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儘管不乏石達開、陳玉成、李秀成這類英傑的參与,但無法從根本上改變太平天國的夷狄「本色」和拜上帝教的邪教性質,無法改變其無道不義、黑惡反動的本質。
太平軍檄文有「忍令上國衣冠,淪于夷狄;相率中原父老,還我河山」之句,可是,他們的所作所為,他們的拜上帝教信仰和反孔反儒惡行,卻比滿清「夷狄」萬倍(滿清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儒家化、中國化了。)被中原父老所唾棄,理所當然。
而英傑之士誤入其中,被邊緣化或淘汰掉,也是理所必然。反孔反儒的勢力,必然不仁不義,對敵對方固然絕不容情,對自己人同樣辣手無情。石達開陳玉成李秀成們不辨華夷,不明大義,誤投賊巢,錯入邪教,害人害己,身敗名裂,不亦悲乎。
王老是廣西著名作家,對太平天國頗有研究,出過《太平天國敗亡寫真》一書。每說起洪秀全的荒唐和太平天國的罪惡,總是義憤填膺。王老可是正宗的壯人,而當年太平天國的「首義元勛」多是壯人。
人類德智無涯,愚蠢起來也沒有底,最邪惡的東西也會有支持者和歌頌者。太平天國的粉絲,可謂前仆後繼。如果說當年孫中山、毛澤東們吹捧、歌頌太平天國是別有政治目的,現在的粉絲們多數是由於無知愚昧而認賊作父。
「守無道而救不義,則禍莫大焉,為天下之民害莫深焉。」(《呂氏春秋-禁塞》)為無道不義的勢力強詞奪理地狡辯,為之歌功頌德,同樣是一種「為天下之民害」的惡劣行為。
二、就像薩達姆、卡扎菲政權及其粉絲們喜歡控訴聯合國部隊殘殺利比亞平民一樣,太平天國的粉絲們也熱衷於「控訴」曾國藩部隊如何殘忍嗜殺甚至大量殺戮平民。這都是捕風捉影或毫無根據的污衊。
他們所提供的所謂資料,大多出於別有用心者或充滿偏見者之手,或被摻了假,真假混雜。有些資料本身沒問題,但「解說」和結論有問題,比如將資料中提及的戰爭中「死者」及死亡人數都歸類為無辜平民—-完全背離歷史事實。
曾國藩籌辦湘軍時,看到官兵「奸淫擄掠」,成為民眾之矢,並讓一些地方的民心迅速轉向太平軍,深以為憂,「恐民心一去不可挽回,誓欲練成一旅,秋毫無犯,以挽民心而塞民口」(《曾文正公全集•書札》。)
為此,他提出「不擾民」三字為「治軍之根本」(《曾文正公全集•批牘》。)當遇到擾民案件事,一再強調「總宜伸民氣而抑兵勇」(《曾文正公全集•書札》。),「剖決曲直,毫不假惜」,對擾民者「嚴加懲治」(《曾國藩家書》。
他專門制定了《禁擾民之規》,裏面說道:「用兵之道以保民為第一義」,除莠去草是「愛苗」,打蛇殺虎是「愛人」,募兵剿賊是「愛百姓」,所以「兵法千言萬語,一言以蔽之曰:愛民」。
他在《勸誡營官四條》中又強調:因為賊匪「淫擄焚殺,擾民害民」而官兵「救民安民」,所以「惡乎賊匪」而「貴乎官兵」,「若官兵擾害百姓,則與賊匪無殊矣」,因此他強調「帶兵之道,以禁止騷擾為第一義」。
除了嚴格紀律,曾國藩還從「加強思想教育工作」著手,把「不擾民」作為精神教育的一個重要內容。他認為:「愛民乃行軍第一義,須日日三令五申,視為性命根本之事,毋視為要結粉飾之文」。
他在訓令部屬的批札中說:我們帶兵,要如父兄帶子弟一般,千萬不可使他們「因擾民而壞品行,因嫖賭洋煙而壞身體」,而要使他們「個個學好,人人成材」,這樣的話,「兵勇感恩,兵勇之父母妻子亦感恩矣」。他曾作《愛民歌》:
三軍個個仔細聽,行軍先要愛百姓;賊匪害了百姓們,全靠官兵來救人; 百姓被賊吃了苦,全靠官兵來作主;第一紮營不要懶,莫走人家取門板; 莫拆民房搬磚石,莫踹禾苗壞田產;莫打民間鴨和雞,莫借民間鍋和碗; 莫派民夫來挖壕,莫到民家去打館;築牆莫攔街前路,砍柴莫砍墳上樹; 挑水莫挑有魚塘,凡事都要讓一步;第二行路要端詳,夜夜總要支帳房; 莫進城市佔鋪店,莫向鄉間借村莊;人有小事莫喧嘩,人不躲路我讓他; 無錢莫扯道邊菜,無錢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緊要書,切莫擄人當長夫; 一人被擄挑擔去,一家啼哭不安居;娘哭子來眼也腫,妻哭夫來淚也枯; 從中地保又訛錢,分派各團並各都;有夫派夫無派錢,牽了騾馬又牽豬; 雞飛狗走都嚇倒,塘里嚇死幾條魚;第三號令要嚴明,兵勇不許亂出營;
