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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首案重判9年 唐英傑將上訴

2021年07月31日 4:00 PDF版 分享轉發

唐英傑駕駛插有「」旗幟的電單車。 (視頻截圖)

【2021年07月30日】(明德網記者田靜綜合報道)備受關注的首案被告唐英傑今日(30日)下午在高等法院出庭,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就對其進行宣判,「煽動」「罪」兩罪成立,共為9年,另外被取消駕駛資格10年。

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7月27日被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法庭29日聽取求情后,30日3名指定法官判處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監禁6.5年,「恐怖活動」監禁8年。其中2年半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9年;唐的駕駛執照亦停牌10年,與監禁年期同期執行。

散庭后,唐英傑的代表大律師劉偉聰轉述唐英傑的說話:」好多謝大家的關心和支持,時間會過的好快,他希望他會撐住,大家都會撐住,就好似香港的一樣。」 。唐英傑的律師表示,唐將會上訴。

去年7月1日,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摩托車在灣仔駕駛時,據網上視頻顯示,唐英傑來不及剎車撞向警員,自己亦滾落地上。他在現場被捕並被控觸犯所謂「港區國安法」,成為香港首宗國安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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