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任命名單,劉家義、婁勤儉等8名省級黨委原書記履新職。
一、任命原新疆主席雪克來提·扎克爾、齊扎拉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任命原山東省委書記劉家義、原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三、任命原西藏黨委書記吳英傑、原湖南省委書記許達哲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四、任命原安徽省委書記李錦斌、原江西省委書記劉奇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五、任命原廣西黨委書記鹿心社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六、任命原雲南省委書記阮成發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當天,習近平連簽第九十八號、第九十九號、第一〇〇號主席令。
其中,第九十八號主席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十九號主席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〇〇號主席令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21年10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當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授權中共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展開房地產稅徵收試點,期限5年,自國務院印發試點辦法日起算及實施。此舉代表爭議已久的房地產稅即將上路。
據新華社報導,中國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當天召開第31次會議,通過這項決定,同時提到「待條件成熟時」將「及時制定(房產稅)法律」。
據報導,中共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財政部、稅務總局將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起草「房地產稅試點辦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試點各項準備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稱,授權房產稅試點的理由,是「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決定」規定,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徵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而房地產稅的納稅人為「土地使用權人」及「房屋所有權人」。
至於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現行的中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執行。
「決定」稱,由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試點地區政府應構建「科學可行的徵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決定」提到,國務院要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5年,自國務院印發試點辦法日起算及實施。國務院應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可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待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編輯:燕銘時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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