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實施近一個月,國際社會仍在觀望,暫未再推出大規模港人「救生艇」計劃。 近日英國國會網站卻出現匿名聯署行動,呼籲英國政府立即向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直接授予英國公民身份。這項為港人爭取「平權」的聯署,卻在英國港人社群中引起爭論,原因為何?
近日出現在英國國會網站上的聯署行動,發起人自稱「Ying Kwok Yan」,即「英國人」的英語拼音。 這位匿名者要求英國政府立即無條件向持有效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授予英國公民身份。
聯署未詳述爭取原因
北京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后,英國政府隨即在2021年啟動BNO簽證計劃,讓持有BNO護照的港人申請簽證到英國定居,6年後可申請入籍。而如果這次聯署提出的要求獲政府接納,意味著BNO護照持有人無須再花錢辦簽證,也無須在英居住6年,就能直接入籍成為英國公民。
聯署發起人提出三項原因:一,中國「已被發現」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二,擔心中港當局未能遵守其國際人權承諾、侵犯港人的普遍權利和自由;三,英國永遠不應放棄對其前殖民地人士(港人)的道義責任。不過發起人未有詳細解釋相關論點。
截至周三(17)日,共有逾9250人參與聯署。根據規定,聯署人數若達1萬人,英國政府就必須作出回應;若超過10萬人聯署,則會提交國會辯論。
港人質疑現時爭取BNO「平權」非合適時機
不過這項為港人爭取「平權」的聯署,卻引來在英港人的爭議 。其中一位在社交平台發文討論的在英港人、執業律師黃俊滔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從歷史及法律角度來看,BNO護照是不公平環境下的產物,持有人擁有的權利,比其他英國殖民地人士要少,因此港人有條件爭取「平權」。不過他認為,現在並不是合適的時間點。
黃俊滔說:「《港區國安法》水深火熱的時候,英國政府開了一條BNO簽證的路,讓你們港人可以一個比較低的門檻來英國。你現在就是在第一批BNO簽證人士來了英國,到一半仍未開始入籍的情況下,就說BNO護照這件事不公平,好像有點奇怪。」
他認為如果是在香港主權剛移交后,或在BNO簽證計劃出現前,以人權或法律觀點去爭取「平權」,會比較合理;現時或要等首批港人以BNO簽證入籍英國、港人群體開始成形或穩定后,才適合再提出。
港人組織憂帶來反效果
在英港人組織「蘇格蘭香港人」發起人郭子健向本台表示,這次聯署是以匿名方式提出,相關人士也沒有針對「平權」作具體解說。他質疑匿名者發起聯署的動機及可信性,憂慮會帶來反效果。
郭子健說:「大家要理解清楚英國的國籍法如何將我們分類,使我們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有基礎的認知才可做下一步,否則我說得直白一點,是浪費時間或帶來反效果。我們希望將諸多的限制、不公平、歧視性的對待去訴諸公眾,讓輿論覺得我們BNO持有人其實都應該獲得我們的權益的,而多於好像一個勒索,或者以一個很不禮貌的方式去爭取。」
團體促英國正視英殖港人身份問題
郭子健認為,現階段爭取BNO「平權」是近乎不可能,並提出另一項建議。他早前聯同20名前香港議員向聯合國提交報告,希望促請英國政府檢視現行國籍法,讓在1987年前居於當時仍是英國屬土的港人(即英國屬土公民,BDTC),以及其子女等,都能夠享有英國海外領土公民(BOTC)的權利,包括在英國享有居住權,可以申請入籍等,讓BDTC與BOTC享有同等權利。
郭子健表示,預料或有數十萬港人可以受惠,可讓沒有BNO護照的人都能夠移民英國。他又表示,BNO簽證計劃可能隨時終止,有關修訂或能為港人提供多一條後路。
何謂BDTC、BNO和BOTC?
在1987年前,香港人普遍為英國屬土公民(BDTC)。然而中英兩國在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后,英國即在1985年頒布香港法案(Hong Kong Act),規定香港居民在1997年7月1日後,不可繼續使用英國屬土公民護照。英國隨後開放讓港人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但不自動賦予英國居留權。至2021年英國開放BNO「救生艇」計劃,BNO持有人方可申請簽證定居英國、繼而入籍。
另外,英國又在2002年通過法例,把BDTC改稱為BOTC,持有人可以在英國定居、申請入籍等,不受入境限制。不過當時的《2002年國籍、入境與庇護法令》(Nationality, Immigration and Asylum Act 2002)第14條規定,任何與香港有關係之人士,均不可登記成為BOTC。
而郭子健提出的建議,正是希望英國政府檢視上述國籍法,讓BDTC港人及其子女享有BOTC同等權利。
記者:董舒悅、文在山 責編:嘉遠 網編: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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