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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深圳視像秘審  遭拘128日禁見家人 美領館出手相助

2020年12月28日 6:00 PDF版 分享轉發

10月8日,12名部分家屬,與及協助他們的朱凱迪、鄒家成、岑敖暉以及黃之鋒,到赤鱲角的政府飛行服務隊總部抗議,警員拉起封鎖線,最後有8人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立場新聞)

(明德網綜合報道)12港人被拘禁大陸至今128日,其中10名被告在下周一(12 月28 日)在鹽田法院以視像方式開審,閉門聆訊。家屬批評中國當局秘審做法是完全漠視價值。 8月23日,12港人流亡台灣途中被截獲,分別是11男1女,年齡由16至33歲,當中未成年者有2人,5人身份為學生。8月26日,中共海警總隊確認,以涉嫌「」罪名將他們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深圳市鹽田檢察院12月16日通報,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對鄧棨然(30歲)及喬映瑜(33歲)提出公訴;對鄭子豪(17歲)、嚴文謙(21歲)、張銘裕(20歲)、張俊富(22歲)、黃偉然(29歲)、李子賢(29歲)、李宇軒(29歲)、郭子麟(18歲)等8 人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提訴。 對另外兩名未成年人黃臨福(16歲)、廖子文(17歲)則進行「不公開聽證」,暫未知二人的聽證日期。 據《蘋果日報》報道,12港人被關押4個多月以來,從未獲得與家屬或家屬委託的律師見面。而家屬所委託的律師還不斷遭受施壓,阻止接案,部份律師被迫退出案件。 12港人在關押期間,有人先後2次寄家書給在港家屬,聲稱被扣押期間生活良好,未受酷刑,以及自己是自行委託「官派律師」,李子賢甚至在第二封家書中要求父母,代為承認在港犯的罪行。遭到在港家屬及外界質疑,信件是當事人在非自願情況下寫成。 另據香港電台報道,12名港人家屬已向各國領袖及國際社會發公開信,批評中共當局阻止涉案港人與家屬及家屬委託的律師會面,是違反基本人權,並促請各國政府派使館人員到庭旁聽。 「十二港人關注組」表示,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回復,會幫忙協調。 12港人中鄧棨然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他弟弟說,對審訊結果不樂觀,明白兄長和另一名涉案港人喬映瑜被控罪名較重,但希望中共當局能夠容許兩人回港服刑,如果最終只剩下他們兩人在內地服刑,擔心他們會更孤單,家屬想到內地探監亦相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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