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嚴雨卿
扶貧中一個大問題是貧困戶和父母分開立戶,多要一戶養老金。這個被基本幹部稱為「把包袱甩給國家「,因為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這種養兒防老的農業社會觀點早就過時,歐美國家早就走上國家養老的道路。
理論上說,父母之所以有撫養子女義務,因為父母有決定是否生孩子的權力和可能。子女原則不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因為子女無法決定自己是否出生,生在何家,沒有選擇權。
這並不意味著,子女對父母就不必負任何責任,但這隻是民事責任。也就是父母必要時,可以通過訴訟,向有能力承擔其生活等費用的子女,要求資助。
但是這不是國家制定社會救助政策的基礎。
現代化國家社保扶貧的出發點是:假定所有公民都是孤兒,在沒有任何親戚朋友幫助情況下,僅僅依靠國家救助,可以保證基本生活需求。
貧困戶子女和父母分開立戶,其父母要求單獨的扶貧資助,是合理訴求,習近平應該予以滿足。
這才是大國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