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曝光 吉林法官違法剝奪法輪功學員辯護權

【希望之聲2021年9月10日】(希望之聲記者辛吉綜合報導)吉林省德惠市法院以必須開具「不信仰法輪功證明」等條件,非法剝奪律師和代理人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權利。法官王榮富公然聲稱:殺人犯都可以辯護,法輪功就不行。近日,該無良法官的蠻橫對話錄音被曝光。
法官:在吉林不存在無罪辯護
9月10日,《大紀元時報》曝光案件知情人提供的一段電話錄音顯示,德惠市法院法官、審判長王榮富聲稱:律師出庭辯護得有當地派出所和公安局國保大隊,以及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不信仰法輪功的證明」;律師維法輪功做辯護必須得經過當地司法局同意。
王榮富在電話上態度蠻橫,髒話不離口。他對法輪功學員家屬說:「沒有這個(證明),別說是北京的(律師),你就東京的律師也上不來庭。律師別跑法院來裝屁來,跑法院來裝屁,律師誰也不好使。」
王榮富公然聲稱:「不管他有沒有罪,就是不讓他上庭!……」他聲稱,殺人犯都可以請律師辯護,「啥犯都行,就法輪功不行」,「在吉林就別想做無罪辯護!就不存在!」
王榮富還表示,他們請示了上級法院,上級法院就這麼答覆的,「合不合法現在你別談這事,法輪功案件就特殊,就這麼要求的。律師?就告訴你:休想上庭!」他堅稱律師就是沒有辯護權,而且明知違法依然稱「違法就違法了,你可以隨便告。」
錄音中,王榮富極力貶損要為家人做代理人的家屬「不自量力」。家屬稱這是合法權利,王榮富回答,「你辯護就能辯無罪了嗎?」並威脅說,「你要××態度不好的話,就××給辯護重了」,「從重處罰!」
德惠法院拒絕代理人閱卷,並拒絕給予書面答覆,王榮富蠻橫地說:「不給你!你樂意咋地咋地」,「你根本就啥都不是,狗屁不是你辯護啥?」
家屬指出法院要求辯護人出具「不信仰證明」是違法的,王榮富說:「我告訴你,就你這態度你就別想輕判」,「司法程序你永遠得不到!得到就是做夢了。」 (點擊以下畫面觀看視頻)
知情人表示,家屬無奈曾去派出所開據「不信仰法輪功證明」,但是派出所不給出具,稱從來沒有開過這樣的證明,需要德惠市法院出具介紹信。但法院拒不出具。
德惠法院以同樣理由拒絕家屬法庭旁聽,要求家屬開「不信仰證明」才能旁聽,而且只允許一人旁聽,家屬和律師只能在門外趴在門上聽。
2021年4月9日,德惠市法院在違法剝奪親屬辯護、辯護律師上庭辯護、親屬旁聽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
德惠市法院冤判十多位法輪功學員,最高刑10年
2021年7月26日,吉林德惠市法院非法冤判農安縣十多名法輪功學員2~10年刑期,最高罰款2萬元。
知情人告訴大紀元,自2016年以來,長春外五縣(農安、榆樹、九台、德惠和雙陽區)的法輪功案件一律由德惠市法院審理。
據介紹,辦案過程中德惠法院不斷收到海外電話,和國內法輪功學員郵寄的講述法輪功真相的信件(含國際追查令),同時有律師提出無罪辯護和閱卷要求,開庭前家屬要求旁聽。法院害怕有人為法輪功鳴冤,導致非法審判無法進行,所以才提出各種非法限制條件。
王榮富主審冤判法輪功學員,導致二人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資料顯示,王榮富原是德惠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現德惠市法院刑事庭法官,其直接主審、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19人,非法庭審8人。據其自己揚言已經判了一百多個了。
王榮富任職刑事庭庭長期間,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劉建英,導致其2020年1月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冤判孫桂昌、肖永芬夫婦7年,肖永芬轉到吉林省女子監獄不到一個月,於2020年1月31日突然離世。
王榮富已被計入明慧網惡人榜名單。記者嘗試致電王榮富,但對方沒有接聽。
人權律師:德惠法官瀆職違法 當予以控告
大陸人權律師程海就此事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律師和辯護人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有權獨立進行辯護,不受任何人的干涉。德惠市法院的要求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自設的「土政策」,屬於一種瀆職行為。
