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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意:人民網得回答更多問題

2026年03月24日 9:37 PDF版 分享轉發

2026年3月23日,看到一篇新鮮出爐的「官方評論」,引發了很多討論。

朋友圈裡,無論是,還是律師、等其他行業的人,不少都對當中的邏輯與論證摸不著頭腦。

評」認為,近日姚晨「官宣」離婚,而離婚純屬私事,沒有義務公開,「所謂官宣」成收割流量紅利「密碼」,浪費公共資源。

那麼,問幾句:1.沒有義務公開,是不是就意味著沒有權利公開呢?

2.「官宣」這個詞是近些年演繹、延伸的,那麼是否以後非官方機構就不能使用了呢?

3.如果離婚不能再「官宣」了,是否結婚也不能再「官宣」了呢?

4.是不是普通人還可以「官宣」,但是藝人等就不能「官宣」了呢?

5.是不是官方機構可以「官宣」普通人婚姻私事,但是個人不能「官宣」?

附兩則人民網官宣個人婚訊的報道:6.那些轉發「姚晨離婚」的官方媒體,是否更加浪費了公共資源?

7.究竟是明星在個人賬號發布個人私事是佔用公共資源,還是官方媒體在官方賬號發布明星私事算佔用公共資源?

8.明星個人賬號究竟是個人資源還是公共資源?

9.人民網對人民網發布個人婚訊作何評價?

另附人民網的「上司」——人民日報相關發布。僅供參考、思考:

來源:微信-觀人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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