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 勞工通訊:比亞迪無錫電子廠工人罷工 工會在哪裡?(二)
文:2024.09.16
今年5月中旬,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285)全資擁有的無錫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員工連續數日罷工。罷工起因是廠方突然宣布IDL員工,即車間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工時改為五天、八小時工作制。此前該廠工時安排為每天12小時兩班倒,每周休息1天。更改工時后這部分工人收入幾乎減半,於是便發起罷工要求恢復加班。
罷工期間,公司人事主管曾與工人對話。看工人發出的對話現場視頻,人事主管說,廠里傳有人拿了賠償走了,那是謠言!公司從來沒有對任何人做出過賠償。並說現在是公司業務淡季,所以要加班管控。員工則你一言我一語質問人事主管。
有人問為什麼只是我們這部分人沒了加班?我們感到被專門針對了。有人問淡季將持續多長時間?多長時間可以恢復?還有人問你能不能保證3個月後不會裁員?如果三個月後裁員怎麼辦?有人則說你講那麼多有什麼用?我們現在的訴求就是只要加班就行了!旁邊有工友問加班訴求能不能解決?還問人事主管,你安排我們暫時去其它廠支援你自己會不會去呢?人事主管說我去。工人則說你工資那麼高當然會去。拍攝視頻的員工接過話頭說我現在就在做支援,但為什麼其他員工可以加班我們卻不給加班?
有員工提出廠方更改員工手冊和工時安排,應該事先公示知會員工。但其中一名人事主管反駁說,更改工時不需要告知!難道我改一個字也要公示嗎?
看著視頻,聽著現場工人們與人事主管你一嘴我一嘴,我們不禁要問:工會在哪裡呢?如果工會在現場代表員工與人事主管協商談判的話,最少現場氣氛會平和一些,不會有那麼多不信任甚至敵意。
關注今次無錫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罷工事件的其中一個網帖後面的部分跟帖耐人尋味:
- 工會在哪裡?趕緊發香皂毛巾慰問啊。
- 胡說八道,這時候毛巾肥皂還管什麼用???趕緊發電影票組織群主看傳統電影半夜叫雞啊~
- 工會組織看幾場電影吧,放那些主題無私奉獻的 不怕犧牲的 舍小家為大家的,再來幾首大合唱,最後每人發2斤苦瓜1包糖,憶苦思甜。
- 最低工資上漲一倍,就有飯吃了,美國一輛汽車人工成本2萬美元,比亞迪人工成本0.1萬美元。
- 中國要想成為真正意義上發達國家,這路非常遠,我們這代是看不到的。
- 時代在前進,總得需要有人躺在車輪下面,增加摩擦力的呀
- 比亞迪在日本大殺四方原來是這個原因,就問日本怕不怕
- 最起碼合理,達到美國的水準是不可能的,人口放在那裡,但最起碼像汽車工人日子應該過得適度寬裕微緊的水平。
- 號稱大量出口擠佔全球市場原來靠的是剝工人三層皮???
- 沒有高尚的信仰,沒有底線的勝出。
- 工匠精神,請從提高汽車行業普工待遇做起,5*8一個月到手6k不過分吧
- 勞動法上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就是笑話。不加班只有底薪,加班以後到手就是翻倍,算算工時就知道加班有多少小時了。
- 又不是沒見過。多年前的富士康、昌碩不都是這樣的?現代包身工跟從前沒啥兩樣。
- 到底誰才是真正剝削人民的資本家,看明白了么?
- 反對周扒皮、理解周扒皮、成為周扒皮、超越周扒皮。
- 正常思維不應該是要求僱主提高底薪嗎?哪有要求增加工作時間的,人家故意低底薪讓你受不了,主動要求增加工作時間,這不正中了人家的套路嗎?對於消費者來說,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國產品牌,哪個車品質好,對員工好,我就買哪個,這才是正常的思維。你將員工壓榨到這種程度,美國人、歐洲人,當然競爭不過你。不是因為你的產品好,而是你的產品過於廉價。
- 低價剝削國內工人,補貼國外購車用戶,惹惱當地工人,引發貿易爭端。
- 這個工資能做好車有鬼了。
- 要求加工資啊,還有要求加班的?
- 購置稅補貼了都不夠300多億利潤。有了利潤工人還這麼低工資。難道是幫國外資本主義剝削中國工人?
