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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看天下】修改《逃犯條例》讓中國法律在香港生效 一國兩制形同失效

2019年02月20日 20:03 PDF版 分享轉發

政府現在要修改《條例》,賦予港府將被中國大陸通緝的嫌犯拘捕和移交的權力。這一法例,引起了民主派人士不安,認為這將為隨意抓捕境外人士開了方便之門。雖然從肖建華到銅鑼灣書店老闆的案例,已令很多人相信中國國安人員已經常常進入香港境內捉人回大陸。《逃犯條例》一旦修改,中國在香港按照捉人,就更名正言順,不用躲躲藏藏。這等於說中國法律正式在香港生效,失效。

修例完成之後,台灣除了中共代理人以外,獨立的政治人物路過香港,都可能被指「觸犯反分裂法」被拘捕並移送大陸。任何在大陸媒體活躍的香港人,也可能被中國政府指控觸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香港警方拘捕和移送大陸。到時北京要對付哪個眼中釘,即可抓人回中國,在中國的司法程序審判,在中國的監獄服刑,處境可能比在23條下在香港審判與服刑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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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讓中共法制直接伸入香港,受影響的,絕對不止是政治異見人士。過去在中國大陸被捕的香港人和外國人,不少與政治無關,他們包括跨國公司員工、律師、外資銀行經理、和各式各樣與中國有生意來往,跟中國一些有勢力人士有金錢瓜葛的商人。香港修改逃犯條例后,他們在香港也不安全了。

香港在1997年之後維持高度自治一國兩制的一個指標,是香港在中央授權下,與澳洲、加拿大、捷克、芬蘭、德國、印度、印尼、愛爾蘭、韓國、馬來西亞、荷蘭、紐西蘭、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還有簽署而未生效的法國)19個國家訂立引渡協議。這些協議,確保香港在國際經濟中扮演網路樞紐角色的同時,不會淪為國際罪犯的收容藏身之地。

但在近年,香港開始出現拒絕引渡要求的狀況,已經引起國際關注。在去年美國國務院發表的香港政策法報告中,便披露了美國曾要求香港移交一個嫌犯而遭港方應北京要求拒絕。港府還把疑犯轉移到與香港沒有引渡協議的北京。後來媒體報導,該名疑犯應該是一名入侵美國律師行電腦系統偷竊機密資料的黑客。報告指出此乃1997年後香港拒絕引渡要求的首例,令香港的高度自治大打折扣。

其實香港拒絕美國引渡要求,以前也有2013年的斯諾登事件。當時斯帶著大量美國國安機密逃到香港后,美方曾要求香港交人。當時香港政府並未正式拒絕美方要求,卻用香港典型公務員欺負小市民的方式來跟美國耍賴,說美方引渡要求的申請不完整,文件沒交齊,所以無法處理。結果斯諾登輾轉逃到莫斯科。過程中中國有無提供協助,斯用了甚麼美國國家機密換取俄國乃至中國幫助,我們不得而知,但如他掌握的機密落在中俄手上,他便從一個勇敢的揭露者,變成中俄破壞美國民主危害世界安全利益的同謀。香港在這個事情上不合作,因此也有難以退卻的責任。

中國大陸法制進入香港,香港開始無視與外國簽訂的引渡協議。北京挑戰國際社會底線,迫使他們取消承認香港自治特殊地位,又踏出一大步了。

– 孔誥烽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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