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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群起炮轟!他一文激起千層浪

2026年02月13日 11:46 PDF版 分享轉發

杜文 WenDu/看不下去了,必須要說幾句!很遺憾看到王治安先生如此顛倒黑白的論述。王是一位擁有巨額收入、具有巨大影響力的自媒體大V,相對一位盲人海外流亡人士來說,王是絕對強勢的一方。如今王把個人恩怨包裝成政治判斷,把來自於被攻擊群體的和平維權行為上升為「比更危險」的威脅,我們必須對此保持清醒和警惕。因為真正的問題不在於王是否憤怒,而在於他在做什麼?

Image第一,他在持續性地弱化中共的制度性海外鎮壓,把國家機器的系統性壓迫,降格為「多少有些底線的組織行為」。這種表述本身,就是對邪惡暴政的美化。任何了解中共跨國施壓措施的人都知道:中共對海外異議人士的家屬連坐迫害、、情報滲透、輿論抹黑、司法訴訟、甚至跟蹤暗殺都毫無「底線」可言!王以為例,首先就混淆了賴昌星的本質,賴是經濟逃亡海外,並非反共人士。中共當年逼賴昌星回國,主要採取的是長期外交施壓、司法博弈和政治談判,而不是公開可證實的暴力手段。1999年賴昌星逃往后,中國持續十多年通過外交渠道交涉、提交補充證據、出具「不判死刑、不施酷刑」的書面保證,圍繞人權風險與遣返合法性在加拿大法院反覆博弈。案件焦點始終在「遣返后是否會被判死刑、是否會遭受不人道待遇」。最終加拿大法院在審理后認定中方承諾具有約束力,2011年將其遣返。(請注意,是遣返,不是說的勸返)回國后賴昌星被判無期徒刑,未被判死刑。賴昌星逃亡海外后從「超級富豪」到幾乎身無分文,正是中共殘酷海外鎮壓的典範。中共通過無窮無盡的司法訴訟,通過巨額和保釋安保費用是使賴「坐吃山空」。公開資料中沒有證據顯示對其實施暗殺或跨國暴力行動。但這並不意味著「寬容」或「有底線」。這是一場典型的國家級追逃行動:在西方法治框架內,通過外交壓力、法律消耗和政治承諾,實現戰略目標。因此,這個案例更準確的描述是——策略性克制,而非道德性克制;制度博弈,而非仁慈退讓。

第二,王志安利用巨大流量優勢,對無對等發聲渠道的人進行單向攻擊。包括超出觀點討論邊界,對進行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演算法放大他的聲音,被攻擊者卻沒有還擊能力。這不是辯論,這是輿論碾壓,是侵權犯罪。這樣的罪行在任何一個有法治的國家都是要被追究責任的。在與陳光誠先生的案件中,陳先生作為一位殘疾人,不遠萬里到日本起訴、開庭,獨立承擔高昂的國際旅行成本和律師費用支出,採用最文明理性的方式向施暴者討公道。王幾天前還奚落陳先生機票貴,而今作為擁有巨額收入的加害者一方卻反過來鳴冤報屈說律師費貴,與此同時不忘公開對中共歌功頌德,說中共有底線,真是顛倒黑白!豬八戒倒打一耙!

第三,王把遭到他攻擊者的自衛行為剪輯、標籤化、極端化,卻刻意忽略衝突的完整因果鏈條。這是一種典型的敘事操控手法:放大對方反擊的一瞬間,遮蔽自己長期施壓侵害的全過程。最危險的不是個人立場變化,而是敘事方向的改變。

當一個曾經批判權力的人,開始把批判的鋒芒轉向殘疾人;

當他把中共無底線系統性邪惡,轉化為「民間反共群體更壞,還不如中共」;

當他持續消耗公共議題的焦點,而不再追問真正掌握強制力的結構——

無論他的主觀動機是什麼,客觀效果都只有一個:美化中共,削弱公眾對中共邪惡政權的警覺。

輿論權力本身也是權力。這種公然美化,完全是一種中共的海外代理人所為。

而濫用輿論權力,與濫用,在邏輯上並無本質區別。

只是很遺憾,日本沒有系統的《外國代理人法》,看來這部法案應該已經在路上了。

最後我想說: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所得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來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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