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淄博博諾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會計王麗萍,因知道領導太多秘密被單位領導打擊迫害,隨後被多次送進精神病醫院進行強制治療,並哄騙其父母為她辦理了精神殘疾證。在被精神病長達十年後,得知真相的王麗萍一紙訴狀將臨淄區殘聯告上法庭,法院卻以行政行為已超過訴訟期為由駁回了她的上訴請求。
據悉,王麗萍是山東淄博諾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職工,原來的崗位是主管會計,後來因為原單位改制,領導之間內鬥,王麗萍成了最大犧牲品。因為職業的原因王麗萍知道一些領導不可告人的秘密,隨後她經歷了一系列家庭和事業的雙重打擊。
先是出納直接當上了主管會計,不停的給她穿小鞋,而且領導不讓她們辦交接。因心情壓抑王麗萍長期患病,在看病求醫過程中又碰上了庸醫,用了無效之葯,一年期間她被騙著吃了20多斤的附子(中藥),體重由原來的90斤下跌的只有65斤,並卧床不起全身疼痛,生命奄奄一息。在這種情況下,王麗萍的前夫又設局騙了她七八萬元錢后,毅然決然的要跟她離婚,最後背著氣若遊絲的她去法院離了婚。
王麗萍在看病住院期間,最驚險的是曾經要求輸血,需要O型血給送來的卻是A型的,差點兒就插上了,好在她母親及時發現了,悲劇才沒發生。之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父母端屎端尿苟延殘喘的活著。就在王麗萍父母一籌莫展之時,山東臨淄區殘聯副主席楊秀紅誤導其父母為她辦理精神殘疾證,說是辦理了單位工資上可能會照顧一些,王麗萍的父母認為殘聯楊主席是出於好心,於是一路都很配合。
2008年1月王麗萍先是被哄騙去了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隨後在2009年9月,2010年8月,又分別被欺騙去淄博市第五人民醫院住院兩次,每次都是欺騙加強制治療,先是被人暴力抬進醫院,然後用繩索捆在床上,一切全由醫生說了算,掛吊瓶、打精神分裂的藥物,針對一個卧床不起垂死掙扎的病人,採取這種強制精神病治療。為了欺騙其父母,出院后病例確診的疾病寫的都是抑鬱症,最後依據抑鬱症的診斷結論,王麗萍的父親為其填寫了精神殘疾證申請表,並於2010年4月30日拿到了精神殘疾四級的證書。
時間轉眼到了2018年,有一次王麗萍偶爾在網上查詢得知,抑鬱症根本不可以申請精神殘疾證,憂鬱症不同於精神病,山東臨淄區殘聯涉嫌違法操作,從而使王麗萍成為全國第一例憂鬱症患者卻成功拿到精神殘疾證的人。王麗萍在知道事實真相以後,在經過一系列取證之後,將臨淄區殘聯告上了法庭。
2018年6月15日臨淄區法院一審對王麗萍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6條,訴訟應當自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而王麗萍的殘疾證已辦理了八年之久,超過了訴訟時效,故而駁回了王麗萍的上訴。
之前王麗萍在舉證階段提交了多份證據,而法官卻連看都不看一眼,也不進行質證,王麗萍先後兩次,給法院書記員分別送去光碟一張,裏面有很多音頻文件,還有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的申請一份。在庭審中,田曉輝法官對光碟中的音頻文件隻字不提,當王麗萍問及田法官調取證據的申請怎麼樣了,他說因為開庭忙,還沒來得及調取,然後就在整個案件都沒調查清楚的情況下,田法官宣判休庭了,緊接著判決書就下來了,直接駁回起訴。
一審后,王麗萍對判決不服,依法上訴至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重審,二審法官房鵬對王麗萍提出的司法鑒定申請、調取證據申請,還有證人出庭申請等等統統不予理會,連開庭都沒開庭,直接駁回起訴,維持原判。
另外,從2010年王麗萍拿到精神殘疾證到現在,她從沒見過自己的精神鑒定報告,那個將她民事行為能力剝奪的報告,應該是真實存在的。全山東省具有精神鑒定報告資質的好像只有兩家,一家在濟南,一家在青島,因此,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她偏偏被騙到那家有資質的濟南精神衛生中心強制住院。
至於第二份臨淄區精神防治院出具的那份精神殘疾鑒定報告,王麗萍表示自己並不知情,也沒有參与,兩個鑒定醫師,苑志明和梁龍文,王麗萍概不認識,那份報告,是在王麗萍再三請求下才從殘聯拿到的,很顯然這是一份造假報告。
綜上,王麗萍被精神病一案很明顯是人為製造的冤假錯案,背後操縱者收買了政府官員、醫院以及司法人員,讓她「被精神病」長達十年之久,其意圖是想讓她成為一個毫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從而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據王麗萍反映,她現在不但被精神病了,而且她的手機電腦統統被當地維穩人員密切監控,最可怕是她常常會受到他人的死亡威脅。她請求媒體和社會關注!
王麗萍電話:13953358600身份證:370305197308230747
來源:民生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