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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涉貪獲刑12年

2020年01月04日 8:09 PDF版 分享轉發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貪污獲刑。(網路圖片)
工程院貪污獲刑。(網路圖片)

【希望之聲2020年1月3日】(希望之聲記者楊正綜合報導)吉林省松原市中級法院今日(1月3日)宣判,中國、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教授李寧夥同張磊貪污3410萬余元(人民幣,下同),李寧被判刑12年,張磊被判刑5年8個月。

李寧被控在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間,利用擔任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寧課題組負責人以及負責管理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夥同張磊採取侵吞、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3756萬余元,其中貪污課題組其他成員負責的課題經費人民幣2092萬余元。

上述款項均被李寧、張磊轉入李寧個人控制的賬戶並用於投資多家公司。

對李寧、張磊名下間接費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進行核減后,有345萬余元可不作為犯罪評價,但該數額仍應認定為違法所得,因此,李寧、張磊貪污數額為3410萬余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量刑幅度。

在庭審中,李寧拒不認罪,稱截留的經費是為了繼續進行科研活動。而張磊則「認罪悔罪」。

據報,現年57歲的李寧在學術上曾獲得多項榮譽,是多項研究的領軍人物,2007年當選為院士,成為當時最年輕的院士。

張磊是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

早在2014年6月20日,李寧即被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檢察院以配合調查之由帶走,同年10月被逮捕。2019年12月30日,該案開庭審理。

曾有陸媒記者披露,在調查李寧案時,遭到中國工程院的打壓。

近十多年來,中國學術腐敗漸趨普遍,陸媒曾曝光大陸總額超過3萬億元的教育經費和科研經費成黑洞,六成科研經費被挪動、私分。一位985高校社科處的工作人員對陸媒表示,科研經費成為科研人員的變相收入補貼已是公開的秘密。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史璞則表示,很多科研人員把精力花在立項上,沒有多少精力搞研究,就用科研經費去包裝成果,再用包裝的成果去申請新的課題,科研經費就在這種「課題複課題」的循環中被浪費掉。他還披露,「要想立項,就要有關係,甚至還有一些掌握科研經費的部門找人家來立項,立完項再要分成,這並不鮮見。」

有專家指出,分配科研經費的官僚體系正在扼殺創新。著名的英國《經濟學人》雜誌也曾在一篇題為《研究與貪污》的評論文章中說,與中國僵化的教育體系相比,腐敗對創新的阻礙作用沒有被充分認識到,雖然它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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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中國工程院院士李寧涉貪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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