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穎馮紹峰離婚中共央視有意見 惹網友熱議

僅維持2年半。(圖片: 趙麗穎 微博)

【希望之聲2021年4月26日】(希望之聲記者張貴蘭綜合報導)

中國藝人趙麗穎與馮紹峰在4月23日分別透過工作室發出離婚聲明, 宣布2人和平結束2年半的婚姻關係, 然而卻對此發表了「結婚冷靜期」的評論, 強調匆忙結婚就是甘冒成為不幸者的風險;但網友認為, 男女決定結婚是基於對彼此的信任和愛。

趙麗穎與馮紹峰因拍攝電影《西遊記女兒國》結緣, 2人於2018年10月16日一起宣布結婚喜訊、展示結婚證, 2019年3月8日馮紹峰發微博公開趙麗穎順利產下兒子「想想」消息。不過, 這段婚姻僅維持2年半, 趙麗穎和馮紹峰突然在4月23日發表離婚聲明。

在4月24日發表題為「比起離婚冷靜期, 我們是不是更需要結婚冷靜期?」的評論, 當中還引述了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的話, 「你 '匆匆忙忙嫁人', 就是甘冒成為不幸者的風險」, 接著表示: 「婚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不要被一時的衝動沖昏了頭腦, 也不要單純因為顏值或財富而結合, 如果一開始的方向就錯了, 那無論怎麼努力都是很難到達終點的」。

文中又將婚姻比喻為「冰箱」, 壞了不要立刻換掉, 能修就修, 但重要的是平時要合理使用, 善加保養, 才能延長使用壽命。

有網友覺得「結婚冷靜期」的概念很奇怪, 像是「文明開倒車」, 並表示一對男女決定結婚是基於信任和愛、有了彼此的了解所作出的承諾。許多人也紛紛質疑「有了結婚冷靜期, 也會想結婚」?甚至認為這是「根本限制婚姻自由」。

中國上海市政協委員徐姍姍在今年初提議了「結婚冷靜期」, 強調「婚姻雙方訊息對稱、訊息透明地結婚, 是可能降低離婚率的一種方式」;也就是在「結婚冷靜期」的這段時間里, 讓男女雙方先了解彼此的包括疾病史、債務狀況、犯罪紀錄、結婚史等等。

不過,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婚姻家庭部主任張荊表示, 結婚自由是屬於每個公民的私權利, 公權力對私權事務的介入不應過度, 立法不應過多干涉他人的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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