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立《人權法》 禁止侵犯人權者入境

外交部長佩恩(Marise Payne)。(美聯社)

2020年12月7日】(希望之聲記者高健雯綜合報導)

澳洲政府高層消息人士透露,澳洲政府正研究于明年訂立《法》,制裁嚴重侵權和污腐的外國人,包括禁止入境和沒收資產等。這項法律如果通過,將是澳洲幾十年來人權法律的最大進步。

晨鋒報報道,澳洲外交、國防和貿易聯合常設委員會上周完成一年的調查后,提交報告建議聯邦政府應依據美國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擬定類似新法,對嚴重和腐敗的個人實施簽證和財產的相關制裁。該報告將於本周公布。

委員會主席Kevin Andrews表示,「這些建議將令澳洲加強我們對保護各界各地人的承諾。報告的建議將使澳洲實施世界領先版本的《馬格尼茨基人權法》。」使澳洲加入一項全球的運動,阻止澳洲成為這些破壞人權者的避風港。

有政府高層消息人士透露,希望這個新的制裁法律能夠在明年通過,但強調首先需要對調查報告予以討論。如果新法通過,將施壓政府考慮對侵犯人權的官員實施制裁。

調查報告還建議政府,成立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獨立監督委員會,向政府提交應受制裁者的個人名單。

目前澳洲實行的聯合國強制制裁和自主制裁的制度,被人權觀察組織認為「不透明、具有臨時性」,且不要求政府審查人權問題。報導表示,一旦新法通過,將帶來一個巨大的變化。

多個居澳港人團體自「反送中」運動以來,一直推動澳洲政府訂立《馬格尼茨基人權法》。報告表示,調查期間收到逾400封信,表達對香港人權狀況的關注。一位推動訂立人權法的港人組織澳港聯發言人表示,「澳洲作為民主自由國家的一員,理應和盟友合作設立相關法律,維護人權,保障澳洲的核心價值和本土安全。」

國家黨眾議員克里斯坦森(George Christensen)回應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捕一事時還明確表示,「違反人權的中共和港府官員,在澳洲制訂《馬格尼茨基人權法》后,應該受到制裁。」

一直呼籲其它國家效仿美國法律的億萬富翁及活動家布勞德(Bill Browder)表示,澳洲的馬格尼茨基法律「來得再快也不為過,因為目前世界正處於劍拔弩張之中」。「但最大的問題是如何對待中共,這是個巨大的挑戰。」他指出,「有些中共官員顯然應該因新疆問題受到制裁。澳洲應該制裁中共官員,但是不應該自己做……而是應該與英國、加拿大和美國聯合起來進行。」

目前,加拿大、美國、英國都制定了類似《馬格尼茨基人權法》的法例,歐盟也將於未來幾個月制定自己的法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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