程海表示,德惠市法院藐視、踐踏《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法官法》以及《公務員法》。在《刑事訴訟法》之外,對律師執業和辯護人履行職責設定其它的法外條件,也是一種犯罪行為,因為與以上法律相抵觸。事件中所涉及的吉林高法226號文件如果存在,也是違法的。
「因為參加辯護對於律師來講,手續只要三種:當事人的委託書、律師證和律所的函就可以。它(德惠法院)實際上是通過別的部門增加附加條件,來阻撓律師介入案件,對當事人的權利損害極大,也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按照最高檢察院關於註冊案件的立案標準,已經構成了濫用職權罪,實際上他們是犯罪。」
「身為法官,不應做有罪推定。雖然他們是法官,卻是穿著法袍的犯罪份子,所以要對他們堅決予以控告,要廣泛持續地來做,就會起作用。希望更多的人來採取這樣的行動,才能制止他們的犯罪行為。」程海律師說。
家屬聯名控告 「吉高法226號文件」浮出
幾個月來,家屬聯名控告王榮富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權。2021年4月初,德惠人大信訪辦告訴家屬,稱其得到了德惠市法院的回復,法院是按照「吉高法[2020]226號文件」規定不能提供相關材料、不允許律師出庭辯護的。
所謂「吉高法[2020]226號文件」,即《關於進一步加強X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依據此文件對律師代理X教案件進行資格審查,原則上不允許代理涉X教類案件;未提供律師所在地司法行政許可,未提供沒參加X教組織行為證明的相關人員不能出庭辯護。
蹊蹺的是,2021年4月25日,家屬收到吉林省司法廳回復稱:《關於進一步加強X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的通知》(吉高法[2020]226號)我廳不存在。吉林省高級法院可能掌握相關信息(吉司依復[2021]第5號)。
家屬先後四次來到吉林省高級法院,聯繫法院辦公室、刑事庭、檔案室、信訪接待等部門,得到回復稱:沒有聽說過此類文件,沒有信息公開部門;並拒絕公開信息,可能涉及是秘密文件。
【案件回顧】
2020年7月15日,長春市農安縣非法抓捕了20多名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網報導,此次非法抓捕行動,由長春市政法委和農安縣政法委共同策劃實施。此前7月1日,長春市政法委書記馬延峰親赴農安縣部署。
7月15日清晨,在農安縣政法委書記張凱楠、公安局長李興濤二人的指揮下,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轄區多個派出所統一行動,出動大量警察,實施大規模非法抓捕行動。他們如土匪流氓般砸窗撬鎖,強闖入室,大肆非法抄家,將法輪功學員家中的書籍、手機、電腦及錢財洗劫一空,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
警察半夜翻牆進院,直接闖入法輪功學員姜全德、孫秀英屋內實施綁架。孫秀英(68歲)后被冤判4年;姜全德是原長春市農安縣國家糧食儲備庫保管員,因二次冤獄飽受酷刑,身體已極度虛弱,仍被綁架到看守所,於2020年8月25日含冤離世。
早晨六點多,警察強行鋸開蔡玉英家的防盜門(至今門上大洞還在),然後破門而入,綁架了一家三口。早晨七點多,法輪功學員張敬元、任永平夫婦開門送女兒上班,發現防盜門的門眼兒已被紙糊住。警察將張敬元按倒在地戴上手銬,將他們一家三人控制在一個房間,對家中財物大量搶劫。⋯⋯
據了解,警察說已經跟蹤半年多了,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受到長期非法跟蹤和監控。
中共迫害法輪功被指違反了憲法和國際公約。聯合國大會於1981年發布《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第六條中,明確規定了有關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等方面的自由權利,包括有編寫、發行和散發有關宗教或信仰的刊物的自由;有在適當場所傳播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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