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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近日披露細節,其中金融機構改革推出六大舉措,包括組建國務院直屬機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加強金融風險管理和防範處置,從大區分行重回省分行體制等。改革后, 「一行一總局一會一局」(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證監會、外匯管理局)成為當下金融監管架構。為什麼政治局不斷開會討論金融穩定?中央集權思路下的大監管模式,是否能達到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目標?為什麼有經濟學家認為中國政府防範金融危機的手段已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