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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元-中共對達賴喇嘛轉世制度的虛偽主張、展望中國未來變局及各族群走向

2025年11月02日 9:15 PDF版 分享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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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在自由世界

西藏怙主第十四世丹增嘉措在2025年7月90歲生日前夕,對於他的轉世問題做出了一槌定音的宣告。在新書《為無聲者發聲:達賴喇嘛的七十年和平抗爭,守護西藏及其人民的自由與權利》中,達賴喇嘛明白說道:「既然轉世的目的是要延續前世的工作,新的達賴喇嘛將會誕生在自由世界中。」

甘丹頗章神權體制的脆弱性

西藏甘丹頗章王朝是1642年(明思宗崇禎15年;清太宗崇德7年),由征服西藏的蒙古和碩特汗國固始汗孛兒只斤.圖魯拜琥擁立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法王第五世達賴喇嘛阿旺洛桑嘉措所建立的政教合一神權國家。藏傳佛教特有的喇嘛轉世制度,從而在歷代達賴喇嘛身上嫁接成為西藏國君的轉世制度。這種神權體制下的國君繼承製度,會在前任達賴喇嘛圓寂到繼任者親政之間,留下最多大約二十年的權力真空期,因為繼任達賴喇嘛人選的出台,要歷經靈童(呼畢勒罕)的尋訪、認定、坐床,以及學經、受戒漫長的活佛與領袖養成教育階段,而至十八歲親政。此一哲學家皇帝的理想培養過程,只要有任何差池意外,便會前功盡棄,重新來過。不幸地,第九世達賴喇嘛隆朵嘉措以後至第十二世成烈嘉措,不是未成年而夭,便是親政不久即英年早逝,以致國家領導中心形同長期虛懸,歷代真正實權主持西藏政教事務的達賴喇嘛,只惟第八世強白嘉措和第十三世土登嘉措,政權盡在攝政手中。而攝政則基本上由格魯派四大寺院功德林、丹結林、策墨林及錫德林主持活佛所共舉,在有清一代,往往還要得到駐藏大臣奏請中國皇帝的認可。由上可知,這樣的政治體制是很難因應複雜萬端的近現代國家治理的需求的。

流亡西藏的民主建構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如海智慧,使他在領導西藏噶廈政府流亡印度后,便展開流亡政府民主體制的建構,頒布《流亡藏人憲章》,建立三權分立的現代政府架構,更進一步在2011年5月將統治權移交與噶廈噶倫赤巴,噶倫赤巴自2011年8月改由人民直接選舉並改名司政,從此終結了神權體制,而將達賴喇嘛地位回復到最初的宗教領袖。第十四世達賴喇嘛是西藏有史以來最為長壽的達賴喇嘛,因此他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推動西藏的現代化。但他個人累積的無與倫比的政治領導和宗教聲望,使他的政治影響力遠遠凌駕司政和西藏任何政治領袖之上,乃使他的轉世問題牽引著流亡西藏的國運和藏中關係的未來。

對轉世制度的干預

中華人民共和國早就看到在西藏國家體制運作中必然造成權力真空的漏洞。該國拒絕與流亡西藏重啟對話,可想而知,是在等待達賴喇嘛圓寂,便可以利用其佔領西藏、控制西藏境內寺院的現實,炮製出作為其傀儡的達賴喇嘛。具體的個案便發生在西藏第二政教領袖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轉世的事件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承認達賴喇嘛於1989年認證的靈童更登確吉尼瑪,而將之軟禁隔離,另於1995年以金瓶掣籤方式認證了確吉傑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家宗教事務局於2007年頒布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活佛轉世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個人的干涉和支配」,在此根本切斷了流亡印度的西藏各大教派寺院法脈對大西藏境內關於靈童尋訪與認定程序上的關係;第4條規定:「申請轉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世:1.藏傳佛教教義規定不得轉世的;2.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轉世的」,竟使世俗黨國有權禁止宗教內部事務;第5條第1款第1句規定:「活佛轉世應當履行申請報批手續」,第9條規定:「活佛轉世靈童認定后,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批准。在佛教界有較大影響的,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響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批准;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准」,達賴喇嘛的轉世自然乃須經過國務院批准。這一辦法公然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插手藏傳佛教各大教派旗下各地與各級寺院轉世活佛的最終認定權力,是對藏傳佛教宗教自治的粗暴否定。共產黨以無神論自我標榜,在政策立場上因而不會相信靈童尋訪過程中靈感和神啟的奇迹,他們對於活佛的批准,衡量的基準不會是宗教性的,而最終必然要服膺于其統治西藏的政治考量。我們可以斷言,2007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便已經開始通過活佛批准制度,而在實際上控制境內藏傳佛教宗教事務,削弱達賴喇嘛和藏人行政中央對境內的影響,而為第十五世達賴喇嘛在境內的誕生預作演練。

