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上訴期滿 家屬探視無門 律師無法替他上訴

【希望之聲2020年7月1日】(希望之聲記者福明真綜合報導)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6月17日被中共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秘密判刑4年,上訴期已過,但家屬始終未能與他見面,就連關押的地點也不知道。由於當局的限制,律師無法幫他上訴。
去年,當局在沒有告知家屬的情況下對余文生案進行秘密開審。今年6月17日,余文生的妻子許艷接到江蘇徐州市檢察院電話,說余文生被判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之後許艷一直沒收到法院的判決書。
6月30日她給負責余文生案的法官打電話,希望能解開謎團。許艷告訴自由亞洲電台:「我主要想查詢他們有沒有讓余文生上訴。還有現在被弄到哪個監獄了。最後他們都沒有答覆。」
余文生的上訴期早在27日已屆滿。許艷說,徐州司法當局公然違法,使她感到無所適從。
許艷對自由亞洲電台說:「判決完來一個電話通知,可是到現在判決書也沒有給我。上訴期10天的話也就是到27號,已經過了上訴期了,所以現在是否讓他上訴,我也不確定,我一直在查。從妻子的角度我是百分百支持他上訴,但是我擔心的是,中國的司法機關剝奪他的上訴權。」
余文生案從開庭審理到宣判都是秘密進行。如今上訴程序還沒展開,許艷已收到通知,說余文生不會在徐州服刑。
許艷說:「現在不知道他在哪個監獄,但這次判決以後有一個工作人員提到說,監獄應該不在徐州,但是具體在哪兒現在不知道。一般按照法律慣例是應該弄到他戶籍所在地附近,我擔心的是他會弄到比徐州更偏僻更遠的地方,而且他案子前面很多法律程序被剝奪,那之後到了監獄是否還會以各種理由不讓我和孩子探視余文生。」
她要求當局保障家屬每月一次的探視權。
余文生被抓捕后,當局以余文生已聘請律師為由,拒絕家屬為他請律師。因此許艷聘請的律師,包括常伯陽在內,一直未獲準會見,也無法替他上訴。
常伯陽表示,有理由相信余文生還沒離開看守所。
常伯陽對自由亞洲電台說:「許艷說那個官派律師在電話里說,余文生對判決不服表示要上訴,如果上訴了判決還沒有生效,就不會往監獄里送,可能還在徐州看守所關押。」
常伯陽表示,當局的手法和態度讓他毫無辦法。
常伯陽說:「律師的工作沒法開展,沒法替他上訴,因為你沒法見到他,沒法取得他的同意,所以律師沒法幫他上訴。他是否上訴,就要他自己才能啟動這個事情。」
余文生律師原本是商業律師,2014年因聲援香港「佔中」,被中共當局羈押99天,遭到酷刑迫害。出獄后,他開始做維權律師,並代理多起法輪功學員辯護案件,加入「中國人權律師團」。
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發生后,余文生曾為多名被捕律師辯護,7月30日,他控告公安部及部長「違法拘捕公民」。后因支持香港雨傘運動,2018年1月15日,余文生的律師證被註銷。
2018年1月18日,余文生在中共19大二中全會召開時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提出以更民主的方式選舉國家領導人等政治改革建議;隨後,2018年1月19日被捕,同年4月19日,余文生被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妨害公務罪」批捕,家屬擔心其可能遭受酷刑。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中國人權扞衛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組織6月17日就北京人權律師余文生被秘密判刑發表聲明。
聲明指出,余文生僅僅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並履行人權律師的職責而被當局起訴,顯示此案存在嚴重的司法不公。
聲明說,中國政府系統性侵犯了余文生應該享有的法律權益和國際人權公約所賦予的公平審判的權利,後者包括獨立法庭公開審判的權利,獲得自己或家人選定律師的辯護權利以及免受迫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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