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聲2022年1月11日】(希望之聲記者辛吉綜合報導)中國大陸自去年開始,多省市中共政法委書記相繼落馬、換人或不知去向。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出事的政法委書記幾乎都對迫害法輪功負有主要責任。事實上,這些犯下人權罪行的官員在海外也都面臨被制裁和審判清算。
中共政法系統已經被處理的級別最高的,是正國級中共中央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還有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中共公安部前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國保局局長孫力軍;前中共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傅政華;上海原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鄧恢林;廣西政法委書記曾欣(下落不明)等。
據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網頁和公安部的新聞通報,中共政法系統從2021年2月底開始所謂「整頓」,向民眾開通舉報熱線。最高法院公布了「公檢法幹警專屬罪名」;最高檢察院網站稱,對違法辦案者「過篩子」、更不惜「倒查二十年」。
中共中紀委國家監委駐司法部紀檢監察組在2021 年9月1日發文稱,2021年前7個月,中共政法系統廳局級及以上領導幹部(含原任)被查處的人數超過100人,同比顯著上升。
據明慧網曝光,2021年,68名中共各級參与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官員遭報落馬,有的被判刑,有的跳樓自殺,有的投案自首,有的被抓被查,有的殃及家人入獄。
事實上,因二十多年持續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共政法官員已成為中共官場上最高危職位。
2021年落馬的中共政法委書記包括江蘇省委政法委原書記、公安廳廳長王立科;黑龍江省政法委原副書記何健民;河南省政法委原副書記、司法廳廳長王文海;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沃嶺生;廣東省委政法委原專職副書記陳文敏;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許剛,獲刑13年6個月;江西省九江市政法委原書記葉國兵被「雙開」;山東省威海市政法委原書記劉茂德被「雙開」;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政法委原書記李鶴被查;吉林省四平市政法委原書記田野被查;吉林省農安縣政法委原書記張凱楠被查。
這些落馬政法委高官幾乎都曾親自組織、指揮參与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監控、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洗腦、酷刑等嚴酷迫害,犯有不可推卸的反人類罪行。
根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2021年獲知有1,184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有16,413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警察綁架騷擾,迫害分佈於中國大陸的三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所對應的是,政法委書記遭報人數多的省份,如黑龍江省、遼寧省、廣東省和四川省等地,也是迫害法輪功的嚴重地區。
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分析中共對政法委官員的打擊認為:政法委體系成為被打擊目標,並不是中共想減輕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共黨內發生的很多事情都是盲目的權力鬥爭,「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正在做什麼,而在於誰在做。」
當初江澤民集團為了調集全國所有資源搞鎮壓,要「三個月內消滅法輪功」,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主導在中央和各省市都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該機構成為中共最高秘密權力機構,從中央到地方的政法委書記,一般都同時兼任610辦公室負責人。
至此,中央分管政法委的政治局常委享有了超越於法律和其他常委的實權。610辦公室的一切都由江澤民躲在背後操控,並由政法委作為執行機構,甚至對中共財政、軍事和外交上做三位一體的控制。
繼羅干之後,周永康掌控中共政法系統十余年,黨羽遍布;當時政法委的權力走向頂峰,形成了中共「第二權力中央」。
麥塔斯認為,中共大力處理整肅政法系統,真實原因有二:
第一,「610」政法系統已形成與中共黨內平行的權力結構,對於現任領導人來說,尾大不掉的「610」是一個潛在的威脅,儘管它已經不是實際獨立的權力頂峰了,但也是對其「至高無上」權力的挑戰。因此「610」政法系統不得不被驅離。
第二,中共催生和扶植了「610」,但只要「610」政法系統獨立於中共極權的運作,中共就無法確保其不取代自己,「因為孩子長大了便可代替父母。「610」系統就是中共的孩子,因此它必須將其納入中共的主流,才能避免它過於強大。」
因此,「610」政法委體系成為被打擊目標,是中共為了更好地維繼權力、掌控內部力量,和使迫害更主流化。
明慧網報導,2021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39國法輪功學員,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新一批惡人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據《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等法律實施制裁。
麥塔斯建議用五種法律途徑,在中國境外將這些中共官員繩之以法,包括:
利用「普遍管轄權」立法對危害人類罪提起刑事訴訟;倖存的受害者對肇事者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利用《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禁止移民、扣押資產,和起訴嚴重侵犯人權者,在實施該法案國家的犯罪名單中添加這些罪犯的名字;要求國際刑事法院以「迫害導致逃往法院條約」締約國的管轄權為依據起訴肇事者;鑒於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被大規模殺害,是凡立法允許起訴活摘器官同謀者的國家,應積極努力實施該立法,而尚無這種立法的國家應該積極制定相應的法律。
目前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以及歐盟(27國)均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該法案授權政府制裁侵犯人權的罪犯、貪腐官員及惡意網路行為者,制裁方式包括凍結相關官員、機構或團體在相應國家的資產,並禁止相關人士入境。
去年4月,歐盟之外的挪威通過了《國際制裁實施法》,用以制裁人權迫害者。日本政府則可援引現有有關外國交流與貿易的法律,對人權迫害者施以凍結財產、禁止入境的制裁。此外,五眼聯盟等西方國家間,也互通人權迫害者的信息。美國、加拿大及英國在這方面已有密切合作。
在海外,對嚴重侵害人權的中共犯罪官員進行制裁、審判和懲罰的大網已經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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