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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前總檢察長:川普訴大科技公司案將打到高院

2021年08月07日 9:04 PDF版 分享轉發
圖為去年10月川普與彭斯、蓬佩奧和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米勒召開視訊會議。(圖片來源:白宮)
圖為去年10月與彭斯、蓬佩奧和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米勒召開視訊會議。(圖片來源:白宮)

【希望之聲2021年8月6日】(希望之聲記者張莉莉綜合報導)7月7日,前總統川普(特朗普)宣布對臉書、推特和油管(YouTube)的母公司谷歌及其首席執行官提起訴訟,狀告他們「對美國人進行的非法、可恥的言論審查」。8月5日(周四),前總邦迪(Pam Bondi)表示,這起訴訟案可能會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

邦迪是周四在接受Newsmax電視台的採訪時做的這一判斷。他談到,目前這起訴訟案已經成為包括6.5萬個案例的集體訴訟。而考慮到大的權勢,此案可能會上訴到

邦迪認為,高院如果能對此案做出最終裁決,意義將很重大。他說:「如果你仔細想想,你會知道,大科技公司在創業初期,真的不是大公司。但這些平台目前在全球已擁有數十億(用戶),他們控制著21世紀的市政廳。他們基本上控制著所有美國人的所有信息,不僅是州範圍的,而且是全國範圍的。」

在今年1月6日的國會騷亂事件后,這些大科技公司的社交媒體平台將責任推倒川普身上,於是刪除了川普的在線帳戶。因此,川普此次發起訴訟被認為是對這些公司的一次反擊。到7月底,已有6.5萬名美國公民加入了川普的訴訟案,以他們受到這些大科技公司打壓的經歷為證據,狀告這些公司對他們進行言論審查。

邦迪認為,6.5萬人能加入川普,集體起訴這些大公司,「真的很重要」。他表示,如果這些公司可以對川普進行言論審查,也就能夠對任何人進行這樣的審查。他說:「你知道,他們今天拿下來一位談論COVID-19(中共病毒)的醫生,明天可能就輪到你了……而這些人不是黨派人士,也不是政客或媒體人士。」

除了控告這些大科技公司的言論審查,川普在集體訴訟中也尋求廢除讓這些公司免責的《通信規範法》第230條款。該法案在1996年通過,規定在線社交媒體平台可以免於對客戶發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目前這些大公司也開始行動,希望維持230條款。

對此邦迪認為,這些大科技公司希望在230條款的保護下,最終可以明目張胆地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對民眾言論自由的保護。他說:「他們正在做的事,他們無法逃脫(罪責),這也就是為什麼川普起訴他們的案子如此重要。」

因為之前美國民眾對大科技公司的起訴從來沒有勝訴過,左派人士認為川普在此案勝訴的機會很小。不過,因為這些大科技公司對言論的箝制越來越招致美國民眾的反感,美國國會中要求廢除230條款的聲音也越來越強。

本周,美國紀錄片導演伯恩斯(Ken Burns)就直接將臉書創始人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稱為「國家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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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佛州前總檢察長:川普訴大科技公司案將打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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