達賴喇嘛自身的轉世規範應由本人建立

有相當一段時期,達賴喇嘛對於轉世問題顯得躊躇不定。1960年代,他已經表示達賴喇嘛體制是否延續,可由西藏人民共同決定,如果認為不再需要,他會成為最後一任達賴喇嘛。2011年9月24日他在召集西藏各教派領袖會議后發表〈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關於轉世的公開聲明〉,預告將在2025年90歲時對轉世問題作成最終決定。而在這一篇聲明中,他說明了存在於西藏各教派的轉世認證制度,不是只有歷代達賴喇嘛採用的同續轉世,但最重要的,是轉世的用意為繼續或完成上世尚未圓滿的傳教利眾事業,所以不是非轉世不可。而若要轉世,則是出於投生者的前緣和志業未了,所以轉世與否乃出於本人的遺願,因此,轉世認證,必須依據前世的憶念或經驗而建立的驗證標準。筆者在2021年2月曾有〈西藏法王轉世制度的現代性思索〉一文發表,呼籲達賴喇嘛就轉世問題預立遺囑,即肯定只有達賴喇嘛的個人意念,才是有關於其自身轉世認證制度的規範性目的和正當性基礎的最高來源。

達賴喇嘛依約定,在2025年7月2日鄭重宣告,他將保留轉世制度,第十五世達賴喇嘛會在自由世界誕生,認證事宜則將由達賴喇嘛甘丹頗章信託基金會董事會負責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由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于當天旋即做出反應,指轉世活佛是藏傳佛教獨特形式,達賴喇嘛等活佛的轉世需經由中國中央政府批准。想而可見,達賴喇嘛身後,達賴喇嘛甘丹頗章信託基金會不可能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為達賴喇嘛之轉世提出申請,靈童的認證程序不會依《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之規定,第十五世達賴喇嘛更不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降生。中華人民共和國炮製第十五世達賴喇嘛的可能做法,就是策動拉薩大昭寺管理委員會和漢班禪確吉傑布出面提出申請。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進逼

當前主政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政策,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際上是大漢族主義同化政策的包裝,由漢人主導的黨國體制根本架空民族區域自治,不存在真正的民族區域自治,2008年11月,西藏流亡政府以達賴喇嘛名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有關全體西藏民族實現名副其實自治的建議》,揭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的名不符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惱羞成怒,從此中斷與流亡西藏的談判。2014年9月,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要求在一些民族地區推行雙語教育,要求少數民族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即漢語),以同化為精神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由此展開。2017年和2018年,分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西藏自治區民族中小學實施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的政策,2020年再推進到內蒙古自治區,將《語文》、《道德與法治(政治)》和《歷史》等三種學科改用漢語授課,逐步限制民族文字在基礎教育上的使用,民族文字教材內容也以中華民族敘事和習思想重新改寫,此舉引起各民族的騷動。202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的審議,變本加厲地推動民族同化。該法草案意欲取代《民族區域自治法》有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權利,轉而強調漢語普通話的主導地位。草案第15條規定,要推動學前兒童學會普通話,並在完成義務教育時(通常是15歲)能夠「基本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第20條第2款規定,父母和監護人未來必須「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樹立中華民族一家親的觀念,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輸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的觀念」;第6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有「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流亡西藏為各民族保留復興的希望

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各個民族的節節進逼,流亡西藏維護民族尊嚴和宗教與文化的抵抗顯得何其悲壯,而受人疼惜和尊敬。其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下的各個民族,相對於西藏人民,那更無喘息的空間了。所以達賴喇嘛和流亡西藏的堅持,也在為各個民族保留復興的希望。達賴喇嘛在印度樹立的憲政民主政治典範,以及他以藏傳佛教的教誨維繫的西藏人民的高貴品格,日夜都在等待中華人民共和國黨國體制崩潰的一天,在他的率領下,由西藏各教派寺院喇嘛以及民選司政領導的藏人行政中央,攜帶著《流亡藏人憲章》和全體流亡藏人,共同移植回到故土,重建雪域家園,也參与民主中國的鍛造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壓迫的所有民族與人民的心靈重建。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在90歲生日上盼望能再活40年,我們真心期待有朝一日能在自由的西藏為他慶生,也歡慶西藏與中國的解放。

民國114年10月26日晚9時半

新北板橋喬崴萊芬園

作者曾建元 Tseng Chien-Yuan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暨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兼任副教授

Ph.D. in Law, Graduate Institute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djunct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Hakka Language and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and

Program of Hakka Language and Culture,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yiba

來源: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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