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留下的過年七條規矩
2021年02月06日 0:04 PDF版

【希望之聲2021年2月5日】(編輯:郭強)1、大年三十吃魚,不能吃光。寓意年年有餘(魚)。

2、大年初一不掃地。過年初一是福氣請進門的第一天,不打掃福氣就不會跑。
3、大年初一不回娘家。初一是親友互相拜年的日子,嫁出去的女兒家裡也會有親友上門,作為主人家要留在家中招待上門拜年的客人。
4、過年不打孩子不吵架。好氛圍就有好的開始,家庭和睦是寄望在往後的一年中,家中一直合合滿滿。
5、大年初一不睡懶覺。新的一年要有新的氣象,古代人講究勞動越多,所得到的收穫就越多,不睡懶覺因此而來。

6、大年初一不要叫別人名字起床。叫人名字起床,有被「催」的嫌疑,被認為不是好兆頭。
7、大年初一不借錢。古時候財富是福氣的一種,借財會被認為是漏福的一種,因此成為過年禁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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