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欠醫藥費 上海男大生離世17年無法火化

【希望之聲2020年11月5日】(希望之聲記者福明真綜合報導)中國上海同濟大學大二學生李奇樂,17年前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去世,但由於其家人欠醫院12.4萬元(人民幣,下同),醫院拒絕開死亡證明,李奇樂的遺體也因此無法安葬,經多年官司,李奇樂家屬終於拿到死亡證明,但存放李遺體的殯儀館近日要求李家屬交付多年來的冷凍保管費20萬,由於李母胡月琴年事已高,無力支付費用,時至今日,李奇樂依然未能火化入土,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綜合媒體報導,2003年,當時20歲的李奇樂因腹痛前往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看病,同年5月25日被確診為急性重症胰腺炎,手術失敗後去世,李奇樂父母已為兒子繳交了40萬的醫藥費,但依然欠醫院約12萬元,院方以未繳交醫藥費為由,拒絕為李奇樂開死亡證明,李奇樂遺體一直放在殯儀館。
根據死者母親胡月琴表示,兒子住院期間,她和丈夫對醫院一些醫療行為表示懷疑並提出異議。在李奇樂去世后,他們開具安葬死者需要的證明時被醫院拒絕,理由是當天是周日。
而後的5月26日、28日、29日工作日,胡月琴先後前往醫院,仍未拿到死亡證明,院方的理由是,死亡證明在醫藥費付清后才能給。
2003年9月,醫院把胡月琴告上法庭追討欠費,一審、二審醫院勝訴,但胡家經濟困難,經地方人大協調,「緩執行」。
經歷17年官司,2019年1月,胡月琴收到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回復,要她去新華醫院辦理複印手續,將遺體帶到殯儀館下葬。胡月琴收到通知后趕緊辦理相關手續,領取了死亡證明,同年3月胡月琴在當地派出所開具了死亡殯葬證,但殯儀館告知胡月琴,遺體存放產生20餘萬的費用,需繳納后才能進行火化。而李奇樂父親2016年去世,胡女年事已高,根本無能力承擔費用。
胡女表示,死亡證明當年就已經開出,但醫院一直不肯交給她,導致兒子遺體一直無法取出。17年過去了,如今卻一切又回到原點。
胡月琴認為,屍體冷凍保管費是新華醫院不給死亡證明造成的,所以應由醫院承擔。
此後,胡月琴又開始新一輪的維權,要求對拒不出具死亡證明造成李奇樂至今未能火化的責任人追究過錯責任;要求醫院承擔李奇樂的屍體冷凍保管費。
她希望能儘快領回兒子的遺體進行火化下葬,「我年齡也大了,只有儘快料理完兒子後事,才能安心的離開。」胡月琴說。
律師也表示,醫院在患者去世后,有義務向家屬提供死亡證明等材料;但新化醫院違反規定沒有開具死亡證明導致有關費用,應由醫院承擔。
有中國網民表示:「貧窮的家庭病不起,生病的家庭死不起,死了的家庭葬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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