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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事務首席代表:國安法不能對受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言行定罪

2020年06月21日 4:52 PDF版 分享轉發
聯合國
事務首席代表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 )認為,對實施必須立法並有司法監督。國安法絕對不能用來對受法保護的行為和言論定罪。(美聯社)

【希望之聲2020年6月20日】(希望之聲記者張玉文綜合編譯)聯合國人權事務首席代表巴切萊特19日就《》發表評論指出,任何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都應有清晰的範圍和定義;國安法會限制公民的人權,公眾辯論並參与有關的決策過程至關重要;對實施國安法必須立法並有司法監督。國安法絕對不能用來對受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行為和言論定罪。

對實施國安法要有立法和司法監督

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官網周五(6月19日)消息,聯合國人權事務首席代表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周五在日內瓦表示,任何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都必須有清晰的範圍和定義,這類法律「絕對不能用來對受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行為和言論進行定罪。」

巴切萊特指出,考慮到國安法可能會限制公民的人權,因此公眾辯論並參与和國家安全措施有關的決策過程至關重要。國安法限制人權及其程度必須受到嚴格限制,而且對於實施此類法律「應採取有意義的立法和司法監督」。

的立法不得與國際公約相抵觸

聯合國人權事務首席代表強調說,雖然還無從得知北京《港版國安法》的具體內容,但是任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及其實施,都必須全面遵守北京應該承擔的人權義務,尊重《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條款。《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任何對(公民)權利和自由的限制都不得與這些國際公約的規定相抵觸。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將就港府是否遵守國際公約展開新一輪調查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官網報道表示,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已就港版國安法與中共當局進行了接觸,並將繼續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此外,人權事務委員會還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就香港特區是否遵守《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情況展開最新的定期審查。

報導說,聯合國人權辦公室和包括禁止酷刑委員會在內的獨立聯合國人權專家此前就對北京當局2015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違反國際人權標準表達過關切。

中共常駐聯合國日內瓦代表團周五發則發表聲明聲稱,巴切萊特有關港版國安法的言論是在干涉北京的內政。

香港98%的新聞工作者反對港版國安法

據悉,香港新聞工作者協會的調查結果顯示,有98%的香港新聞從業者反對港版《國安法》,因為該法將 「顛覆國家政權」、「 外部勢力干預」、「 恐怖活動」及「 分裂國家」四項罪名納入其中,這將使香港記者落入和中國大陸記者一樣危險的處境。

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Alviani)表示,這種法案等於「授權中共當局在香港合法騷擾及懲罰他們不喜歡的記者。」他指出,「在中國被關押的114名記者就是以這類罪名被下獄的。

據報導,美國務卿蓬佩奧與中共政治局委員楊潔篪周四(6月18日)在夏威夷進行閉門會面未取得實質成果,中共隨即宣布,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港版國安法」,引發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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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聯合國人權事務首席代表:國安法不能對受國際人權法保護的言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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