無人可擋。但此事之後,“如果今後黨內發生激烈的權力鬥爭,反對者很可能舉起這面旗幟”。
對西方世界是個很好的警訊
不可否認,現在全球處於“威權政府”(以往叫獨裁政府)回歸,民主褪色的年代。由於川普下的美國搞民粹主義與逆全球化,放棄“全球領袖”的地位,中國一度被西方國家視為全球化的救星,甚至有隱然成為美國之後的全球領袖之勢。
但中國最近展示“銳實力”已經引起西方的警覺。這次修憲,清楚地告訴西方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價值觀與它們的還有本質差別。西方媒體紛紛指出“西方看走眼,中國令人失望”。雖然在國際上已經少有國家會發聲“干涉中國內政”。但至少西方國家能破除對中國一廂情願的迷信,重新思考如何面對中國崛起。這不是什麼壞事。
- 🔥免費PC翻牆、安卓VPN翻牆APP
- 🔥靈魂之謎|中華文化|治國大道
來源:上報


臉書專頁
粉絲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