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強烈抗議重判「成都酒案」四君子

2019年04月07日 11:05 PDF版 分享轉發

蓄意設計,將“酒案”同案拆解成四次開庭,歷經4月1日至4日的審判,終於塵埃落定,分別將因紀念1989年六四屠殺事件的四——符海陸、張雋勇、,判處重刑。當局殘酷鎮壓“成都酒案”四君子,肆意踐踏,違反法制的行徑,表示強烈抗議與嚴正譴責!

據推特、微信等自媒體披露,中共四川司法當局在成都中院以涉嫌“罪”於4月1日對“成都酒案”的符海陸開庭審理,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隨後的2日、3日,分別對張雋勇、羅富譽判刑3年,緩刑4年;4日對陳兵開庭,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不作緩刑。

中共當局將四名因製作了份白酒廣告“銘記八酒六四”,就先定罪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后又更改成涉嫌“尋釁滋事”,最後以尋釁滋事罪重判四人。雖然除陳兵外另3人判了緩刑,但由於四人從2016年5月底就被關押至今,已經實際陷獄近三年之久,屬於嚴重違法超期羈押。而現在中共當局又以緩刑形式,將他們事實上延長了控制達4至5年,如此從羈押算起,實際剝奪了他們7至8年公民權利。而陳兵被判3年半,出來必然也再遭控制。由此可見中共司法當局肆意玩弄法律遊戲來達成違法侵權管控公民的險惡用心。

當然,對酒案四君子來說,就是判一天都是不該。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觸犯任何刑法。就是從商業角度,也只能算是廣告未經審批,屬於經營上問題,並未造成什麼影響,也沒有獲得什麼利益,最多處以一定經濟罰款或行政拘留,斷不至關押如此長的時間,更不該判處如此重的刑期。而從憲法角度,他們作為公民,僅僅只是一種對歷史事件的紀念表達,屬於履行公民憲法言論自由權利,不存在任何違法犯罪問題,所以根本不應該遭到拘押,更不應該被處以重刑。

中共當局製造的“成都酒案”,是指2016年5月,符海陸、張雋勇、羅富譽、陳兵等4人自製海報“永不忘記,永不放棄,銘記八酒六四——27年記憶陳釀酒非賣品”,並在網上公開,以紀念89六四事件27周年,之後四人分別被刑事拘留,並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成都市檢察院多次退偵,要求當地警方進行補充偵查材料,事實是不斷玩弄司法程序遊戲,來拖延羈押時間,直至2018年3月24日,將案件轉到成都市中級法院,提出公訴,但法院再次不斷將案件拖延,遲遲不予開審。直到今年3月底,傳出開庭,到後來被控當事人聘請律師遭到當局紛紛辭退,而換成當局指定的律師,才于本月初將一案分成四次來開庭,並將控罪改成涉嫌“尋釁滋事”,而“尋釁滋事罪”依照法律最高只會判監5年,於是當局將當事人分別用緩刑的形式,事實達成遠超過5年的刑期的目的。

中共當局如此迫害成都酒案四君子,完全違反中國《憲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等等條款;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人權捍衛者宣言》等等國際人權公約;與中共當局一再宣稱的依法治國與建設法治社會背道而馳。

因此,民生觀察強烈要求中共司法當局立刻釋放陳兵,解除其他酒案成員的緩刑,依法裁處整個酒案成員無罪,並將對四君子的羈押作出國家賠償;為八九事件在“真相、賠償、問責”原則下進行平反昭雪,允許民間公開紀念八九英烈;立即開啟旨在保障人權的政治體制改革,使中國真正邁入人權、民主、法治的普世大道。

民生觀察2019年4月5日

`

來源:民生觀察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