- 這種企業的競爭力,就是財政補貼和低工資待遇。
- 已經說了,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家根本不懂得怎麼剝削,要講剝削肯定是無產階級優化出的資本家更懂。
- 關鍵萬惡的資本家,本來算你加班的那幾個小時,通過招募更多工人排班,變成了常班工資成本。即王傳福這個改革本身是打著吸納社會就業,減輕員工勞動的名義,實質上是利用當前失業率高,擴招工人,降低用工成本的一個手段。問題虛偽的資本家還要號稱為了幫黨國解憂,為人民謀福利的幌子,這種人早五十年是要斗死的。
- 只要中國人不坑中國人,那就沒有人可以坑到中國人。
中國毛主義網站「烏有之鄉」也就無錫比亞迪電子罷工事件發文質問:
當全世界都在努力減少工作時間的時候,中國工人卻在要求增加工作時間。這是為什麼呢?
該文寫道:
Ø 「中國員工並不是喜歡加班,而是迫不得已。工廠為了降低成本,基本工資都是緊貼著國家的最低工資。員工為了養家糊口,只能接受長時間的加班」。
Ø 「中國企業已經把加班這個制度玩的得心應手了。有訂單的時候,就多加班,企業可以用較小的成本來讓工人玩命工作;訂單少的時候,就減少加班,逼員工離職,這樣又可以節省一部分人力成本。這樣做,錢也省了,也沒違法」。
Ø 「但是,員工不是機器,是人。人是要吃飯、生存的,每個員工背後,還有家庭需要照顧。資本的壓迫太過分了,總有人會反抗的,總會被反噬的」。
Ø 「比亞迪說要引領國潮,號召我們期待國貨。然而,廠里的工人也是中國人,他們才是國貨背後真正的創造者。如果一個企業只能給員工提供最低工資的待遇,卻在消費者面前大談愛國情懷,這不免讓人感到虛偽和諷刺」。

2023年8月26日,也就是發生今次罷工9個月前,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便正式公告,宣布與賣方捷普電路(新加波)有限公司簽訂了初步收購框架協議,全資收購賣方位於中國成都和無錫的移動智能終端精密結構件的移動電子製造業務。一個月後,2023年9月27日,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再發公告,宣布雙方簽訂正式收購協議。據無錫市政府官方公示,收購前的綠點科技(無錫)有限公司,完成收購后更名為無錫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比亞迪股份(002594.SZ, 1211.HK)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比亞迪電子(國際)有限公司(0285.HK)與捷普集團(Jabil Inc.)簽署的《股權收購協議》完成交割。比亞迪電子以約158億元的基準對價,完成了比亞迪史上規模最大的併購交易。
在正式收購協議簽署后第二天,2023年9月27日,捷普曾向員工發出過一份「關於捷普移動電子業務的通知」。通知寫明:
「我們預計將在捷普2024財年前兩個季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間)內完成交易。並且在完成交易后的18個月內,無論是正式工還是勞務外包工,一切照舊。請每一位員工都持續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

但是,收購完成後僅四個多月,新僱主無錫比亞迪電子便單方面更改了工時安排,工人工資收入腰斬,引發了罷工。
今次罷工進入第4天,5月16日,工人曾向管理方發出11條問題。(附圖)
其中:
第1條,公司承諾18個月所有福利薪資崗位不變,… … 而且薪資會上浮。現在剛過去半年,周末加班沒有了,雙班倒也變了不但沒有上浮反而極大降低,公司的承諾到底可不可信?
第5條,捷普到底有沒有給到BYD員工安置遣散費,3/15捷普公告中的遣散費公司是如何處理?這筆錢到目前用到了哪裡?該不該公開知會到員工?
第6條,BYD履行捷普協議,需不需要我們的同意,需不需要知會了解我們的意願?

罷工工人的提問,有法可依。
中國「公司法」第17條規定: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和保險福利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解散、申請破產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2023年5月1日,「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
第8條第1款規定:地方工會、產業(行業)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協調、幫助職工方對包括集體合同在內的「約定事項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工會依法組織、代表職工方與用人單位進行集體協商。
第13條規定:發生勞動糾紛導致群體性停工、怠工,發生突發事件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或者勞動關係穩定的,應該啟動應急程序展開集體協商。
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工會代表職工方,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要求。
第20條第1款規定:應急程序協商要求可以採用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一方提出協商要求,雙方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開展協商。第2款規定:應急程序協商由用人單位工會代表職工方,職工選舉產生代表參加協商。
第26條規定:職工方首席協商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其他協商代表由本單位職工大會選舉產生。
這裏的核心問題還是:工會在哪裡呢?
