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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被判為致死車禍擔責1% 需賠償1050萬

2022年07月21日 11:52 PDF版 分享轉發
特斯拉被判為致死車禍擔責1% 需賠償1050萬 (圖片:Sean Gallup/Getty Images)
被判為致死擔責1% 需賠償1050萬 (圖片:Sean Gallup/Getty Images)

2022年7月20日】(希望之聲記者常寧綜合報導)

法院周二(7月19日)判決,特斯拉需要為2018年一起案件承擔1%的責任,因此需要向原告賠償約1,050萬美元。該車禍導致2人死亡、1人受傷。

網站「科技之家」報導,2018年,18歲的巴雷特.萊利(Barrett Riley)駕駛特斯拉Model S以116英里的時速撞上了一堵混凝土牆。之後,該車輛迅速起火,導致萊利和另一名乘客死亡。

2019年,萊利的家人決定起訴特斯拉,因為他們認為,是特斯拉的電池組有缺陷,才導致車身起火。而且,特斯拉「沒有警告其車輛購買者該車電池的危險狀況」。

此外,原告為了兒子的安全,曾要求特斯拉為出事的Model S安裝限速器,以確保車速被控制在85英里的時速之內。然而,在該車被送去保養時,原告的兒子欺騙特斯拉員工,讓其將限速器拆除。

在法庭上,認為針對該事故,原告的兒子自己負有90%的責任,原告兒子的父親負有9%的責任,而特斯拉則應承擔1%的責任。但是即便如此,陪審團仍判決特斯拉向原告和原告兒子的父親分別賠償450萬美元和6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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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特斯拉被判為致死車禍擔責1% 需賠償10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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