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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銘:涉政變暗殺?軍委後勤保障部田忠良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身份與罪名特別 今年逾十名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名單曝光 包括海軍副參謀長

2021年10月24日 10:32 PDF版 分享轉發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王俊飈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中央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田忠良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俊飈、田忠良的代表資格終止。截至目前,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45人。

通報列舉王俊飈簡歷;但未列出田忠良的簡歷。

王俊飈,男,漢族,1970年11月生,山西清徐人,長期在山西任職,歷任 太原市商業銀行總行行長助理、山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副主任,運城市副市長,山西金融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山西省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長治市委副書記、市長;2021年9月被查。

2021年10月1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遞交報告,要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報告稱,由山西省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山西省長治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王俊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解放軍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央某部原政治協理員田忠良,因涉嫌危險駕駛犯罪,2021年9月10日,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其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俊飈、田忠良的代表資格終止。

《燕銘視頻》查證發現,網路上關於田忠良的信息極少,唯一公開信息是,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確認2980名代表的代表資格有效;其中解放軍代表團(269名)名單中包括田忠良。
 
據通報,田忠良的身份是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某部原政治協理員。

公開資料顯示,軍隊政治協理員簡稱協理員,是一個領導職務,一般在軍隊機關或者非戰鬥部隊中設置。該職務相當於正營級到正團級之間。協理員主要負責政治、黨務和思想工作,協助軍事、行政首長工作。在團級及以上的機關或部門設立政治協理員。級別最低的是團司令部政治協理員與團後勤處政治協理員,為副營級。

政治協理員與政治委員不同。政治委員與同級的軍事主官同為部隊首長,實行的是雙首長制(如同中國各級行政區的行政首長與同級黨委書記的關係)。政治委員與軍事主官擁有相同的權力,互相制衡,“對所屬部隊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而政治協理員是本單位行政首長領導下負責政治工作的副職領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罕見的是,官方此次點出了田忠良所涉罪名——危險駕駛犯罪。

針對危險駕駛罪,刑法進行了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存在四種情形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這四種情形是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時政評論分析,被罷免代表是官員落馬、面臨查處的程序性動作。田忠良作為軍委後勤保障部軍官、,與“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無關,第三種情形排除。第一、第二種情形中,“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除非造成重大傷亡,驚動軍隊高層,才有可能被嚴重處分;一般的追逐競駛或醉駕,考慮軍隊的特權性質,還不至於令田忠良喪失全軍269人之一的全國資格。

銘分析,田忠良被查處,很可能涉嫌“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若果真如此,則田忠良出事內幕非同一般。中共二十大前高層生死搏殺,軍隊暗潮洶湧,田忠良出事,極易令人聯想軍隊捲入政變、暗殺習活動。

田忠良並非軍隊系統今年首個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官員。

2021年4月,由解放軍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宋學,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1年4月8日,海軍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其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以來,有多人因違紀違法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于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廣東省陽江市工商聯副主席、廣東泓澤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鐵涉嫌違法犯罪被罷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2月,河北省石家莊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鄧沛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罷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4月,海軍原副參謀長宋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罷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5月,冀中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楊國占,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委原副書記、原州長張秀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罷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8月,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黑龍江省密山市柳毛鄉團結村黨支部原書記翟友財涉嫌違紀違法,被罷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9月,山西省長治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王俊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某部原政治協理員田忠良涉嫌危險駕駛犯罪,被罷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撰文:李燕銘/燕銘時評;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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