收購前的捷普綠點科技(無錫)有限公司不但有工會,而且,工會主席兼黨總支書記陳林,還是無錫高新區(新吳區)優秀黨務工作者。
正式收購協議簽署后不到一個月,2023年10月,捷普綠點科技(無錫)有限公司工會和捷普綠點精密電子(無錫) 有限公司工會,雙雙獲無錫市總工會授予2023年度模範職工之家榮譽稱號。
那麼,在正式收購協議簽署之前,原僱主捷普綠點科技有沒有按照公司法第17條規定「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呢?
同樣依據公司法第17條規定,捷普綠點科技企業工會有沒有要求企業管理方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呢?
捷普在通知中宣布收購交易完成後「18個月內,無論是正式工還是勞務外包工,一切照舊」,是為一項約定事項。地方工會有沒有依據「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的規定「組織、指導、協調幫助職工方」對這一「約定事項的履行進行監督」呢?
發生罷工后,企業工會主要負責人有沒有依據「條例」履責,以「職工方首席協商代表」之身份,向無錫比亞迪電子提出協商要求,啟動集體協商應急程序呢?
發生罷工后,比亞迪人事主管與工人對話現場見不到工會的影子。企業工會為什麼沒有依法履責呢?
那麼,比亞迪收購捷普,前後最少經歷了一年時間。這期間,工會又在幹什麼呢?
早在2017年和2019年,捷普綠點科技(無錫)有限公司的姊妹廠捷普綠點精密電子(無錫)有限公司工會,便被無錫市總工會認定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先進單位「。
2023年5月24日,也就是「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生效三個星期後,無錫市總工會還曾帶著新吳區總工會和經開區總工會,專程來到捷普綠點精密電子(無錫)有限公司,開展過一次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活動。
過了一個星期,2023年6月1日,江蘇省總工會女職工部部長楊翠娥也到捷普電子(無錫)有限公司調研。
直到今年4月15日,也就是無錫比亞迪電子工人罷工前不到一個月,無錫市總工會又帶著新吳區總工會來到無錫比亞迪精密製造有限公司,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毋庸置疑,從無錫捷普工會到無錫比亞迪電子工會,都是無錫市總工會的重點基層工會組織。
那麼,罷工前一個月,上級工會進無錫比亞迪電子廠進行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期間,有沒有感受到工人當中正在醞釀著不滿和躁動呢?活動中,無錫比亞迪電子企業工會,有向上級工會反映管理方可能不與工會協商單方面更改工時安排的擔憂嗎?
無錫市總工會在網站上發消息說,通過那次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職工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營造了維護國家安全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結果,總工會走後不到一個月,便發生了罷工事件。
工會在做好本職主業之餘搞國家安全宣傳活動,無可非議。但是,由於工會沒有依法履責,以至於企業勞資矛盾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直至發生了罷工事件。無錫市總工會主要負責人應該被追究荒廢主業、不務正業的責任!
「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頒布實施后,省人大常委會曾發過一篇「解讀」。其中引述習近平說:「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解讀」還說,習近平這番話「為做好集體協商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結果呢?「條例」雖然立了,方向也「指明」了,但條例生效一年後,工會卻還是不務正業進廠搞國家安全宣傳活動。以至於工人還得靠自己組織野貓式罷工來維權。
從經開區總工會到區總工會、從無錫市總工會到江蘇省總工會,上級工會前後腳進同一家企業搞勞動法監督活動、進企業調研,一直沒閑著,一直都很忙。但是,對這次收購有可能發生的問題,包括後來比亞迪撕毀收購承諾、單方面改變工時、大幅度減少工人收入的可能性,卻渾然不覺。
上級工會,經開區、新吳區、無錫市、江蘇省總工會,是不是都應該反省一下你們的工作,有多少「不」是在搞形式主義呢?
無錫市政府官員們真的很重視嗎?