走出營來就學壞,總是百姓來受害;或走大家訛錢文,或走小家調婦人; 邀些地痞做夥計,買些燒酒同喝醉;逢著百姓就要打,遇著店家就發氣; 可憐百姓打出血,吃了大虧不敢說;生怕老將不自在,還要出錢去賠罪; 要得百姓稍安靜,先要兵勇聽號令;陸軍不許亂出營,水軍不許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來當兵也是人;官兵賊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賊是禽; 官兵不搶賊匪搶,官兵不淫賊匪淫;若是官兵也淫搶,便同賊匪一條心; 官兵與賊不分明,到處傳出醜聲名;百姓聽得就心酸,上司聽得皺眉尖; 上司不肯發糧餉,百姓不肯賣米鹽;愛民之軍處處喜,擾民之軍處處嫌; 我的軍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聲好;如今百姓更窮困,願我軍士聽教訓; 軍士與民如一家,千計不可欺負他;日日熟唱愛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曾國藩全集•詩文》)
從大道理到小事情,巨細悉舉,通俗細緻,循循善誘。
湘軍在實際軍事行動中確有擾民之舉,但嚴重程度絕不象太平天國粉絲們所「指控」的那樣。湘軍基本上還是賞罰分明的,「軍士所過,有取民間一草一木不給錢者,即行正法」。
曾國藩後來自敘道:自咸豐三年初招勇時,「即以愛民為第一義。……寸心總不敢忘『愛民』兩個字」。其弟子李元度也說曾國藩「堅忍肫摯,壹意以愛民戢士為本,遂能得人死力」。
在剿捻期間,曾國藩對於戰亂給百姓帶來的創傷深感痛心,明確表示「以剿賊為第二著,愛民為第一著」。他在日記家書中多次描述所目睹的情形,因而「目擊心傷,喟然私嘆」:亂世之際,處大位而為軍民之司命者,實屬人生大不幸。他在家書中屢次提醒諸弟:「用兵既久,民間厭苦,吾輩宜格外體恤」,要「時時存一愛民之念」。
三曾國藩弔民伐罪衛道殺賊,絕非「以戮民為義」把矛頭指向平民,也絕不曾縱容部隊行兇為惡,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即使是攻無道伐不義的正義戰爭,也難免傷及無辜。至於怎樣分辨「邪方」的兵與民,更是一件頭痛的事。這個方程式幾乎「無解」。
古今中外的無賴政權和邪惡勢力,往往擅搞「人民戰爭」,煽惑、引誘、欺騙或逼迫普通民眾乃至婦女兒童上戰場作炮灰,或者把軍隊偽裝成普通民眾—對越自衛反擊戰中,越軍就喜歡偽裝成平民,防不勝防,辨不勝辨,導致我軍大量傷亡。
「太平軍」尤擅玩這些下流把戲。例如,太平天國里有一支以戰死為榮的童子軍「敢死隊」。太平軍每到一地,對成人進行擄掠強行編組外,對小孩也一律編入牌尾。俊秀聰明的由軍官收為義子,愚笨醜陋的則從事一些雜役工作。這些童子加入太平軍隊伍后,全部經過洗腦,對太平天國死心塌地,甘為前驅。他們是邪教與惡勢力的犧牲品,卻也是「心腹之大患」。所以清軍在情報里說:
「凡臨陳攻城,亦慣用童子為倡,以童子皆不畏死,無不以號叫跳躍為樂者。且手足輕便,往往登高陟險如履平地。」又說:「每陷一城,擄一庄,童子又願為前驅,群賊隨其後」。
戰爭期間,曾國藩對被拜上帝教那些洗腦之後充滿「宗教激情」的、思想上轉向「太平軍」、行動上幫助「太平軍」的民眾,確實相當「辣手無情」,衡以現代標準,未免魯莽粗暴。兩軍對壘之時,讓曾國藩部隊對那些被拜上帝教洗了腦而勇於「殺妖」的民眾及婦女兒童進行「耐心細緻的轉化工作」,或者嚴格把關,明辨民匪,「不傷害一個好人」,顯然不現實。
如果說這是曾國藩的瑕疵,那也是歷史的局限性和戰爭的特殊性造成的,縱有瑕疵,瑕不掩瑜。
其實,湘軍既有「忍」的一面,又有「仁」的一面。史載,咸豐四年八月,太平軍禁不住湘軍圍攻,棄武昌城而逃,湘軍著名猛將塔齊布伏兵東北門外予以猛擊。突圍之師被困於「沙湖塘角間」,無處可逃,「爭赴水,填屍幾滿」。
此時有數百童子軍赴水逃命,淹斃甚眾。塔齊布在血海骨山之中目睹此狀,號啕大哭,立即下令拯救,最終撈上二百多名。太平軍餘眾見「辮妖」亦非喪盡天良,猶有惻隱不忍之心,「因而乞命」,塔齊布再度傳令拯救,又撈上七百多人。
四或曰:「太平天國反孔反儒,固然不對,曾國藩趕盡殺絕,更加不對。即使依儒家義理,破壞孔廟不見得就犯了死罪,就要受到屠戮。就算太平天國是夷狄和邪教,這樣對待它也太殘忍了。」云云。(大意)
東海簡答:純屬混扯。儒家怎麼對待反孔反儒的夷狄和邪教,那要看對方怎麼反。言論上反,講道理,批判之;行動上反,壞孔廟,須賠償,挖孔墓,要謝罪,一般情況下講法律既可,不應該也沒必要訴諸軍事手段。言論問題言論解決,法律問題法律解決,一般暴力事件也可以訴諸於法律。
但是,對於太平天國這種大規模的軍事暴力,就不得不以武止戈了。否則,于對民于道都不負責任。「凡為天下之民長也,慮莫如長有道而息無道,賞有義而罰不義。」、「攻無道而伐不義,則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呂氏春秋-振亂》)曾國藩所為正是「攻無道而伐不義」,衛民衛道,厥功至偉。
2011-3-25東海儒者余樟法
注:本文所引曾國藩文字,除另有註明外,均引自《曾國藩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