就在無錫比亞迪電子單方面更改工時引發工人罷工前三個月,2月16日,無錫高新區黨工委書記、新吳區委書記崔榮國曾到無錫比亞迪電子走訪。
高新區政府網站報道說,崔書記感謝「企業過去一年為無錫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貢獻」。還說高新區也將及時有效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共同迎接新的挑戰和機遇。
崔書記到無錫比亞迪電子對企業表達感謝,並許下承諾后3個月,企業管理方便違法單方面更改了工人的工時安排,導致工人收入驟減,引發了罷工。
崔書記走訪的時候有沒有邀請區高新區總工會一起參与呢?如果崔書記邀請了工會一起參与調研的話,工會也許能察覺到潛在勞資衝突的苗頭,並提醒企業管理方,更改工時安排要與工會和工人協商。那麼,三個月後的罷工事件,也許就能消弭于無形,或在萌芽狀態便可以得到解決。
但卻沒有「如果」。崔書記的走訪,也許可以歸類到習近平曾經痛罵過的「調研不走心」、「裝樣子」。
5月25日下午,也就是罷工發生10天後,無錫市委書記杜小剛也來到比亞迪電子調研。無錫市政府網站消息說,這次調研是為了結合「四下基層」的要求,深入一線、走進園區,面對面傾聽企業訴求、點對點解決企業難題,目的是推動從做好「一件事」向辦好「一類事」延伸。
那麼,杜小剛書記有沒有邀請無錫市總工會一起去無錫比亞迪電子調研呢?杜書記在「面對面傾聽企業訴求、點對點解決企業難題」的時候,如果工會在場參与的話,便能最大程度的確保杜書記也可以面對面聽到工人和工會的訴求、點對點解決工人和工會面對的難題。也就是,就像無錫市政府網站那篇報道所說:從做好「一件事」朝向辦好「一類事」推進,在無錫比亞迪電子建立和完善集體協商制度!
不過,現實中,杜書記四下基層,也許僅僅是因為上級有此要求;深入一線走進園區,也是上級有此要求;傾聽訴求和解決難題,其實是大家都在做他也得做的「裝樣子」,從「一件事」向「一類事」推進,只是一句口號罷了。誰當真誰是傻子!
甚至,高新區委崔書記,無錫市委杜書記,也許從來就沒聽說過「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
無錫市及高新區人社部門做的如何?
無錫市人社部門有沒有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54條,針對無錫比亞迪電子單方面更改工時安排導致工人收入驟減引發罷工的事件,向企業發出責令通知,要求限期改正呢?
收購交易過程中,去年9月,捷普曾向工人承諾,交易完成後最少18個月一切照舊。但交易完成不到5個月,新僱主比亞迪便單方面更改工時,腰斬了工人的收入。
《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第5條規定:依法約定的集體協商事項對用人單位及其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
人社部門在參与處理今次罷工事件的過程中,有沒有了解和確認,比亞迪收購捷普完成交易后,工會是不是還存在呢?比亞迪作為新僱主,修改工時安排沒告知工人,是否也沒跟企業工會協商呢?人社部門有沒有依據《江蘇省集體協商條例》第13條規定,啟動應急程序展開集體協商呢?經過這次罷工事件,人社部門有沒有確認無錫比亞迪電子:1,有工會;2,企業方與職工方建立了集體協商制度;3,企業工會作為職工方代表能夠有效參与和提出集體協商呢?
安全生產
無錫市應急局在比亞迪電子收購綠點科技交易完成後,曾公示新企業改名叫無錫比亞迪電子,繼承收購前綠點科技(無錫)有限公司的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
國家應急管理部制定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第7條第5項和第11條,都規定了工會的角色。
而在無錫比亞迪電子工人罷工期間,企業工會卻隱身缺席。
無錫市應急局是否應該到企業確認到底有沒有企業工會,以確保在企業安全生產監督中,能夠發揮工會的作用呢?
今年6月,新吳區安監局計劃對無錫比亞迪電子科技進行執法檢查。檢查中,區安監局有沒有確認這家企業的工會已經完成更名並能夠有效履行職責呢?
請聽我帶著上述問題,跟當地安監局、應急局、人社局、總工會工作人員的談話。
最新發展
今年7月8日,比亞迪電子第八事業部發出一份「說明」,禁止5天/8小時工時下工資被腰斬的工人在任何時間從事第二職業,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從事小時工、臨時工、滴滴司機、外賣員等。似乎坐實了罷工工人的猜測:比亞迪電子就是想用5天/8小時的低收入煎熬工人,直到熬不住自己主動辭職,企業便可以貌似「合法」的逃避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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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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